索引号: /2019-72348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发布单位: 区府办 成文日期: 2019-01-25
发文字号: 柯政办发〔2019〕7号 有效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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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区府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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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01-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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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柯政办发〔2019〕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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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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衢州市柯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柯城区推动服装产业招工促进航埠时尚低碳小镇建设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01-25 14: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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衢州市柯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文件

柯政办发〔2019〕7号

衢州市柯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柯城区推动服装产业招工促进航埠时尚低碳小镇建设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直属各单位:

《柯城区推动服装产业招工促进航埠时尚低碳小镇建设实施办法》已经区政府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衢州市柯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1月25日

(此件公开发布)

柯城区推动服装产业招工

促进航埠时尚低碳小镇建设实施办法(试行)

为深入推进“服务企业、服务群众、服务基层”活动,在保障企业用工需求上出实招,破解服装企业入驻航埠时尚低碳小镇所面临的“招工难、用工难”问题,引导和吸引本地及外来务工人员来小镇就业,大力推动我区服装时尚产业发展,现就服装产业招工提出如下实施办法。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推进市委“1433”发展战略体系在柯城重重落地,深化山海协作升级版内涵,树立“招工就是招商、就业就是发展”的理念,紧紧围绕服装时尚产业发展需要,积极做好招工宣传、动员、培训、输送等服务工作,确保满足入驻企业用工需求,促进我区服装时尚产业可持续发展。

二、目标任务

广泛宣传动员外出务工人员返乡就业,吸引区外劳动力来柯城就业,鼓励和引导他们到“时尚低碳小镇”服装企业就业,2019年2月底前完成首期招聘员工500人,为春节后企业开工提供充足的人力资源。

三、工作重点

1.建立完善招工信息发布平台。充分发挥党建“三个用来”作用,建立区、乡、村三级用工信息发布网络,摸清农村(社区)的富余劳动力和就业意向,建立富余劳动力就业信息库。建立企业用工信息发布制度,充分发挥乡镇信息平台和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体作用,发布“时尚低碳小镇”等用工需求信息,精准推送、高效服务。

2.做好招聘服务工作。利用春节期间外出务工人员返乡高峰,举办“返乡就业专场”“春风行动”“就业援助周”“就业服务大篷车”“服装企业专场”等招聘活动,搭建用工供求平台。在航埠镇设立服装产业报名接待窗口。组织企业赴江西、常山、开化等周边及北川等协作区域招工,探索在对口帮扶的中西部地区建立劳务输入基地,开展劳务合作,定期输入劳动力资源。

3.优化就业用工环境。严格遵守劳动法等法律法规,按规签订劳动合同和缴纳社会保险,以合理的薪酬待遇留住员工。建立健全企业困难职工关怀机制,建立完善职工子女入学、入托等制度,多渠道帮助企业解决职工住宿、生活、医疗等问题。

4.完善技能培训机制。加强职业技能培训,支持企业开展新招聘员工岗前培训,鼓励企业自主或联合中高职院校开展职业技能培训,探索鼓励企业与职业技能培训学校开展订单式培训,提升职能技能水平,着力培养高素质技术蓝领、金领。

四、政策支持

1.培训补助政策。对企业自主开展岗前培训,或职业培训机构培训并输送至航埠服装企业的,经培训考试合格,给予企业或培训机构800元/人的培训补贴奖励。取得初级、中级、高级职业资格证书的,相应给予个人1000元、 1500元、2000元的一次性技能提升补贴。对取得技师、高级技师职称的,符合条件的,分别给予每人每年4000元、6000元的人才津贴补助。

2.招工补助政策。对帮助企业引进新员工并签订一年以上劳动合同的,给予200元/人的招工劳务补助。对企业自主招聘或人力资源机构帮助企业新引进用工的,按首次在柯城缴纳社保费满6个月的900元/人、满12个月的1800元/人的标准给予企业或人力资源机构补助。对基层网格员帮助企业新引进用工的,在企业工作满6个月及以上的,给予300元/人的补助。

3.企业稳岗补贴。对符合稳岗补贴条件的企业,补贴企业及其职工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总额的50%。招用北川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的补助政策按柯人社〔2018〕57号文件执行。

4.引进技能人才补贴。对中高职学校应届毕业生留衢工作满1年以上的,按普通毕业生1200元/人,取得中级以上技能证书的2000元/人的标准对学校给予奖励。

5.强化招工经费保障。除就业专项资金保障外,区财政安排200万元服装产业招工专项经费,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筹使用。

五、任务及要求

1.目标任务。首期招工500名,具体为航埠镇50名、石梁镇各30名,七里乡10名,其他13个乡镇(街道)各20名;区人社局、区委宣传部、区经信局、区协作中心、区统计局、区妇联、区总工会、团区委各10名,其他部门5名。时限至2019年2月底。二期招工视企业用工需求再另行下达指标。

2.考核认定。人员认定按签订一年及以上劳动合同,并在公司工作满一年的,中途未干满3个月的不计入考核人数,干满3个月但不足一年的,按实际时间折算。完成情况计入年度招商引资考核,占产业招商服务分的50%,超额完成任务的按比例加分,加分上限为该分值的100%。

3.工作要求。为加强对“时尚低碳小镇”企业用工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时尚低碳小镇”企业用工服务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区用工服务工作领导小组对招工责任单位日常招工服务实行“一月一通报、一季一考评、半年一兑现、年终一考核”的督查制度,确保快速推进,保障需求。

六、本意见试行期暂定一年(截至2019年12月31日)。

抄送:区委各部门,区人大常委会、区政协办公室,区人武部,区法院,区检察院,各群众团体。

  衢州市柯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1月25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