柯城区监管办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4-01-17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规定,现向社会公布衢州市柯城区监管办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时限为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本报告通过衢州市柯城区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kecheng.gov.cn/)公布。

一、总体情况

我办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深化政务公开,不断提升政策发布、解读、回应质量,提高依申请公开办理实效,有效助力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现将2023年政务公开工作总结情况汇报如下:

(一)主动公开

2023年,主动公开各类政府信息826条,其中招投标信息813条,其他文件3条,政策解读1条,人事任免1条,财政信息3条,计划总结1条,提案议案2条,政府信息年报1条,年报图解1条。

(二)依申请公开

全年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三)政府信息管理方面

严格落实信息公开保密审查机制,对照《衢州市柯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切实做好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工作的通知》(柯政办发〔2022〕7号),坚持“谁公开、谁审查、谁负责”“先审查、后公开”和“一事一审”原则。将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程序与公文运转程序、信息发布程序结合起来,防止保密审查与公文起草、发布工作脱节。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我办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建立健全政务信息公开制度,强化政府信息公开平台管理,落实三审三校制度,确保公开内容准确。

(五)监督保障方面

强化政务公开工作保障,制定政务公开年度工作要点,明确年度目标、责任分工。全面扎实做好政府信息公开以及门户网站维护工作。按照区政府有关要求,尽量减少工作环节,明确办事时限,提高办理效率和服务质量,不断提升网上平台功能。同时,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方面的法律、法规、政策列入我办本年度中心理论学习组的重要内容,加强对工作人员的业务指导,不断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业务水平。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是严格执行部署,抓好贯彻落实。继续贯彻落实上级工作部署,进一步加大政府信息对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和经济社会发展的服务作用,积极做好重点领域信息公开,确保公开数量,稳步提高公开质量,打通政府联系群众的“最后一公里”,破解“信息孤岛”。

二是加强教育培训,提升工作水平。通过举办业务培训班、线上教学等有效形式,加大对政务公开工作人员的培训力度,不断提升业务水平,提高业务人员政务信息报送质量,积极引做好信息收集、整理工作,努力优化有分析、有深度、有建议的高质量信息化、数据化政府信息发布平台,不断加大政务公开宣传力度,在方便服务对象的同时,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

三是健全完善机制,规范制度运行。不断健全完善政务公开工作机制,按照新形势、新时代下的工作要求,继续梳理优化公开事项目录、完善公开事项标准、规范公开工作流程,强化自查自纠,及时改进,不断加强电子政务平台运行和办事效能评估,持续健全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机制。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3年度,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全年未收取信息处理费,无其他需要报告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