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2018-73954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
发布单位: | 石梁镇 | 成文日期: | 2018-09-21 | ||
发文字号: | - | 有效性: |
/2018-73954
司法
石梁镇
2018-09-21
-
主动公开
发布时间:2018-09-21 13: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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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石梁镇
信息来源:
信息来源:石梁镇
关于印发石梁镇社区民主法治规范化建设三年行动计划的通知
各行政村、白云山社区:
根据中共衢州市委依法治市领导小组办公室、衢州市司法局、衢州市民政局关于印发《衢州市城乡社区民主法治规范化建设三年行动计划》的通知【衢依法治市办〔2018〕14号】文件精神要求,结合我镇实际情况,为加快乡社区民主法治建设进程,建设和谐乡村、和谐社区,特制如下计划:
一、指导思想
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为总要求,坚持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创新基层社会治理,以善治为目标,坚持自治为基,法治为本,德治为先,加大“三治融合”体系建设,推进城乡社区民主自治体系、法治文化体系、公共法律服务体系、治安防控体系建设,努力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新时代基层社会治理格局,为全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活力新衢州、美丽大花园”建设夯实民主法治基础。
二、工作目标
通过三年努力,加强城乡社区的民主自治体系、法治文化体系、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和治安防控体系建设,全镇社区自治、法治、德治“三治融合”,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氛围日益浓厚,民生福祉得到有效增进,共建共治共享的基层社会治理格局进一步完善。发挥模范引领作用,推进“村善治”示范村建设,全镇建成省级民主法治村(社区)1个。2018年申报白云山社区、石梁村、中央方村、梅山村、白云村5个村;2020年完成建设目标。
一是民主自治制度进一步落实。基层民主协商制度建设进一步加强,基层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制度有效落实,自治章程、村规民约(社区公约)全面修订,居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自我监督功能显著增强。
二是法治文化氛围进一步浓厚。基层干部群众学法常态化,法律素养普遍提升,法治能力不断增强,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习惯逐步养成,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有效提高。
三是法律服务体系进一步健全。镇社区公共法律服务点作用明显,群众享有普惠、精准、及时、有效的法律服务,政治、经济、文化等合法权益得到有效保障,幸福感明显增强。
四是基层平安创建进一步深化。深入开展平安村(社区)等基层平安创建活动,加强镇社区、企业等综治工作室标准化建设,推进全科网格建设规范提升,努力建设一批无邪教、无案件、无诉讼、无信访的善治示范村(社区)。
五是基层德治作用进一步发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地方传统美德深入人心,道德的引领、规范、约束作用明显,具有良好的崇德向善社会风尚。
三、工作原则
——坚持党建引领。把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巩固党的执政基础贯彻“三治融合”基层社会治理体系建设始终,积极探索党建引领基层社会治理有效途径,为推动基层社会治理体系建设提供坚强保证。
——坚持融入中心。紧紧围绕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谋划建设工作,主动融入新时代美丽乡村建设,以服务乡村振兴战略、助推美丽乡村建设的成绩来检验建设工作成效,做到与中心工作步调一致、同频共振。
——坚持以人为本。坚持人民主体地位,广泛发动基层干部群众参与基层民主法治建设活动,最大限度地体现人民意志、保障人民权益、激发人民创造活力,形成共建共治共享的基层依法治理格局。
——坚持结果导向。将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作为考量民主法治建设的重要指标之一,不断巩固基层治安防控体系建设,压实治安综合治理责任,落实公共管理、公共服务、公共安全等重点任务,充分实践民主法治建设的制度、理念、机制,让基层群众乐享平安与法治。
四、工作举措
(一)推进镇社区民主自治体系建设。大力推广村级民主恳谈会、村民议事会、民情沟通日、村民票决制、村民说事等民主自治形式,依法保障基层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选举权和监督权。一是民主选举。规范选举程序,公开选举过程,严格选举纪律。二是民主协商。建立健全社会立法协商、社会公示、决策听证、专家咨询等机制,凡是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决策都要充分听取群众意见。三是民主决策。对涉及村(社区)集体和村(居)民利益的重大事务,积极征询村(社区)法律顾问的意见建议,按照“五议两公开”程序和民主集中制原则实行决策。四是民主管理。严格执行自治章程、议事规则等管理制度,完善财务支出审批、建设工程实施、经济合同管理等工作流程。五是民主监督。优化民主监督运作方式,推进公开制度落实。制定村级“小微权力清单”“监督责任清单”,将党务、村务、财务分项目分类别列入监督内容,并及时公开。
(二)推进镇社区法治文化体系建设。建设社会主义特色法治文化,将法治精神融入人民内心,培育律信仰,树立起法律权威,营造尊法学法守法用法良好氛围。开展五大工程建设,一是“南孔圣地,法治有礼”历史法治小故事搜集工程,结合“南孔圣地,衢州有礼”活动,通过挖掘历史人物参与基层社会治理的宝贵经验,将现代的基层社会治理融入更多历史底蕴,将法治文化与“衢州有礼”有机结合,提高群众法治文化的认同感和参与度。二是实施“普法阵地建设七个一工程”,推进以法治文化元素为主基调的广场、公园、长廊等法治文化阵地建设,建立“法治学校、法治宣传栏、法治书架、法治文化点、公共法律服务点、人民调解室、法治微信群”等基层民主法治阵地,充分发挥农村文化礼堂作用,形成立体化法治文化宣传阵地。三是实施“法治队伍建设工程”,培育一批以村(社区)干部为重点的“法治带头人”,挖掘一批具有法律知识背景的党员、村(居)民代表以及居住在村(社区)的法官、检察官、警官、律师等“法律明白人”,打造一支良好的基层法治人才队伍。四是实施“全民学宪法”主题宣传工程,在镇社区普遍开展“宪法入户”宣传活动,提高镇社区居民依法参与政治活动的意识。五是实施“活力新衢州,美丽大花园”法治先行工程,围绕“活力新衢州,美丽大花园”建设,加强重点领域法律与乡居民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和地方性法规宣传。推动“以案释法”工作,利用群众身边的典型案例开展法律评析。突出重点对象开展普法宣传,定期组织镇社区“两委”干部和党员进行法治培训、轮训,组织新当选“两委”干部、村民代表参加任职法治集中培训。
(三)推进镇社区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健全镇社区基本公共法律服务体系,推动公共法律服务资源向基层倾斜,突出抓好六个一建设。一个站点:推进镇社区公共法律服务点(窗口)建设,加强服务点规范化建设。一张网络:全面推广运用“12348衢州法网”,形成实体平台和网络平台对接互通、有机融合的服务机制。一位顾问:全面推行法律顾问制度,推动乡社区实现法律顾问全覆盖,定期组织律师开展法律服务活动。一支队伍:建设一支优秀的人民调解员队伍,建立健全建立农村矛盾纠纷多元化机制,实现化解矛盾纠纷成功率达到97%以上。一份援助:加强对镇居民的法律援助,突出加强农民、失地农民、老年人、妇女、儿童等重点群体援助。一份监管:健全监管组织网络,加强镇社区矫正对象监管。(四)推进镇社区治安防控体系建设。健全平安综治组织,完善镇社区公共安全体系,持续开展安全隐患治理。做到网格化管理机制落实到位、人员配备到位,基层社会管理综合信息平台运行规范。积极推进村(社区)社会治安公共视频监控布点建设,努力建设一批“雪亮村”。严格执行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对重大工程、重要项目做到应评尽评,形成常态化的安全稳定监管机制。群防群治组织健全,建立治安巡防队伍、平安志愿者队伍,深化矛盾纠纷的集中调研、滚动排查和有效化解。高度重视、全力做好特殊利益群体矛盾化解稳控工作。加强流动人口、吸毒人员、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社区矫正对象等重点特殊人群服务管理。加强社会治安重点地区和突出问题专项治理,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严厉打击黑恶势力、宗族恶势力,严厉打击黄赌毒盗拐骗等违法犯罪,依法制止非法宗教活动,有效提升基层群众安全感、满意感、幸福感。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村、社区要高度重视基层依法治理工作,切实将这项工作作为深化依法治国法治实践、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载体,推进自治、法治、德治“三治融合”。
(二)加强业务培训。要组织开展镇社区民主法治建设工作培训活动,要通过培训班、实地参观等方式,对建设工作开展系统培训,确保村(社区)干部、具体从事建设的工作人员全面了解掌握建设标准、建设流程和建设要求,确保建设工作取得实效。
(三)加强舆论宣传。把宣传引导贯穿于镇社区民主法治建设工作的各环节和全过程,主动加强与主流媒体的沟通联系,广泛宣传新时代镇社区民主法治建设活动,各村、社区要对照建设标准做好各项工作。
附件:衢州市城镇社区民主法治规范化建设标准
柯城区石梁镇人民政府
2018年4月16日
柯城区石梁镇党政综合办 2018年4月16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