衢州市柯城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区十届人大四次会议第31号建议的答复函
叶兰花代表:
您在区第十届人大第四次会议期间提的《建议区委区政府对移交飞地毛家田铺、百合新村、白凉亭等城中村自建房市政设施无维保单位纳入市政统一管理》(第31号),区政府已交由给我局办理,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根据目前市区城市市政道路工作的职能分工,目前主城区内城市道路的建设改造均由衢州市市政中心和建设中心负责。经对接市住建局了解下一步为更好地推进美丽大花园建设,努力实现主城区运维管理一体化长效化,衢州市住建局正在开展下放市政、园林等相关的运维管养工作。待相关事项和管理权限移交至我区后方可我局将联合规划部门、交通等部门对毛家田铺、百合新村、白凉亭周边道路等市政设施进行论证,择机开展项目建设。
下一步我局将积极对接汇报市级住建、规划专班等部门强化项目落地,提高居民的生活环境。
感谢您对柯城经济社会发展的关心,希望您继续为柯城区高质量发展建设四省边际共同富裕先行示范区建言献策。
衢州市柯城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5年6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