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233080255053711XZ/2025-86719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
发布单位: | 柯城区医疗保障局 | 成文日期: | 2025-06-27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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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33080255053711XZ/2025-867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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柯城区医疗保障局
2025-06-27
主动公开
发布时间:2025-06-27 10: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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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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汪秀娟代表:
您在区十届人大四次会议期间提的《关于对以药品收入为主的基层医疗机构取消纳入医保DRGs付费结算的建议》(第130号),区政府已交由我局办理,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一、根据《浙江省物价局 浙江省卫生厅 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基层医疗机构增设一般诊疗费的通知》(浙价医〔2011〕345号)规定,一般诊疗费包含药事服务成本以及现有的挂号费、诊查费、注射费等服务内容,具体收费标准为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为每门诊人次10元,村卫生室和卫生服务站、巡回医疗服务点为每门诊人次5元。目前,医疗服务价格实行分级管理,省级医疗保障部门负责制定省级政府指导价,市级政府在定价时遵循省级政策框架,不得突破省级设定的最高限价。我局已将您提出的宝贵建议反馈给市局相关职能处室,供下一步政策调整参考。
二、2021年起,按照柯城区基层医疗机构门诊统筹基金实行按项目付费,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市区范围内定点医疗机构按照市医疗保障部门门诊付费方式改革相关规定执行。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统筹基金(含普通门诊、慢性病门诊及特殊门诊中的门诊统筹基金)实行按人头付费,把门诊统筹基金包干给医共体,用于支付年度内医共体管辖参保人员的门诊医保待遇。以2024年年终清算为例,柯城区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市区范围内清算扣费27975.37元,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清算奖励医共体(包括柯城区人民医院、柯城区中医医院、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及其下辖的一体化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站)3515896.3元。
感谢您对柯城经济社会发展的关心,希望您继续为柯城区高质量发展建设四省边际共同富裕先行示范区建言献策。
衢州市柯城区医疗保障局
2025年6月23日
建议原文:
关于对以药品收入为主的基层医疗机构取消纳入医保DRGS付费结算的建议
乡镇街道的公立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包括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及其下辖的一体化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站等,服务项目以常见病、多发病居多,服务的人群以慢性病群体为主,慢性病长处方的开具逐年增多。
2024年柯城区18家乡镇卫生院(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药品收入10085.29万元,医疗业务总收入14404.76元,药品收入占比达70.01%。其中公办的一体化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站)的业务收入主要是以药品为主,药品收入在村卫生室的占比超过90%以上。
城区以白云、双港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为例,白云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2024年药品收入1221.09万元,业务总收入1455.62万元,药品收入占比达83.88%;双港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2024年药品收入636.92万元,业务总收入728.85万元,药品收入占比达87.38%。
农村以航埠镇为例,航埠镇中心卫生院下辖9家一体化村卫生室:2024年药品收入475.99万元,业务总收入512.62万元,药品收入占比达92.85%。
2023年9家一体化村卫生室药品收入506.63万元,业务总收入541万元,药品收入占比达93.64%;其中医疗收入34.37万元,占比6.36%。医保门诊DRGS付费项目结算时超预算进行分担扣款26.24万元,占医疗收入76.34%,由于药品是零差价销售,被扣款后,医疗收入仅剩余8.13万元,平摊到每家村卫生室仅有9000.0元,支付水电费等日常运行都不够,无法保障医务人员在村卫生室的人工成本薪酬待遇。
一体化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站)实行药品零差价,一个病人就诊只收取一般诊疗费5元/天(包括输液、诊疗、注射),医疗收入极少,如果一体化村卫生室还要纳入门诊医保DRGS付费项目,导致被扣费,一体化村卫生室将难以正常开展工作,医务人员薪酬无法保障。
因此建议:
1、提高一体化村卫生室一般诊疗费。
2、以药品收入为主的基层医疗机构、一体化村卫生室不要纳入门诊医保DRGS付费项目,或者提高预算总额,不要出现被扣款的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