衢州市柯城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区十届人大四次会议第5号建议的答复函
于慧超代表:
您在区人大十届四次会议期间提的《关于增加电动自行车地面充电设施的意见建议》(第5号)建议区政府已交由我局办理,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今年我局已联合街道、社区开展电动自行车充电桩需求摸排工作,计划今年再次新增一批电动自行车充电桩,确保辖区内住宅小区、公共场所电动自行车充电设施满足居民使用需求,同时,针对部分设施损坏、无人运维的设备,也将进行更换。此次新增充电桩计划将同步设置雨棚,增加电瓶车充电的便利性。同时为避免多头管理导致的运营分散问题,计划由属国企负责统一实施,统一运维,切实提高管理效率以及运维标准。
感谢您对柯城经济社会发展的关心,希望您继续为柯城区高质量发展建设四省边际共同富裕先行示范区建言献策。
衢州市柯城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5年6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