衢州市柯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未年报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催报公告
衢州市柯城区炉铺柑桔专业合作社等11家农民专业合作社(具体名单见附件):
经查,你农民专业合作社连续两年未按照《农民专业合作社年度报告公示暂行办法》规定报送年度报告并公示。请你农民专业合作社自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登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址:http://www.gsxt.gov.cn)履行年报公示义务。
如仍未履行年报公示义务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第七十一条:“农民专业合作社连续两年未从事经营活动的,吊销其营业执照。”的规定,经现场核查,确定其已连续两年未从事经营活动的,我局将依法吊销营业执照。
特此公告。
附件:
附件-连续两年未年报农民专业合作社名单.xls
衢州市柯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4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