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全面掌握我区第二产业、第三产业[注1]的发展规模、结构和效益等情况,建立健全基本单位名录库及其数据库系统,为研究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提高决策和管理水平奠定基础,按照国务院、省、市统一部署,我区于2005年进行了第一次全国经济普查。这次普查的标准时点为2004年12月31日,时期资料为2004年度。普查对象是在我区境内从事第二产业、第三产业的全部法人单位、产业活动单位和个体经营户[注2]。普查主要内容包括单位基本属性、就业人员、财务状况、生产经营情况、生产能力、原材料和能源消耗、科技活动情况等。
经过各乡镇(街道)和有关部门及全体普查人员一年多的共同努力,我区经济普查的登记填报及数据审核汇总工作已完成。全部数据已经柯城区第一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和柯城区统计局认定。普查公报将分三次向社会发布。现将第一号公报发布如下。
一、单位基本情况
2004年末,我区共有从事第二、三产业的法人单位1614个(不包括市本级机关、企事业单位)。其中,企业法人单位1013个,机关、事业法人单位175个,社会团体法人单位12个,其他法人单位414个。产业活动单位1868个,其中,第二产业417个,第三产业1451个。个体经营户16680户(数据包括新新街道和开发区全部个体经营户),其中,第二产业1530户,第三产业15150户。
本次经济普查的法人企业单位数中,按登记注册类型分,国有企业[注3]188个,集体企业85个,股份制企业6个,私营企业961个,其他内资企业368个,港澳台商投资企业和外商投资企业6个 。
我区第二、三产业单位半数以上集中于城区[注4],单位拥有量以城区为中心向外围呈递减趋势。城区拥有企业法人单位1148个,占71.13%;两镇拥有企业法人单位182个,其他乡主要为村民组织,其他类型单位较少。
我区第二、三产业法人单位数名列前8位的乡镇(街道)依次是:荷花、汪村、上街、下街、柯城、花园、航埠、衢化。
个体经营户较多的前8位的乡镇(街道)是:荷花占13.7%;上街占11.8%;下街占10.9%;新新占10.1%;花园占10.0%;航埠占8.1%;衢化占5.6%;柯城乡占5.4%。
在产业活动单位中,从事制造业的单位329个,占17.6%;批发和零售业374个,占20.0%;教育121个,占6.5%;公共管理和社会组织524个,占28.1%。以上四个行业合计占72.2%。
个体经营户较为集中的五个行业是:工业1340户,占8.0%;交通运输业1757户,占10.5%;批发和零售业8856户,占53.1%;住宿和餐饮业1950户,占11.7%;居民服务和其他服务业1776户,占10.7%。
二、就业人员
2004年末,我区第二、三产业的就业人员[注5]数为63549人。其中,第二产业的就业人员为18482人,占29.1%;第三产业的就业人员为45067人,占70.9%。在合计中,单位就业人员26026人,占41.0%;个体经营人员37523人,占59.0%。在单位就业人员中,女性10141人,占39.0%。
就业人员较多的前五个地区依次是: 荷花9746人,占15.3%; 上街6968人,占11.0%;汪村6320人,占9.9%; 花园5812人,占9.1%; 下街5384人,占8.5%。
在单位就业人员中,制造业7008人,占26.9%;建筑业4691万人,占18.0%;公共管理和社会组织3710人,占14.3%;教育2773万人,占10.7%;批发和零售业3613人,占13.9%。
在单位就业人员中,具有研究生及以上、大学本科、专科、高中、初中及以下学历的人员分别占0.3%、6.8%、16.9%、29.8%和46.1%。在具有技术职称的人员中,具有高级、中级、初级技术职称的人员分别占5.8%、35.1%和59.1%。在具有技术等级资格证书的人员中,具有高级技师、技师、高级工、中级工资格证书的人员分别占7.7%、17.4%、14.0%和60.9%。
三、企业实收资本
2004年末,我区第二、三产业1614个企业法人单位的实收资本[注6]总额为116229.8万元。在全部企业法人单位的实收资本总额中,由国家投入的资本3854.8万元,占3.3%;集体投入的资本5372.6万元,占4.6%;个人投入的资本106547.7万元,占91.7%;港澳台投入的资本203.7万元,占0.2%;外商投入的资本251.0万元,占0.2%。各类企业实收资本来源构成。
四、普查数据质量情况
省、市第一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采取分层随机等距整群抽样方法,对我区数据质量进行了抽查,共抽查2个普查小区的法人单位和产业活动单位及个体经营户。抽查汇总结果,数据填报综合差错率小于1%,数据质量达到预期目标。
注释:
[注1]第一产业是指农、林、牧、渔业。第二产业是指采矿业,制造业,电力、燃气及水的生产和供应业,建筑业。第三产业是指除第一、二产业以外的其他行业。第三产业包括: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信息传输、计算机服务和软件业,批发和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金融业,房地产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科学研究、技术服务和地质勘查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居民服务和其他服务业,教育,卫生、社会保障和社会福利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公共管理和社会组织,国际组织。本次普查未包括国际组织。
[注2]法人单位是指具备以下条件的单位:⑴依法成立,有自己的名称、组织机构和场所,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⑵独立拥有和使用(或授权使用)资产,承担负债,有权与其他单位签订合同;⑶会计上独立核算,能够编制资产负债表。在有关部门登记为法人,但不符合上述条件的单位,普查中未作为法人单位统计。
产业活动单位是法人单位的附属单位,且具备以下条件:⑴在一个场所从事一种或主要从事一种社会经济活动;⑵相对独立组织生产经营或业务活动;⑶能够掌握收入和支出等业务核算资料(生产核算资料)。
个体经营户是指除农户外,生产资料归劳动者个人所有,以个体劳动为基础,劳动成果归劳动者个人占有和支配的一种经营单位。包括:(*)经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登记注册并领取《营业执照》的个体工商户。 (*)经民政部门核准登记并领取证书的民办非企业单位。(*)没有领取执照或证书,但有相对固定场所、年内实际从事个体经营活动三个月以上的城镇、农村个体户。但不包括农民家庭以辅助劳力或利用农闲时间进行的一些兼营性活动。
本公告数据包括范围,除新新街道中有5家为原区统计范围内单位外,不包括新新街道、白云街道的所有单位,也不包括其他乡镇街道中的市本级企事业单位;个体经营户数据按在地原则普查,包含全区所有个体经营户。
[注3]国有企业包括国有、国有联营、国有独资公司;集体企业包括集体、集体联营、股份合作企业。
[注4]城区包括各街道。
[注5]就业人员指2004年12月31日在第二、三产业单位和个体经营户在岗的就业人员,未包括上述范围之外的就业人员,如保姆、家教、自由职业者等,故比统计年鉴数小。
[注6]实收资本是指企业投资者实际投入的资本(或股本),包括货币、实物、无形资产等各种形式的投入。实收资本按投资主体可分为国家资本、集体资本、个人资本、港澳台资本和外商资本等。企业实收资本的登记范围不含行政、事业单位和个体经营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