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3080200262153XE/2025-86901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
发布单位: | 柯城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成文日期: | 2025-07-08 | ||
发文字号: | 有效性: |
1133080200262153XE/2025-86901
柯城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5-07-08
主动公开
发布时间:2025-07-08 18: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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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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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被征收人:
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国务院令第590号)《浙江省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2020年修订)《衢州市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办法》(衢政发〔2024〕10号)《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评估办法》(建房〔2011〕77号)的规定,现组织被征收人选定智造新城至甬金衢上高速石室互通公路工程(柯城段)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请你们依法积极参与选定。
一、选定方式
1.协商选定
自本通告公布之日起至本项目征收决定公告后10日内,由全体被征收人自行协商,自愿选择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所有被征收人均参与选择并选择同一家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的,视为协商选定成功。
2.多数确定
如协商选定期限届满不能协商选定的,将组织投票,参与投票的被征收人超过半数以上,且参与投票的被征收人半数以上共同选择了同一家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的,视为通过多数确定。
提供备选的五家房地产评估机构系由2022年衢州市柯城区征迁事务中心“柯城区范围内房屋征迁项目评估服务框架协议采购”(编号:ZJZH20220623-2)入围确定。被征收人协商选定或多数确定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经资质审查无异议的,可承接本业务。
3.随机确定
若不能协商选定或多数方式确定的,本单位将采取摇号的方式随机选定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征收范围内的被征收人可自愿参与现场监督。
此次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选定工作由衢州市信安公证处依法公证监督。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确定后,本单位将在征收范围内公示。
二、关于投票事项
1、投票时间:征收决定公告后10日内。
2、投票方式有以下两种:
(1)至指定地点投票。各被征收人可将填好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选择单》投放至房屋征收现场办公场所设置的投票箱内。
(2)至流动投票箱投票。如在发放《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选择单》时,各被征收人已填好选票即可投放至工作人员随身携带的流动投票箱内。
3、投票截止日期为2025年7月17日17时30分。每日投票的时间为:8:30-12:00,14:00-17:30。
4、开箱验票时间和地点:投票截止的第二日上午9时;房屋征收现场办公室,征收范围内的被征收人可自愿参与现场监督。
附件:附件1:候选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名单、简介及资质等级说明.pdf
衢州市柯城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5年7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