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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单位: 农业农村局 成文日期: 2025-04-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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衢州市柯城区农业农村局关于十届区人大三次会议第84号建议的答复函

发布时间:2025-04-18 10: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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余卸龙代表:

你在十届区人大三次会议期间提的“关于提高柑橘树种植保险理赔标准的建议”(第84号),区政府已交由我局办理,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首先,非常感谢您对柯城区柑橘产业发展的关心和支持!

您在建议中提到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公司与广大柑橘种植户(公司)开展了“柑橘树种植保险”业务,但在实际理赔中,每株柑橘树的赔偿标准普遍偏低,2019年以来,冻死的柑橘树苗基本按照300元/株赔偿,而2023年却按照40元/株赔偿。这与柑橘种植户的实际损失仍有较大的差距。建议冻死的柑橘树赔偿标准恢复2019年的赔偿,或者参照各树树段的当年挂果产量和树体大小的市场价格予以赔偿,该建议非常切合当下实际,对您提出的建议我局进行了认真的研究。

近年来,我局深切关注农业保险工作,每年安排一定的财政资金用于农业保险保费,力争在发生自然灾害时将农业经营主体损失降到最低。您的建议我们将转交人保财险(衢州分公司)进行处理有效处理。

建议原文:关于提高柑橘树种植保险理赔标准的建议

近年来,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公司与广大柑橘种植户(公司)开展了“柑橘树种植保险”业务,为广大柑橘种植户(公司)解除了受灾损失的后顾之忧。

按照保险合同约定:(1)在保险期间内,由于“火宅,台风、洪水、渍水、高温干旱,滑坡、地陷”原因直接造成保险柑橘树死亡,保险人可以依照保险合同的约定负责赔偿。(2)在保险期间内,由于低温直接造成保险柑橘树三级以上冻害损失,保险人依照保险合同的约定负责赔偿。

按照保险合同约定:保险柑橘树的每亩保险金额或每株保险金额参照种植物化成本的60%至80%,由投保人与保险人协商确定,并在实际保险单中载明。

投保人按亩确定保险金额的,还需确定每株保险金额。小苗定植在三年(含)以内的柑橘幼树的每亩保险金额不得超过1000元;一年(含)以内的柑橘幼树的每株保险金额不得超过5元,一年以上二年(含)以下的柑橘幼树的每株保险金额不得超过10元,二年以上三年(含)以下的柑橘幼树的每株保险金额不得超过15元;定植在三年以上的挂果树参考每亩保险金额为2000至4000元;每株保险金额为20至40元。

但在实际理赔中,每株柑橘树的赔偿标准普遍偏低,2019年以来,冻死的柑橘树苗基本按照300元/株赔偿,而2023年却按照40元/株赔偿。这与柑橘种植户的实际损失仍有较大的差距。建议冻死的柑橘树赔偿标准恢复2019年的赔偿,或者参照各树树段的当年挂果产量和树体大小的市场价格予以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