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30802002621521N/2025-86786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发布单位: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成文日期: 2025-07-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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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劳动就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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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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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5-07-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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衢州市柯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区十届人大四次会议第055号建议的答复函

发布时间:2025-07-03 11: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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麻永仕代表:

你在区十届人大四次会议期间提的《关于将农民工恶意讨薪列入个人诚信档案的建议》(第055号),区政府已交由我局(委、办)办理,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近年来,我国通过《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等法律法规的制定与实施,构建了较为完善的农民工工资权益保护体系。同时,结合农民工工资支付制度形成从预警机制、执法衔接、宣传教育、信用管理四个维度的监管体系,推动形成"保护合法、打击非法"的治理格局。

一、构建分级预警机制,强化农民工工资支付源头防控

(一) 建立用工实名制全流程监管

依托浙江省工资支付监控预警平台,推行"实名制登记+银行代发+工资专户"三位一体管理模式。要求施工总承包单位在项目开工前,建立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民工入场时,将农民工身份信息、劳动合同、考勤记录、工资支付凭证等数据同步至平台,实现农民工工资支付链条追溯。通过预警平台,可通过随机抽查、异常数据预警等方式,对工资支付情况进行动态监测。例如,对农民工存在有考勤未发薪或有发薪无考勤的情况进行预警,及时发现包工头从专户套取工资款的行为,及时保障考勤的农民工工资足额支付,减少以通过虚造考勤、人员等方式讨要工程款的情况。

(二)严格落实工程款和人工费用分账制度

在不低于省标准的情况下,严格落实工程款和人工费用分账管理,确保工程进度款中的人工费用按月足额拨付。监管平台对项目专用账户中的出入资金严格监管,确保明细可查、数据准确和动态更新。

(三) 建立建筑领域风险预警机制

基于历史投诉数据、国家欠薪线索、工资监管平台等数据信息,建立建筑领域风险预警制度。对存在总包单位经常存在有考勤无发薪、因管理不到位导致班组结算纠纷导致的涉薪问题等情况,进行风险预警。如同一班组长(承包人)在多个建设项目存在多次涉薪纠纷的,及时对建设项目进行告知,加强用工管理。

二、健全行刑衔接机制,依法处置恶意讨薪违法行为

(一)明确恶意行为法律界定标准

《条例》第五十二条指出:单位或个人编造虚假事实或采取非法手段讨要农民工工资,或者以拖欠农民工工资为名讨要工程款的,依法予以处理。此条例中,不管是单位或个人,均须对编造虚假事实或采取非法手段讨要农民工工资,或者以拖欠农民工工资为名讨要工程款的行为负法律责任。例如:企业、民工或班组长编制虚假考勤表工资表等用工材料,被行政部门发现时,将以不按照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的要求报送书面材料,隐瞒事实真相,出具伪证或者隐匿、毁灭证据的违法行为进行查处。违反前款规定,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如以跳楼等过激行为讨薪的,将由公安机关进行行政处罚。

(二)建立跨部门联合处置机制

构建"劳动监察+公安+信访+住建"四方联动机制,发生群体性等非法讨薪事件时,劳动监察及时联动公安等职能机构,对存在伪造证据、虚构劳动关系等情形的,互通信息,及时根据案件情况开展处置。

(三)实施民事纠纷保障策略

对因工程款纠纷导致涉薪群体性事件,以民事调解处理机制为基础,在充分保障农民工应发工资的前提下,农民工工资予以优先支付。同时,固定好相关证据,引导双方通过诉讼保全等合法途径解决工程款结算纠纷问题。

三、创新宣传教育模式,提升劳资双方法治意识

(一)借力劳动保障“三支队伍”,开展劳动法律宣传。

针对农民工群体:发挥属地自治的优势,在社区、商圈、企业下发欠薪投诉安薪码,引导劳动者就近维权。同时,定期向辖区内适龄劳动者发送维权宣传短信。提高劳动者合法维权意识。

针对用人单位:特别是施工单位,通过“开工第一课”等形式,提高用工单位提高劳动用工管理标准。加强农民工入场实名制登记,开展用工实名考勤打卡,引导项目部加强用工管理,杜绝以包代管行为导致的用工失管、缺管情况,减少发生涉薪案件时人数不清、考勤不清和结算不清的情况。

(二) 建立“安薪之家”工程

在每个监管项目设立安薪之家,对在建项目的劳资专管员、分管领导每年定期开展劳动用工培训,对劳动法规、用工规范等进行专业培训,以案释法提高其劳动纠纷化解的能力,使其发生欠薪问题时,纠纷不出项目部。

(三)开展工资支付全公示制度

在建项目的生活区和工作区设立维权告知牌,告知劳动者劳动维权的方式和渠道,减少劳动者过激维权的情况发生。同时,每月考勤表、工资表定期公示,在发工资前,民工可对自己的工资进行核对,确保足额支付。

四、规范用工行为,开展行政执法打击

(一)对以过激行为讨要工资的劳动者依法打击

近几年来,已对以过激行为讨要工资的劳动者予以打击。部分劳动者为快速达到其个人诉求,以虚造事实、爬楼、拉横幅等行为“讨要”工资,产生不良影响和社会舆论。公安机关对该群体予以严厉打击,通过行政拘留等方式进行惩戒。

(二)规范企业用工管理方式

在施工过程中,部分在建项目以包代管,层层分包,未承担起施工单位的主体责任。平时工资发放中不以实际工程量、实际考勤数据进行工资支付,甚至未落实实名制,导致农民工工资支付失控产生涉薪纠纷。部分施工单位、分包单位联合班组长,从农民工工资专户中套取人工费用用于材料款、税票支付等行为。2024年,柯城区对5家未落实实名制制度的分包单位予以立案调查,责令退回被套取的人工费用60余万元,并对分包单位予以信用扣分进行惩戒。

“恶意讨薪”是一个值得深思的社会问题,问题的产生往往是由于工程款结算纠纷(单价纠纷、承包亏损、工程量纠纷、不予结算)、施工单位用工监管缺失等行为产生“恶意讨薪”, 单一的农民工产生“恶意讨薪”等行为往往是因为未能解决真实诉求。治理农民工工资问题任重道远,既要维护农民工依法维权的渠道,也要保障用工主体的利益不被侵害。在政策落实过程中,政府部门通过完善机制制度等推动农民工工资问题社会共治,用工主体在政策实施过程中,应按法律法规要求规范管理用工。在用工规范的前提下,发生过激讨薪、恶意讨薪行为,政府各职能部门定会予以强烈打击。



衢州市柯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6月5日

(联系人:高骞,联系电话:177570923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