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2019-77023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
发布单位: | 区征迁办 | 成文日期: | 2019-01-02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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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77023
政务综合类
区征迁办
2019-01-02
-
主动公开
发布时间:2019-01-02 15: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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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区征迁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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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征迁办
全办干部、职工:
为进一步改进工作作风,严肃工作纪律,规范工作秩序,以适应征迁工作新形势的要求。根据市委《关于全面开展大整风“十大行动”推动市委战略体系重重落地的意见》、区委《关于对柯城区征迁办(铁办)巡察的反馈意见》等文件精神,结合本单位实际,经班子会研究、党组会审定,并报经派驻纪检组备案,现就进一步严肃工作纪律转变工作作风通知如下:
一、统一思想认识,切实增强执行纪律的自觉性。
工作纪律是工作作风的重要内容,直接反映干部职工的精神面貌和工作状态,事关工作效率和征迁成败。今年上半年,区委对我办进行巡察,指出了我办存在的三大类28项问题要求全面整改,其中不少是工作纪律问题。全市大整风和整治官僚主义等作风整顿已进入常态化。全体干部职工必须认清形势,深刻认识严肃工作纪律、转变工作作风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把严肃工作纪律、规范工作秩序作为事关单位形象、事关个人前途的重要工作来做,以端正的工作态度、出色的工作能力、优良的工作作风认真履职,为市委“1433”战略在柯城重重落地当好征迁排头兵。
二、严肃工作纪律,切实转变作风提高工作质量。
(一)严格考勤签到制度。
全体干部职工上下班均应按时签到,原则上采取书面形式,工作不便或派驻现场办公时可采用钉钉签到(并在系统中注明原因),事后补办书面签到。未按规定签到的按迟到、早退处理。综合科做好考勤记录,并按月汇总。
因工作原因需要加班的,应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加班,因故缺勤的需提前办理请假手续。
(二)严格请销假制度。
干部职工因事、因病缺勤,必须履行请销假手续,由综合科统一登记备案。各科室(组)人员请假半天以内的,应向科室(组)长请假;半天以上一天以内(含一天)的,逐级向分管领导请假;一天以上的逐级向主要领导请假。请假情况应报综合科计入考勤记录。
假期结束回单位上班,须向准假领导销假。如遇特殊情况在请假期满后不能按时返回的,事后必须说明情况,补办请假手续。请假手续原则上应提前办理,并采取书面形式,因事发突然不便时,可采用钉钉等方式请假,事后补办书面请假手续。病假需提供二级甲等以上医院出具的证明。
不请假、未按规定请假或请假未批准的缺勤行为,按旷工处理。一个月内事假连续超过7天,或事假累计超过10天的,扣发当月绩效考核奖。全年累计事假超过60天的,取消评优评先资格,扣发绩效考核奖,聘用人员按有关规定解除用工关系。
(三)严格外出报告制度。
工作时间因公外出开会、办事的,班子成员应向综合科报备,科室(组)长要经分管领导批准,一般同志要经科室(组)长批准。报备时应说明情况、公务内容、去向及返回时间,外出必须保持通讯畅通。任何人不得以任何借口不打招呼,私自离岗外出。凡未按规定执行外出报告制度且无正当理由的,一律按旷工处理。
(四)严格规范办公秩序。
工作时间要坚守岗位,履行职责,严禁工作时间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严禁工作时间离岗、串岗、脱岗聊天;严禁工作时间炒股、上网聊天、玩游戏、看电影、听音乐以及浏览与工作无关的网页内容。严禁工作日午间饮酒及节假日值班时间饮酒。个人要加强办公室卫生保洁、经常整理,办公用品、文件资料有序叠放。
(五)严格规范公车使用管理。
综合科负责车辆使用管理,公车禁止接送上下班,禁止公车私用,公车需按规定定点停放。休息日如需使用,需按纪委规定提前报备,外出出差(离开衢州市),需向综合科报备。
(六)严格遵守会议纪律。
干部职工参加会议要严格遵守相关纪律,按时签到、不准迟到、早退,未经批准不得缺席,非因公缺席的需按规定办理请假手续。会议期间,自觉维护会议秩序、做好笔记,将手机等通讯工具关闭或调至震动状态,严禁在会场上接打电话,不得随意进出、随意离场,不得做与会议无关的其它事情。涉及各科室的业务工作会议应当做好会议签到和记录。
(七)严格落实值班制度。
节假日期间值班人员必须保证24小时通讯畅通,严格遵守值班纪律,坚守工作岗位,严禁空岗、脱岗,值班期间遇有重要紧急事项或重大突发事件,要及时向有关领导请示汇报,不得置之不理或随意处置。对迟报、漏报、瞒报,造成工作失误或不良影响的,严肃追究值班人员的责任。
(八)严格工作交办制度。
重点工作、单项工作实行工作交办制度,采取口头交办、书面交办两种形式。书面交办的,由班子成员签批交办单,明确交办事项、任务要求和完成时间。
接受交办任务的科室(组)或个人,应当按照要求确保工作按时完成。严禁不听指挥、推诿扯皮、拖延不办,严禁不担当、不负责、不作为、慢作为或乱作为。工作遇到困难时,应当主动向科室(组)长、分管领导、主要领导逐级汇报。班子成员、科室(组)长要以身作则不当“二传手”,应当主动帮助协调解决问题。对无特殊原因,不能按期完成,或敷衍了事、不负责任的,视情节给予批评教育,直至相应处分。书面工作交办单由综合科统一编号汇总,作为干部考评、考核依据。
(九)严格保密管理制度。
全体干部职工应当严格遵守《保密法》和相关保密准则,保管好相关保密文件、资料和存储介质。严禁泄露未公开发布的征收计划、征收方案、征收政策等涉密资料。严禁利用掌握的涉密信息,本人或教唆他人抢购拆迁房、抢建、抢装等不当得利行为。
(十)严格来访接待制度。
对群众来信来访、单位业务来访,要做到接待热情、办事周到、言行仪表文明、回答问题耐心到位,杜绝“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办”现象。严格执行首问责任制,严禁将本科室(组)或本人负责的业务问题,推脱给他人。
三、严格落实管理责任,确保各项工作纪律落实到位。
(一)严格落实管理责任。
全办干部职工要高度重视严肃工作纪律的重要性,领导干部更要以身作则,带头遵守各项纪律,树立良好的工作作风。同时,要严格落实分级负责制,切实加强对自己分管的工作人员的管理和监督,确保自己分管的工作人员纪律方面不出问题。
(二)完善督查监督机制。
综合科要建立日常督查监督机制,由班子成员牵头,定期、不定期对全办各科室(组)和工作人员的行政效能、服务质量、工作纪律进行监督检查,对工作效能低下、服务质量不高、工作纪律执行不到位、造成不良影响甚至贻误工作者,及时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三)加大教育问责力度。
建立健全干部教育和问责追责制度。按照有责必问、问责必严的要求,建立干部职工年度表现情况登记表,记载工作表现、教育、问责情况,作为年度考核、“三色管理”等的主要依据。
1、干部职工违反工作纪律和规章制度,情节轻微,及时改正,尚未造成危害后果的,由分管领导提醒谈话、批评教育,并记录在案。
2、干部职工违反工作纪律和规章制度,影响单位正常工作秩序或重点工作推进,在单位内(外)造成一定影响,或6个月内连续三次违反工作纪律和制度的,给予通报批评、诫勉谈话、责令作出书面检查,并记录在案。
3、干部职工严重违反工作纪律和规章制度,造成较大损失或恶劣影响的。对在编干部依据《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予以处理,属党员的给予相应党纪处分;对编外聘用人员按规定予以辞退。“严重违反工作纪律和规章制度,造成较大损失或恶劣影响”情形如下:
(1)因工作失职造成单位直接经济损失2万元及以上的;
(2)因不听指挥、推诿扯皮、不担当、不负责,造成重点工作拖延,被区级及以上单位追究责任的;
(3)因违反保密制度,造成保密信息外泄引发较大社会影响的;
(4)利用掌握的保密信息,本人或唆使他人抢购征迁范围内房屋或其它不当得利行为的;
(5)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在征收过程中为他人谋取不当利益的;
(6)连续旷工10个工作日,或6个月内累计旷工15个工作日的;
(7)6个月内受到两次以上通报批评、诫勉谈话,仍拒不改正的。
(8)其它违纪违法行为,被纪委、监察委或公安司法机关查处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