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30802002621134A/2024-82749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
发布单位: | 航埠镇政府 | 成文日期: | 2024-03-26 | ||
发文字号: | 有效性: |
11330802002621134A/2024-82749
航埠镇政府
2024-03-26
主动公开
发布时间:2024-03-26 09: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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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党建综合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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柯城区审计局:
2023年4月17日至2023年5月19日,柯城区审计局对柯城区2020-2021年度大商贸专项政策资金落实情况进行了专项审计调查,指出航埠镇在服务业(大商贸)类项目招商引资方面存在的问题和不足。航埠镇人民政府对此高度重视,迅速行动,制定整改方案,狠抓工作落实,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服务业(大商贸)类项目招商引资方面
问题:未及时催收浙江弘沣国际贸易有限公司进出口贸易项目已补助租金及利息6.17万。2022年7月,航埠镇与上海旺沣瑞国际贸易有限公司签约大宗商品、电子通讯、食品等进出口贸易项目,项目注册成立浙江弘沣国际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弘沣公司)。2022年8月17日,航埠镇已支付弘沣公司办公场地租赁费 5.94 万元。由于该公司一直未产生进出口贸易数据,按协议约定应退回租金,逾期未退回的还应收取利息。截至审计日 (2023 年5月17日),应收回租金和利息合计 6.17 万元。航埠镇应按协议约定收回租金及利息,区招商投资促进中心应加强招引项目后续跟踪服务。
整改落实情况:一、发函督促弘沣公司按协议约定退回租金。7月12日,航埠镇人民政府关于退还办公场地租金补助向弘沣公司发函,限弘沣公司在2023年8月31日前按照协议约定应退回租金,逾期未退回的还应收取利息,截至发函日(2023年7月12日),租金和利息合计63379.8元。二:通过法律途径予以解决,预计将在2023年11月30日之前通过法院提起诉讼。截至目前(9月8日),弘沣公司仍未按照协议约定退回租金及利息,超出航埠镇人民政府给出的2023年8月31日之前退回的最后期限。对此情况,航埠镇人民政府将通过法律途径予以解决,预计将在2023年12月31日之前通过法院完成起诉。同时,航埠镇人民政府将对弘沣公司所租赁的办公场地的物品进行清点及价值评估,用以抵扣部分弘沣公司未退回的租金及利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