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308020026175570/2024-82782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发布单位: 石室乡政府 成文日期: 2024-03-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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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惠衢保政策解读

发布时间:2024-03-27 10: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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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住院自负和特殊门诊自付费用保障
被保险人保险期间内,在医保定点医疗机构住院期间发生的合理且必要的纳入住院的医疗费用,在经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其他通过医保一站式结算的补助报销后剩余部分的医疗费用;被保险人在医保定点医疗机构特殊病种门诊治疗期间符合其病种支付范围内的门诊合规费用在经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其他通过医保一站式结算的补助报销后剩余自付部分的医疗费用。(不含惠衢保负面清单内费用,市外就诊的相应费用按80%计入累计费用计算)对起付线以上部分按照分段比例报销,其中起付线0.6万元以下部分不予赔付,0.6万元至3万元部分按20%比例给付保险金,3万元至6万元部分按30%比例给付保险金,6万元以上部分按40%比例给付保险金,年度累计最高报销限额为50万元。
(二)药房购药费用保障
被保险人在“浙里医保·惠衢保”定点药店购买指定的特殊药品目录内的药品(目前暂定27种,后续可根据医保政策予以调整),对不符合医保报销范围的但符合药品说明书适应症范围的用药费用在起付线以上部分按照约定比例报销,其中起付线5000元以下部分不予赔付,5000元以上部分按50%比例给付保险金,年度累计最高报销限额为50万元。
详见惠衢保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