柯城区住建局201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15-10-19

今年以来, 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区信息办的指导下,我局以建立阳光政府为导向,本着服务人民、服务企业的工作思路,全面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切实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力度,全方位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利用办公室的工作平台优势,优化、整合业务处室工作资源,形成完整、快捷的信息公开工作链,极大提高了工作效率。

一、工作概述

1、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构。区住建局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将其列入局重要工作日程。成立了由局长任组长、局班子成员任副组长、相关处室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局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明确了工作分工及职责,具体组织领导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由局办公室具体负责推进、指导、协调本局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相关处室予以配合,并配备工作人员,负责本局政府信息公开日常工作。明确公开信息必须在柯城区政府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目录”栏目、区住建设局门户网站等平台上公开发布。通过加强组织机构建设,保障了我局201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顺利实施。

2、完善工作制度,规范运行程序。为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有序运行,结合我局实际,明确界定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和免于公开政府信息范围,做到既确保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知情权,又防止出现因公开不当导致失密、泄密的问题,严格执行公开前保密审查制度,规范信息主动公开操作流程以及主动公开信息报送等工作制度。根据规定需要公开的信息内容,由各科室、下属各单位指定专人采集初稿,负责人初核,经分管领导审核、局长审签后,由局办公室负责上报至门户网。各科室、下属各单位对所有业务事项进行了清理,对于审批事项办理、保障性住房政策、物业法规等应当让社会公众或者服务对象广泛知晓或者参与的事项,及时主动向社会公开,确保应公开的全部公开到位。领导小组经常对各科室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督查,对督查出的问题召开会议进行研究解决,做到公开办事程序和办事结果。

3、加强学习宣传,提升平台功能。区住建局组织人力物力,全面扎实做好政府信息公开的编制以及门户网站的维护工作,按照区政府有关要求,尽量减少工作环节,明确办事时限,提高办理效率和服务质量,不断提升网上平台功能。同时,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方面的法律、法规、政策列入了局中心理论学习组的重要内容,组织开展局系统工作人员《条例》的学习培训,加强对工作人员的业务指导,不断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业务水平。在积极发挥区政府信息公开平台、阳光工程网、局门户网站、局政务公开栏等信息公开载体的同时,也积极拓宽各类渠道,及时通过报刊、媒体、宣传单、手册等信息公开渠道,及时编制、发布和更新本局的各类信息,增强与群众的互动性,认真听取群众的意见建议,解答群众疑惑,力所能及的帮助群众解决实际困难。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直以来,区住建局不断强化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工作,大力打造公开透明、规范高效的阳光部门、诚信单位,积极通过区政府门户网站、区住建局网站、区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网、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等及时发布和公开各类信息。截至2013年12月31日,通过区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及阳光工程网主动发布政府公开信息278条,通过本单位网站主动发布信息1057条,通过报刊等各类媒体主动发布信息25条,通过单位信息公示栏、宣传橱窗主动发布信息256条,通过电子显示屏主动发布信息976条,通过手册、宣传单等主动发布信息400余件。

保障性住房信息公开是我局牵头负责的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内容,在保障性住房建设、分配等相关政策信息公开方面,我局严格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实行“阳光操作”。一是主动公开保障房建设信息。认真梳理我区保障性住房建设“阳光工程”相关事项,按照规定认真填写《住房保障信息公开情况表》和《“阳光工程”建设工作公开事项表》,通过本单位网站对保障房项目年度建设计划信息、开工项目信息、竣工项目信息等内容进行公开,增强工作透明度,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监督。二是部门联动公开保障房分配信息。我区的保障房项目大多由相关实施主体负责房源分配工作,我局积极与相关实施主体沟通,确保分配信息及时公布。城中村改造项目(和睦新村安置小区)已制定了各类房种分配制度,公布准入条件和申请程序,建立相关部门联合审查机制,在分配中实行“房源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的原则,明确了拆迁安置的住房申报、分配的操作流程和办法,对保障对象准入标准、审批程序、调查结论、分配结果等予以公示。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3年,区住建局未发生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因此未发生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四、行政复议、诉讼和申请情况

2013年,区住建局未发生针对本部门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案、行政诉讼案和有关的申诉案。

五、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3年,区住建局未发生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因此未发生收费情况。

六、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政府信息公开是建立责任政府、服务政府、法治政府的一项重要举措,同时,政府信息公开又是一项创新实践的工作。本年度区住建局在建立健全工作机制、规范信息公开流程、深化信息公开内容、完善信息公开基础工作等方面做了一些实实在在的工作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要求和社会公众的期望相比,我们的工作还存在一定的差距。

主要表现在:一是政府信息公开意识有待进一步增强,个别科室(单位)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认识不足;二是网上信息检索和互动功能上还有待进一步加强和完善;三是信息更新还需要进一步及时。特别是保障房信息公开工作,由于建设主体和分配主体都存在着多头管理情况,信息公开工作存在协调难、落实慢等困难。

针对上述问题和不足,我局将在今后的工作中,认真整改落实,重点做好以下四个方面工作:

一是进一步完善制度建设。继续大力推进以保障房为重点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队伍建设,进一步健全工作制度,落实责任体系,加强网站等各类公开渠道的维护和更新,强化政府信息公开的责任和义务,促进我局信息公开工作深入落实。

二是进一步强化检查考核。根据“谁主管、谁负责”的工作原则,不断深化全局政府信息公开相关工作,积极推动全局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和切实回应社会关切等方面工作,按照区政府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平台中的十大类公开栏目和“阳光工程”专题网站的行政权力目录、重点公开事项等公开栏目,抓紧做好相关查漏补缺工作,做到全面公开,突出重点,更新及时。

三是进一步加强协调对接。我局作为全区城乡建设的行业主管部门,没有直接承担具体项目的实施主体,涉及到保障性住房等重点领域的信息公开工作,就必须及时协调对接区城投公司、管委会等业主单位,共同配合做好相关信息公开工作。

四是进一步强化台账建设。要严格按照有关工作要求,将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相关的制度、文件、总结、思路、学习培训等一系列资料如实建档归档,形成能够如实反应我局信息公开工作面貌、经得起各级检查的台账资料。

衢州市柯城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4年3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