衢州市柯城区农业和农村工作办公室2018年部门预算

发布时间:2018-03-12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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衢州市柯城区农业和农村工作办公室2018年部门预算

 

一、衢州市柯城区农业和农村工作办公室概况

(一)主要职能。

1.贯彻落实上级有关方针政策,研究提出全区农业和农村经济、社会发展战略和政策建议,指导全区农业和农村现代化建设工作;

2.指导深化农村改革和发展农村经济工作,提出处理农村改革与发展重大问题的原则和措施;

3.组织开展农村“双治”、农村扶贫、一县一带、农村“三位一体”改革、历史文化村落保护等美丽乡村建设、新农村建设工作;

4.指导农业产业化工作,组织开展农业招商。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衢州市柯城区农业和农村工作办公室部门预算包括:本级预算、所属参公单位衢州市柯城区扶贫工作办公室、事业单位衢州市柯城区农民教育和培训管理中心预算。

    二、衢州市柯城区农业和农村工作办公室2018年部门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关于衢州市柯城区农业和农村工作办公室2018年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衢州市柯城区农业和农村工作办公室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包括:农林水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住房保障支出、其他支出。衢州市柯城区农业和农村工作办公室2018年收支总预算5148万元。

(二)关于柯城区农业和农村工作办公室2018年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衢州市柯城区农业和农村工作办公室2018年收入预算   514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476万元,占9.25%;政府性基金收入4672万元,占90.75%;专户资金0万元,占0%;上年结转0万元,占0%。

  (三)关于柯城区农业和农村工作办公室2018年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衢州市柯城区农业和农村工作办公室2018年支出预算     5148万元。

1.按支出功能分类,包括农林水支出410.22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7.09万元、住房保障支出28.69万元、其他支出4672万元。

2.按支出用途分类,包括人员支出293.88万元,日常公用支出48.12万元,项目支出4806万元。结转下年0万元。

(四)柯城区农业和农村工作办公室2018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衢州市柯城区农业和农村工作办公室2018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5148万元。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476万元、政府性基金收入4672万元;支出包括:农林水支出410.22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7.09万元、住房保障支出28.69万元、其他支出4672万元。

(五)关于柯城区农业和农村工作办公室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1.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衢州市柯城区农业和农村工作办公室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476万元,比2017年执行数减少5353万元,主要是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项目支出减少。

2.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农林水支出(类)410.22万元,占86.1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37.09万元,占7.79%;住房保障支出28.69万元,占6.03%。

    3.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农林水(类)农业(款)行政运行(项)182.01万元,主要用于行政及参公人员工资支出、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政策性人员经费支出、公用经费支出等。

(2)农林水(类)农业(款)事业运行(项)94.21万元,主要用于农业事业人员工资支出、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政策性人员经费支出、公用经费支出等。

(3)农林水(类)农业(款)其他农业支出(项)134万元,主要用于柯城区光伏小康工程项目支出。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金保险缴费支出(项)24.92万元,主要用于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9.97万元,主要用于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其他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支出(项)2.2万元,主要用于离退休方面的支出。

(7)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8.69万元,主要用于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六)关于柯城区农业和农村工作办公室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衢州市柯城区农业和农村工作办公室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342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293.89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医疗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补助、奖励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公用经费48.12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手续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关于柯城区农业和农村工作办公室2018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1.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衢州市柯城区农业和农村工作办公室2018年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拨款4672万元,比2017年执行数减少16555万元,主要是通过政府性基金安排的项目支出较往年减少。

2.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其他支出(类)4672万元,占100%。

    3.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其他支出(类)其他政府性基金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其他政府性基金支出(项)事务4672万元,主要用于赤膊墙整治支出,经济薄弱村配套支出,农合贷款贴息风险金等支出。

(八)关于柯城区农业和农村工作办公室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1.因公出国(境)费用:根据因公出国计划和实际工作需要,2018年安排因公出国(境)费用预算0万元,比上年执行数增长(或下降)0%。

2.公务接待费:2018年安排公务接待费预算0.7万元,比上年执行数增长(或下降)0  %。主要用于接待省农办及其它省市区前来调研督查、学习考察等支出。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018年安排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0万元,比上年执行数增长(或下降)0 %。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

2018年衢州市柯城区农业和农村工作办公室本级1家行政单位以及所属衢州市柯城区扶贫工作办公室1家参公事业单位、衢州市柯城区农民教育和培训管理中心1家事业单位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48.12万元。

2.政府采购情况。

2018年衢州市柯城区农业和农村工作办公室各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8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8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3.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衢州市柯城区农业和农村工作办公室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0辆,其中,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 辆、行政执法专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 辆。单位价值4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0台(套)。

2018年部门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单位价值4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或2018年部门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及单位价值4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4.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18年衢州市柯城区农业和农村工作办公室光伏小康工程项目已实行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134万元。

三、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本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财政预算资金,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2.专户资金:教育收费作为本部门的事业收入,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资金。

    3.事业收入: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不含专户资金收入。

    4.事业单位经营收入: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5.其他收入:预算单位在“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专户资金”、“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之外取得的各项收入(含上级补助收入和附属单位缴款等收入)。

    6.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预计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专户资金”、“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上年结转”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弥补本年收支缺口的资金。

7.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8.基本支出:是预算单位为保障其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支出和日常公用支出。

9.项目支出:是预算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0. 农林水(类)农业(款)行政运行(项):指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11. 农林水(类)农业(款)事业运行(项):指反映用于农业事业单位基本支出,事业单位设施、系统运行与资产维护等方面的支出。

12. 农林水(类)农业(款)其他农业支出(项):指反映上述项目以外用于农业方面的支出。

13.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金保险缴费支出(项),指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14.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指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15. 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16. 其他支出(类)其他政府性基金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其他政府性基金支出(项),指反映不能划分到上述功能科目的其他政府支出。

 


2018年区农办预算公开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