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衢柯卫医罚〔2025〕22 号
案件名称:衢州市静和健康管理有限公司柯城宜静诊所未经核准擅自使用抗菌药物开展静脉输注活动案
被处罚人姓名或名称:衢州市静和健康管理有限公司柯城宜静诊所
主要违法事实:2024 年 12 月 9 日,衢州市静和健康管理有限公司柯城宜静诊所未经核准擅自使用头孢曲松抗菌药物开展静脉输注活动
处罚种类:警告
处罚依据: 《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办法》第五十四条
行政处罚的执行方式和期限:当事人应自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 日内,将上述款项缴至柯城区非税收入财政专户柜面自助终端或者通过支付宝电子支付系统缴纳罚款。
作出行政处罚的机关名称:衢州市柯城区卫生健康局
作出行政处罚的日期:2025 年 2 月 2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