衢州市柯城区林业局关于区九届人大第一次会议第7号建议的答复函

发布时间:2018-07-11 11: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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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区林业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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柴柏青等十位代表:

你们在区九届人大第一次会议期间提的《关于请求政府重视将军叶文化公园开发建设的议案》(第7号),区政府已交由我局办理。感谢你们对林业工作的关心和支持,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一、项目情况

经衢州市全盛森林资源评估咨询有限公司调查,项目名称为衢州鱼湖旅游开发有限公司航埠镇将军叶村鱼湖生态旅游开发项目,项目单位为衢州鱼湖旅游开发有限公司,法人叶毛倪。项目位于柯城区航埠镇将军叶村长岗山,该项目用地面积约80亩,包括生态公园系列景点、将军文化主题公园、旅游接待中心,山润茶室、鱼湖驿站、高端民宿、亭榭拱桥、古建筑维修、游步道等,及其他相应的生态旅游配套设施建设。项目拟使用林地面积5.322公顷。其中Ⅱ级保护2.5837公顷,占48.55%;Ⅲ级保护1.6414公顷,占30.84%;Ⅳ级保护1.0969公顷,占20.61%。按森林类别分:国家级公益林1.9358公顷,占36.37%;商品林地3.3862公顷,占63.63%。

二、政策解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实施条例》、《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审核审批管理办法》(国家林业和草原局令 第35号)的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建设项目占用林地,经林业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建设单位和个人应当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办理建设用地审批手续。《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审核审批管理办法》(国家林业和草原局令 第35号)第四条 占用和临时占用林地的建设项目应当遵守林地分级管理的规定,其中第四条第一款第4项“县(市、区)和设区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批准的基础设施、公共事业、民生建设项目,可以使用Ⅱ级及其以下保护林地。”和第5项“战略性新兴产业项目、勘查项目、大中型矿山、符合相关旅游规划的生态旅游开发项目,可以使用Ⅱ级及其以下保护林地。

三、当前工作进展情况

区林业局对航埠镇将军叶村鱼湖生态旅游开发项目一直都相当重视,做了大量前期服务工作,目前已完成林地报批相关审核工作并报市林业局和省林业局进行许可。

四、下一步工作

我们将进一步加强与省市的沟通和对接,完成衢州鱼湖旅游开发有限公司航埠镇将军叶村鱼湖生态旅游开发项目林地报批工作,同时进一步加强与项目单位的对接,指导和服务项目中涉及林业的相关需求和政策。

对上述办理情况的意见,请代表填写征询意见表,寄给区政府办公室、区人大常委会代表工委及我单位。

感谢你们对柯城区经济社会发展的关心,希望你们继续建言献策,促进我区又好又快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