柯城区民政局2011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15-11-06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规定,现公布柯城区民政局201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内容由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基本概况;主动回应社会关切的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引起的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附表等八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1年1月1日起至2011年12月31日止。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柯城区民政局办公室,(地址:衢州市柯城区水亭门49号;邮编:324000;电话:0570-3021800;传真:0570-3024840)。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基本概况

2011年,区民政局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全面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推进政府信息公开是建设“服务政府、责任政府、法治政府”的一项重要工作。按照区政府的要求,我局编制了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公开目录,建立和健全了相关工作制度和规范,积极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健全组织机构

进一步落实“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职能部门抓落实”的工作机制。及时调整了政务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局长邱艳担任组长,党组成员吴瑞余为副组长,刘愿、曾朝霞、吉光辉、万志龙、肖永明、余世明、张青为小组成员,明确各自的工作职责范围,将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责任落实到位,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能够有组织、有计划、有目标地进行。我局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在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各责任科室和责任人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形成合力,层层抓落实,确保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全面、深入、扎实、有效的开展。

(二)完善编制目录和指南

我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规定,遵循公正、公平、便民的原则,编制了柯城区民政局信息公开目录和指南,并通过政府网站等途径公开,以供公众查询,力争做到拓宽公开渠道、创新公开方法、丰富公开形式。

(三)健全工作机制,落实配套措施

结合实际情况,我局进一步健全完善了相关配套制度。进一步明确信息公开的内容、形式、时限、范围、程序及责任部门和责任人,细化各项工作措施,在确保不失密不泄密的前提下,积极稳妥的将本年度能够公开的政府信息都予以公开,最大限度地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和监督权,形成良好的舆论监督氛围。

我局在机关办公楼设立政务公开信息栏,及时发布最新政务信息。由办公室负责牵头落实政府信息的发布工作,各相关责任部门按照目录要求,认真抓落实,指定专人负责日常公开信息的收集、编辑、归档等工作,确保信息及时、准确、公开向外发布,确保政务公开工作落到实处。

(四)加强条例的学习宣传工作

为提高广大干部职工对政务信息公开工作重要性的认识,我局组织全体工作人员认真学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内容,把实行政务信息公开同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联系起来,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对政府信息公开的主体和原则、范围和内容、方式和程序、监督和保障等有明确的了解。使大家认识到深入推行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的重要意义,增强做好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的责任感。

二、主动回应社会关切的情况

2011年柯城区民政局及时回应社会关注的热点。

四、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2011年度未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五、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1年度政府信息公开未收取任何费用。

六、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引起的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1年度未发生有关政府信息公开方面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以及申诉案件。

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从总体来看,运行状况较好,但是也有一些不足。主要是:部分转发的上级文件没有提供电子版,未能及时公开;公开重点不突出等问题。

                                                                      衢州市柯城区民政局

                                                                         2011年4月2日

附表

柯城区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表

 

( 2011年度)

 

填报单位(盖章):柯城区民政局

 

统计指标

单位

统计数

 

一、主动公开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 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相同信息计1条)

(

199

 
 

其中:主动公开规范性文件数

21

 

制发规范性文件总数

7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1.政府公报公开政府信息数

0

 

2.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数

188

 

3.政务微博公开政府信息数

0

 

4.政务微信公开政府信息数

0

 

5.其他方式公开政府信息数

11

 

二、回应解读情况

 

(一) 回应公众关注热点或重大舆情数 (不同方式回应同一热点或舆情计1次)

0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回应解读的情况

 

1.参加或举办新闻发布会总次数

0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新闻发布会次数

0

 

2.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0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0

 

3.政策解读稿件发布数

0

 

4.微博微信回应事件数

0

 

5.其他方式回应事件数

1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一)收到申请数

0

 

1.当面申请数

0

 

2.传真申请数

0

 

3.网络申请数

0

 

4.信函申请数

0

 

(二)申请办结数

0

 

1.按时办结数

0

 

2.延期办结数

0

 

(三)申请答复数

0

 

1.属于已主动公开范围数

0

 

2.同意公开答复数

0

 

3.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0

 

4.不同意公开答复数

0

 

其中:涉及国家秘密

0

 

涉及商业秘密

0

 

涉及个人隐私

0

 

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 社会稳定

0

 
 

不是《条例》所指政府信息

0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0

 

5.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数

0

 

6.申请信息不存在数

0

 

7.告知作出更改补充数

0

 

8.告知通过其他途径办理数

0

 

四、行政复议数量

0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数

0

 

(二)被依法纠错数

0

 

(三)其他情形数

0

 

五、行政诉讼数量

0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或者驳回原告诉讼请求数

0

 

(二)被依法纠错数

0

 

(三)其他情形数

0

 

六、举报投诉数量

0

 

七、依申请公开信息收取的费用

万元

0

 

八、机构建设和保障经费情况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门机构数

1

 

(二)设置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数

 

(三)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数

1

 

1.专职人员数(不包括政府公报及政府网站工作 人员数)

0

 

2.兼职人员数

1

 

(四)政府信息公开专项经费(不包括用于政府公报编辑 管理及政府网站建设维护等方面的经费)

万元

0

 

九、政府信息公开会议和培训情况

 

(一)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会议或专题会议数

2

 

(二)举办各类培训班数

0

 

(三)接受培训人员数

人次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