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308020026201660/2024-83156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
发布单位: | 农业农村局 | 成文日期: | 2024-04-25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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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3308020026201660/2024-83156
农业农村局
2024-04-25
主动公开
发布时间:2024-04-25 15: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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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农业农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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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办公室
深入开展农业农村法治宣传教育,是推进全面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重要基础性工作。“七五”普法期间,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区农业农村局紧紧围绕农业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目标任务,大力宣传法治精神、传播法律知识,推动普法向基层延伸,广大干部和农民群众的法治观念日益增强,乡村依法治理能力不断提升。为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落实《浙江省农业农村法治宣传教育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柯城区关于在全区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相关要求,结合我区农业农村工作实际,制定本规划。
一、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引领
(一)指导思想。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以及省第十四次党代会和省委十四届历次全会精神,全面贯彻“八八战略”、践行“八个嘱托”、推进“八大任务”,紧紧围绕区委建设四省边际社会主义现代化先行区战略部署,锚定法治浙江建设示范区目标,紧紧围绕服务保障“十四五”时期全区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助力高质量共同富裕以使法治成为社会共识和基本准则为目标,以持续提升公民法治素养为重点,以提高普法针对性和实效性为工作着力点,完善和落实“谁执法谁普法”等普法责任制,促进提高社会文明程度,为高质量发展建设四省边际共同富裕示范区营造良好法治氛围。
(二)主要目标。到2025年,农业农村普法工作长效机制更加完善,法治宣传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不断提高,农业农村系统干部职工的法治思维、法治能力明显增强,农民群众对法律法规的知晓度、法治精神的认同度、法治实践的参与度显著提高,乡村治理法治化水平不断提升,自觉遵法学法用法的乡村法治氛围和法治习惯逐渐形成。
(三)工作原则。坚持党的领导。牢牢把握党的领导是农业农村法治宣传教育最根本的保证,把党的领导贯彻到农业农村法治宣传教育全过程、各方面,始终保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和舆论导向。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工作理念和工作导向,尊重农民群众在农业农村法治宣传教育中的主体地位,围绕农民群众生产生活实际需要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使各项普法工作更加贴近基层、贴近群众、贴近实际。坚持服务大局。围绕农业农村工作大局开展法治宣传教育,为我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和农业农村现代化营造良好法治环境。坚持需求导向。根据农业生产经营和农民群众的实际需求,注重把握重点法律、重点对象和重要农事季节,采取灵活多样的形式,不断提高农业农村普法的针对性和实际效果。着力畅通普法进村入户“最后一公里”,解决普法针对性不够、实效性不强、创新性不足等问题,更好地服务乡村治理、乡村建设。坚持整体协同推进。坚持普法责任制与社会大普法共同推进,突出农业农村普法与其他工作相融合,在执法监管中宣传法律规定,在技术推广中传授法律知识,在政策实施中提供法律服务,形成互动互促、协调发展的工作格局。
二、突出普法重点内容和重点领域
(一)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系统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特别是阐释好习近平同志在浙江工作期间有关法治思维方法、法治文化、法治浙江和有关三农工作的重要论述,展示好习近平同志绘就的法治浙江建设蓝图。把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各类干部学习培训教育重点内容,推动农业农村系统党员干部勇当笃学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排头兵。
(二)深入学习宣传宪法、民法典及党内法规。结合“12.4”国家宪法日、“宪法宣传周”等重要时间节点,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宪法进农村”主题活动,深入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大力宣传宪法和宪法相关法以及涉农法律法规你等,推动宪法法律走入日常生活、走入农民群众。广泛开展民法典普及宣传工作,阐释好民法典关于民事活动平等、自愿、公平、诚信等基本原则,重点宣传好民法典中涉农法律条款,提高农民群众运用民法典维护自身权益、化解矛盾纠纷的能力和水平。以党章、准则、条例为重点,深入学习宣传党内法规。把学习掌握党内法规内容,列入党组织“三会一课”内容,列入党员干部日常考核,促进党内法规学习宣传常态化、制度化。
(三)深入学习宣传乡村振兴法、浙江省乡村振兴促进条例。把学习宣传贯彻乡村振兴法、浙江省乡村振兴促进条例(“一法一条例”)作为农业农村法治宣传教育重要任务,阐释好“一法一条例”公布实施的重大意义,解读好“一法一条例”重点内容,推动干部群众深入理解其核心要义和精神实质,准确把握其基本内容和各项措施。每年以“丰收节”普法活动为主题,大力宣传“一法一条例”、与农民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推动法律法规进基层、进乡村。
(四)深入学习宣传与农业高质量发展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围绕保障国家粮食安全,大力宣传土地管理法、反食品浪费法和浙江省基本农田保护条例、浙江省土地管理条例、浙江省粮食安全保障条例等法律法规,引导干部群众树牢粮食安全意识。围绕促进农业产业发展,大力宣传农业法、种子法、畜牧法、渔业法、长江保护法、野生动物保护法和野生植物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为打好种业翻身仗和推进农业现代化提供法治保障。围绕确保农业产业安全,大力宣传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动物防疫法、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条例以及农业投入品方面法律法规,充分发挥法治在规范农业农村市场经济秩序和维护人民身体健康中的作用。围绕强化农业支持保护,大力宣传与农业科技教育、农业金融保险和公平竞争等相关的法律法规,为促进农业质量效益提升,为我区农业“双强”行动营造良好法治环境。
(五)深入学习宣传与乡村治理现代化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围绕推进农村重点领域改革,着力做好农村土地承包、农村集体资产管理、宅基地管理、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业专业化合作社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宣传,不断提高运用法治方式深化农村改革的能力,筑牢乡村社会稳定基础。围绕实施乡村建设行动,着力做好与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村庄规划建设、传统村落保护、乡村人才振兴等相关法律法规宣传,促进乡村宜居宜业。围绕法治乡村建设,着力做好行政复议、行政诉讼、调解仲裁、信访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宣传,引导农民群众依法表达诉求、维护权益和化解纠纷,有效调动农民群众参与乡村治理的主动性和创造性。
三、持续提升干部群众法治素养
(一)加强农业农村系统领导干部、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大力提升领导干部学法用法针对性、实效性,促使其牢固树立宪法法律至上、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权由法定、权依法使等基本法治观念。落实主要负责同志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制度,坚持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学法、领导班子年度述法等制度,坚持领导班子带头集体学法每年不少于4次,把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各项要求真正落到实处。全面落实工作人员年度学法用法考试制度,把法治素养和依法履职情况纳入考核评价干部的重要内容,让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成为干部职工自觉行为和必备素质。
(二)加强农民群众学法用法。聚焦农民群众关心的问题,利用农民丰收节、国家宪法日、宪法宣传周等时间节点,组织开展内容丰富、形式多样、鲜活生动的法治宣传教育活动。提升农民群众法治素养,增强乡村依法治理能力,助理推进全面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发展,面向农民、深入农村,开展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培育工作。持续开展“放心农资下乡”“食品安全宣传周”“安全生产月”等送法下乡活动,提升农民群众自觉守法意识和依法维权能力。
(三)加强农业企业和农民专业合作社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学法用法。坚持分类指导,按照不同经营主体的不同特点和不同需求,有针对性地组织开展农业法律法规学习宣传,着力宣传普及农业投入品管理、农产品质量安全、农业生产安全、农业资源环境保护等方面法律法规。加强农民专业合作社、农业企业、家庭农场等新型经营主体负责人和经营管理人员法律培训。加强生产经营活动执法监管,依托“信用浙江”建设,广泛宣传与市场经济和现代治理相适应的诚信理念、规则意识和契约精神,引导经营主体自觉履行法定义务和社会责任。坚持法律服务与执法监管、技术指导紧密结合,在开展执法监管、技术指导过程中,走进千家万户、深入田间地头传授法律知识、提供法律服务。
四、积极创新农业农村法治宣传教育方式
(一)把普法融入执法全过程。结合农业农村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颁布实施等时间节点,对新法新规进行宣传解读,方便社会公众理解掌握。落实普法责任制,把向行政相对人、社会公众普法融入监督检查、案件受理、调查取证、告知听证、处罚决定和处罚执行程序中,实现执法办案的全员普法、全程普法。
(二)把普法融入日常服务管理。在办理行政许可和政务服务事项时,使用群众听得懂、听得进的语言普及法律知识。在农业技术推广、动植物疫病防控、农村实用人才培训、高素质农民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检测等公共服务过程中,向农业生产经营者宣传普及相关法律法规知识,指导其合法生产经营。
(三)健全以案普法长效机制。加强以案释法,通过报纸、杂志等传统媒体和政府网站、移动客户端、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体,大力宣传农业行政执法、行业监督检查、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处等典型案例,充分发挥法治案例的引导、规范、预防与教育功能。
(四)积极推进法治宣传教育与依法治理深度融合。深化善治村建设,健全村务监督制度,规范推进法治乡村建设。推进农村法治教育基地建设,利用农村文化礼堂、文化长廊、农家书屋等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和职业院校等具备法治普及功能的单位机构,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打造农民学法用法平台。依托农业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建设农村法治教育基地,更好地服务农民群众学法用法。
五、工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要加强对普法工作的领导,健全普法工作机制。全面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把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纳入法治建设总体部署,加强领导、统一部署、统筹协调,确保第八个法治宣传教育五年规划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二)加强基础建设。加强工作保障建强普法队伍,将具有法律职业资格的人员充实到普法队伍,加强普法骨干培训,积极探索研究式、互动式学法方式,不断提高普法工作人员政治素养、法律素质和业务能力。
(三)落实普法责任。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根据法律法规的立改废情况,及时调整完善普法责任清单,明确职责分工,细化工作措施,推动普法工作落实落细。
(四)完善普法机制。加强农业农村部门内的协作配合,有效整合资源,形成法治机构与业务机构各司其职、分工负责、齐抓共管的普法工作格局。加强与省、市农业农村部门的上下联动,营造宣传声势,扩大普法效果。加强与司法行政、新闻宣传、教育培训等部门单位的沟通联系,构建普法合作机制,强化协同配合。
(五)强化考核评估。要将普法责任纳入局科室综合目标考核体系,加强对普法规划实施情况的年度考核、阶段性检查和专项督查,注重考核结果的运用。健全激励机制,及时总结推广典型经验,确保“八五”普法目标任务落到实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