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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单位: 石梁镇 成文日期: 2018-06-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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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石梁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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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8-06-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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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下发《石梁镇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06-26 16: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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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石梁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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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行政村(社区)、镇属各部门: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市委、区委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部署,切实扫除辖区黑恶势力,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社会安定有序,经镇党委研究,决定迅速在辖区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有效整合部门资源力量,综合运用法律、经济、行政等多种手段,充分发动群众,依法从严惩处黑恶势力,努力将其消灭在萌芽状态。力争通过3年不懈努力,使黑恶势力违法犯罪问题得到根本遏制,涉黑涉恶治安乱点得到全面整治,重点行业、重点领域管理得到明显加强,黑恶势力“保护伞”得以铲除,基层社会治理能力明显提升,涉黑涉恶违法犯罪防范打击长效机制更加健全,扫黑除恶工作法治化、规范化、专业化水平进一步提高,不断增强人民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为推动美丽新石梁建设,创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具体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针对当前涉黑涉恶问题新动向,切实把专项治理和系统治理、综合治理、依法治理、源头治理结合起来,把打击黑恶势力犯罪和反腐败、基层“拍蝇”结合起来,把扫黑除恶和加强基层组织建设结合起来,既有力打击震慑黑恶势力犯罪,形成压倒性态势,又有效铲除黑恶势力滋生土壤,形成长效机制,自觉把扫黑除恶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抓紧抓好,坚决打赢这场硬仗。把思想认识统一到上级党委政府的部署要求上来,强化措施,全力推进,为石梁镇镇经济发展营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

二、组织领导

石梁镇党委成立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由石梁镇党委书记宋昌顺任组长,党委副书记、镇长肖飞任常务副组长,人大主席洪承晖、党委副书记陈建锋、人武部长郭大远、宣传委员叶菲、常务副镇长郑建光、纪委书记赵杰、组织委员鲍红莲、人大副主席琚又才、副镇长兰琴仙、副镇长方桔明、区执法分局石梁大队陈富强、镇长助理徐金平、石梁派出所所长梁正任副组长,纪委、组织、宣传、派出所、司法所、市场监督管理局石梁所、国土所、规划站、管理区、党政办、综治办等部门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扫黑除恶办公室(简称扫黑办)。石梁镇扫黑除恶办公室设在综治办,负责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主任由陈建锋同志兼任,方建民同志为副主任,邹金洪、侯瑾、叶俊峰、万浩、姜苗苗等同志为成员。

三、实施步骤

2018年初进行部署,正式启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迅速展开宣传发动,摸排案件线索,抓捕犯罪嫌疑人,确保在春节前后取得积极成效,为人民群众营造安定祥和的节日氛围。2018年,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突出问题得到有效遏制,在全社会形成对黑恶势力人人喊打的浓厚氛围。2019年,对尚未攻克的重点案件、重点问题、重点区域集中攻坚,对已侦破的案件循线深挖,逐一见底,彻底铲除黑恶势力赖以滋生的土壤,人民群众安全感、满意度明显提升。2020年,建立健全遏制黑恶势力滋生蔓延的长效机制,取得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压倒性胜利。

四、主要措施

(一)充分发动和依靠网格员,加强舆论宣传。层层召开会议,镇党委政府在月初召开会议将扫黑除恶精神进行学习和传达,各村(社区)要在月底之前召开村组干部、网格员、党员会议,学习和传达各级扫黑除恶精神,各村(社区)要综合运用横幅、标语、微信、短信等,不断壮大正面宣传声势,充分展示党委政府扫黑除恶的决心和成效,在全社会营造同仇敌忾、人人喊打的浓厚氛围,进一步增强人民群众同黑恶势力做斗争的信心。对办理重大黑恶势力犯罪案件,宣传和公安机关要密切配合,主动引导舆情,及时发现封堵删除有害信息,防止负面舆情扩散蔓延。切实加强舆论引导,做好法律政策宣讲,进一步发动人民群众检举揭发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线索,并及时核查反馈实名举报,严格落实保护措施,以实际行动取信于民。确保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始终顺应群众意愿、得到人民认可。

(二)签定承诺,落实职责。镇与村各两委干部、党员干部签定《党员干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公开承诺书》,承诺职责,增强责任。

(三)提升打击质量,依法严惩、消除后患。要坚持打早打小、有黑扫黑、无恶治乱,确保将黑恶势力消灭在萌芽状态。对不构成犯罪的恶势力违法活动,要充分做好走访和劝解工作,要善于运用治安、行政、经济、法律等手段进行打击处理,严防其坐大成势。要统一执法办案思想,加强协调配合,确保形成合力。

(四)加强联席会议机制,坚持“挖根打伞”。镇纪委、组织部门要把扫黑除恶与反腐败斗争、基层“拍蝇”结合起来,对涉黑涉恶犯罪案件中发现的“保护伞”线索,要坚持追根溯源,彻底摧毁黑恶势力组织机构和经济基础。同时,对扫黑除恶斗争中的失职、渎职行为,要盯住不放,一查到底,绝不姑息。

(五)加强线索精确摸排、固定证据。扫除黑恶势力,必须打有准备之仗。要加强对涉黑涉恶违法犯罪活动情报信息的搜集、录入和管理,定期分析研判,全面掌握涉黑涉恶人员和案件情况,将重点嫌疑对象纳入工作视线,积极利用大情报、大数据及村网格员等信息化手段和人力情报手段,全方位开展集中排查、滚动排查,切实加强对重点领域涉黑涉恶情况明察暗访,由班子成员分片带队、组织镇综治、派出所、民政、组织、财政、安监、司法等各站所负责人及各驻村干部、村网格员等相关人员,对各村(社区)及征地拆迁、工程建设、娱乐、黄赌毒等容易滋生黑恶势力的高危行业,进行一次全方位、拉网式的线索摸排,拉出清单。综治办、司法所、派出所要切实加强对近年来信访、治安、刑事职务犯罪等案件梳理评查串并,加强监狱服刑人员等特殊对象的检举揭发线索深挖工作,切实增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针对性、实效性。要注重在解决群众诉求、清理信访积案、化解社会矛盾工作中发现涉黑涉恶线索,广泛收集黑恶势力犯罪线索,把每一起举报、投诉、线索都查清楚。

(六)强化重点行业、重点人群监管。对建筑、运输、娱乐等容易滋生黑恶势力的高危行业,要完善行业准入、资格审查制度,防范黑恶势力介入,牟取非法利益,扰乱行业正常秩序。要加大行业监管力度,坚决防止非法采矿、垄断经营、强迫交易等问题出现。要加大执法检查力度,广泛听取群众意见,及时发现相关行业、场所中涉黑涉恶问题和线索。加强对刑满释放、非正常上访等重点人员管理、帮教工作,防止漏管失控,努力做到“发现得了、掌控得住、控制得牢”。妥善处理下岗、待业、外来务工人员等弱势群体的安置、就业和社会保障问题,加强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防止被黑恶势力利用。

五、工作要求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各村(社区)和镇属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大意义,旗帜鲜明、立场坚定地支持扫黑除恶工作,采取有力措施保障和支持政法机关依法办案,切实履行扫黑除恶的重大政治责任。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组要切实加强对斗争的组织领导,各单位结合自身工作职责,制定详细实施方案,分工明确,责任到人,确保扫黑除恶工作取得实效。

二是加强办案纪律。参与办案人员严守保密纪律,坚决不准向无关人员透露任何案情信息;各领导组成员不得向办案人员询问案情,打听案件进展情况。

三是加强协调配合。镇“扫黑办”要加强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组织协调,有效整合各成员单位共同推进专项斗争。要切实提高依法办案能力和水平,统一执法思想,加强协作配合,纪检、监察部门要加大对黑恶势力“保护伞”的查处力度。宣传部门要把握舆论导向,通过发布扫黑除恶成果以切实增强扫黑除恶信心并对典型案件进行深入跟踪报道。党政办、综治办、派出所、安监站、林业站、国土所、司法所、规划站、文化站等部门也要做好全镇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各项工作。

四是加强督导检查。镇“扫黑办”要切实加大对各项工作任务的督导检查力度,积极开展调研走访、案件指导、线索核查和审核把关,从而有效推动专项斗争的顺利开展。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不重视、落实不力、发现不及时、打击不主动、打击不彻底的,或因为整改不力导致黑恶势力发展蔓延,造成严重后果的部门、村(社区),要严格按照通报、约谈、挂牌督办、黄牌警告、跟踪督导、实施一票否决权等方式进行督导和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同时对扫黑除恶工作有力,成绩突出的集体和个人给予表彰奖励,使责任追究和奖励制度化。

 

 

 

中共柯城区石梁镇委员会

                            柯城区石梁镇人民政府

                             2018年5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