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衢州市柯城区税务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3-01-19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特向社会公布2022年国家税务总局衢州市柯城区税务局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等方面内容,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为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

一、总体情况

2022年,国家税务总局衢州市柯城区税务局(以下简称柯城区税务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聚焦推动落实党中央、国务院重大决策部署,聚焦为纳税人缴费人办实事,积极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充分发挥政务公开对深化改革、规范执法、优化服务、落实政策等方面的促进作用,不断拓展政府信息公开的深度和广度,自觉接受广大群众监督,确保高质量推进新发展阶段税收现代化建设。

(一)主动公开

积极发挥主动公开目录的规范引领作用,努力拓展政府信息公开渠道,严格规范审核程序,着力提高信息公开数量和质量,全面提升政府信息公开的全面性、时效性和适用性。严格落实行政执法公开,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纳税信用A级纳税人等内容及时通过执法信息公示平台、门户网站、办税服务场所等途径公开。积极接受社会监督,在门户网站设置局长信箱、税收违法行为检举、税务干部违纪举报等专栏。

(二)依申请公开

2022年,柯城区税务局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没有因依申请公开引起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

(三)政府信息管理

严格履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内部工作规程,强化信息审核研判,严格执行保密工作责任制,建立完善政府信息管理动态调整机制。2022年未发生因政府信息管理不当、公开审核不严而引发的泄密或舆情问题。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充分运用好税务门户网站和柯城区政府门户网站“双平台”,制定网站栏目维护分工表和政府信息公开审查表,确保及时、准确做好网站栏目的内容维护和更新,切实拓宽信息公开覆盖范围。

(五)监督保障

以机制建设为保障,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岗位责任,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绩效管理考核,制定考核办法,量化考核标准,定期组织考核,并注重结果运用,保障完善各项机制的平稳高效有序运行。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2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722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3084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2年,柯城区税务局在加强政府信息公开时效性、内容丰富性、渠道多样性等方面建设较往年有所提高,但对照《条例》和上级有关部署要求,还存在一些薄弱环节:一是公开形式还需丰富。贯彻《条例》要求,虽能及时公开信息,但在公开形式上还需进一步拓展。二是公开队伍建设有待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队伍整体的专业化、理论化水平有待提高,解决政府信息公开具体工作中复杂问题的能力有待提升。三是公开宣传力度有待加强。目前公众对政府信息公开知晓率还不够高,对政府公开信息发布途径还不够了解,公开宣传有待进一步加强。

下一步,柯城区税务局将认真按照上级有关要求,坚持问题导向,采取切实有效措施,不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实效,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上新台阶。一是加强公开平台建设。健全信息发布更新机制,优化调整政府信息公开平台的栏目和功能,提高更新频率,提升吸引力和亲和力。二是加强公开工作队伍建设。加强政府信息公开队伍建设,充实人员力量,注重业务交流,强化对口指导,积极组织业务技能培训,切实提高人员队伍的综合素质和业务能力。三是加大公开宣传力度。持续公开政府信息,扩大影响力,增加信息覆盖范围,广泛提升社会认知力和认可度。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2年,柯城区税务局无收取信息处理费的情况,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