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308020026201660/2025-86549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
发布单位: | 农业农村局 | 成文日期: | 2025-05-15 | ||
发文字号: | 有效性: |
113308020026201660/2025-86549
农业农村局
2025-05-15
主动公开
发布时间:2025-05-15 09: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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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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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缩小“三大差距”推进共同富裕的总体部署,加快推进我区农事服务中心建设,进一步提升农业专业化社会化服务能力和水平,促进小农户与现代农业有效衔接,现就衢州市2025年农事服务中心建设项目相关申报事项通知如下(如有变化,以衢州市有关部门正式文件为准):
一、申报对象
柯城区区域内的村集体经济组织、家庭农场、农业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等农业主体。
二、申报条件
(一)项目规划。根据县级农业产业发展规划,以及当地粮油和地方特色产业发展实际,调整优化农事服务中心项目规划布局,着力填补粮油作物农事服务空白区域,补齐粮油作物农事服务短板弱项,拓展土特产业农事服务区域与功能。
(二)场所规模。有与服务能力相适应的固定场所,建筑面积不少于1200平方米(不包括设施大棚和无基础浇筑、无地面硬化的建筑),分别设置农机存放、农机保养维修、育秧(苗)、烘干加工、仓储保鲜、农作物秸秆资源化利用等功能区块,参照省级农事服务中心要求设置风貌标识。给排水、电力、通讯等附属设备的管线应序化铺设。建设场址以粮食功能区为主,位于县(市、区)发展轴、重点村片区组团范围内、“衢州有礼”诗画风光带沿线的优先考虑。
(三)设施装备。农机具保有量不低于18台(套)或农机具资产原值90万元以上,能满足年服务面积3万亩次以上的作业能力。室内固定作业的农机装备应成套或装配流水线。支持引进农机购置补贴目录以外的首台(套)或智能化农机装备,支持开展农机装备的试验熟化。
(四)运行机制。有农机作业服务相应环节的技术规范、收费标准,与投诉举报电话一并上墙公开。制定并规范执行财务管理、服务调度、安全生产、收益分配等内部管理制度。常年固定的农机操作与维修等专业服务人员不少于3人(不包括专业财务人员)。
(五)服务能力。服务区域不少于1个乡镇,服务半径不少于5公里,年服务面积不少于0.6万亩,年服务数量不少于3万亩次。
三、申报内容
(一)项目概况。项目名称、建设目标、实施主体、项目地点、主要建设内容和规模、绩效目标、项目可行性及市场前景分析。
(二)筹资计划。项目总投资、子项目投资、项目投资估算明细表、资金来源、各级财政和主体投入比例。
(三)资金使用。各级财政资金支持重点环节、拨付计划。
(四)项目效益。项目产生的经济、社会、生态效益分析,包括项目收益测算表、收益分配方案。
(五)项目进度。按月明确项目实施进度安排。
(六)要素保障。根据总体方案和各项具体实施内容,提出组织领导、责任单位、部门协同以及用地、资金、人才、科技、金融等方面的保障措施。
四、支持范围
(一)项目奖补标准。单个申报项目计划投资额原则上不得少于200万元,按照项目总投资规模,各级财政补助比例原则上不超过总投资的50%。申报项目建设内容与主体承担的其他项目建设内容不得重复,申报项目实施期限为2025年度内。2023-2024年已获得衢州市农事服务中心项目奖补资金的建设主体,不得申报。
(二)资金使用范围。
1.基础设施建设。建设库棚房、水电、场地、道路等配套设施,不包括食堂、宿舍、厕所等生活设施。
2.农业装备购置。重点支持购置急需紧缺各类农机装备,以及各种农业数字化设施设备。已纳入中央和省级购机补贴目录的农机具购置原则上不能列入项目投资内容。
五、申报材料及程序
项目申报单位需提供工商营业执照、法人或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填写《2025年衢州市农事服务中心项目申报表》(附件2)、编制实施方案(附件3);根据项目建设需要提供项目建设区域现状照片、建设内容布置详图、拟购置设备设施清单(包括型号、预估价)、用地证明等材料。上述材料经属地乡镇(街道)审核、签署意见后报送至荷花西路109号区农业农村局227办公室汇总。
六、申报时间及要求
申报时间从即日起至2025年5月25日止。申报项目的建设内容要切实可行,投资预算符合市场行情,自筹资金已落实,具备用地开工实施等建设条件。
申报材料一式二份,联系人:许奕,联系电话:3893643。
衢州市柯城区农业农村局
2025年5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