柯城区监管办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3-01-19

本年报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浙江省政府信息公开暂行办法》(以下简称“《暂行办法》”)等相关文件要求编制。本年报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2年1月1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止。

一、总体情况

(一)统一认识,加强领导,确保政务公开落到实处。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确保政务公开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区监管办先后多次召开干部会议,对政务公开和招投标信息公开工作进行督促和部署。本着“规范、明了、方便、实用”原则,建立健全政务公开专栏,按照公开内容标准和公开内容模板,完成对已公开信息梳理整改,并持续规范化公示信息。对相关机关、人员、依据、程序等信息进行了全面梳理和完善,信息公开得到规范。全面公开机构职能,机构设置,包括办公地点、办公地址、联系电话、负责人信息等,完成单位机构职能目录公开工作。

(二)突出重点,规范程序,不断深化政务公开。全面扎实做好政府信息公开以及门户网站维护工作。按照区政府有关要求,尽量减少工作环节,明确办事时限,提高办理效率和服务质量,不断提升网上平台功能。同时,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方面的法律、法规、政策列入我办本年度中心理论学习组的重要内容,加强对工作人员的业务指导,不断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业务水平。

(三)强化政务公开队伍建设管理

我办围绕政务公开重点任务,以理顺领导机构、配齐专职人员、强化业务培训、加强日常管理为抓手,不断加强公开队伍建设,持续提升公开能力和水平,助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明确领导小组的主要职责、组成人员、工作机构、工作规则和工作要求并按规定公开发布,进一步健全工作机制,强化了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强有力的组织领导。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当前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是严格执行部署,抓好贯彻落实。继续贯彻落实上级工作部署,进一步加大政府信息对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和经济社会发展的服务作用,积极做好重点领域信息公开,确保公开数量,稳步提高公开质量,打通政府联系群众的“最后一公里”,破解“信息孤岛”。

二是加强教育培训,提升工作水平。通过举办业务培训班、线上教学等有效形式,加大对政务公开工作人员的培训力度,不断提升业务水平,提高业务人员政务信息报送质量,积极引做好信息收集、整理工作,努力优化有分析、有深度、有建议的高质量信息化、数据化政府信息发布平台,不断加大政务公开宣传力度,在方便服务对象的同时,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

三是健全完善机制,规范制度运行。不断健全完善政务公开工作机制,按照新形势、新时代下的工作要求,继续梳理优化公开事项目录、完善公开事项标准、规范公开工作流程,强化自查自纠,及时改进,不断加强电子政务平台运行和办事效能评估,持续健全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机制。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2年度,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全年未收取信息处理费,无其他需要报告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