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308020026215644/2025-01970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发布单位: 林业局 成文日期: 2025-03-18
发文字号: 柯林〔2025〕9号 有效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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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13308020026215644/2025-019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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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林业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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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5-03-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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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柯林〔2025〕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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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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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布衢州市柯城区林业局2025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5-03-18 17: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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局属各科室、事业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重大行政决策,促进依法、科学、民主决策,提高决策质量和效率,根据《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713号)、《浙江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省政府令第337号)和《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浙江省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编制指引(试行)的通知》(浙政办发〔2021〕3号)文件精神,经局党组会议研究,现将《衢州市柯城区林业局2025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予以公布,请各承办单位(科室)按照相关规定认真组织实施。

附件

衢州市柯城区林业局2025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序号

决策事项名称

决策主体

决策承办单位

法律政策依据

履行程序要求

计划完成时间

1

2025年重点公益林损失性补偿资金发放

柯城区

林业局

柯城区

林业局

《浙江省公益林和森林公园条例》、《浙江省公益林变更调整管理办法》、《浙江省森林生态效益资金管理办法》

公众参与、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

2025.12

        备注:各地各单位在申报年度重大行政决策目录清单时,在履行公众参与(按规定通过政府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时间不少于30日)、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等必经程序基础上,需履行专家论证、风险评估等决策程序的,应当在履行程序要求中载明。对涉及市场主体经济活动的决策事项,应当载明公平竞争审查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