衢州市柯城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高新片区B-23地块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签约腾空期限公告
各被征收人:
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90号)《浙江省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浙江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34号公告)《衢州市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办法》(衢政发〔2024〕10号)等有关规定,柯城区人民政府依法对高新片区B-23地块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现将本项目签约腾空期限及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签约期限10天,自2025年3月15日起至2025年3月24日止,分为3个阶段:第一阶段自2025年3月15日起至3月19日止(为第一批次选房签约期);第二阶段自2025年3月20日起至3月22日止(为第二批次选房签约期);第三阶段自2025年3月23日起至3月24日止(为第三批次选房签约期)。
二、腾空期限:征收协议生效之日起10天内。
三、对在签约期限内达不成补偿协议,或者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不明确的,由本部门报请衢州市柯城区人民政府依照《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高新片区B-23地块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方案》作出征收补偿决定。
特此公告。
衢州市柯城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5年3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