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衢州市柯城区沟溪乡人民政府2024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的通知
索引号: | 11330802002622268N/2024-82616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
发布单位: | 沟溪乡政府 | 成文日期: | 2024-03-14 | ||
发文字号: | 有效性: |
11330802002622268N/2024-82616
沟溪乡政府
2024-03-14
主动公开
发布时间:2024-03-14 09: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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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党建统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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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规范重大行政决策,促进依法、科学、民主决策,提高决策质量和效率,根据《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713号)、《浙江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省政府令第337号)和《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浙江省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编制指引(试行)的通知》(浙政办发〔2021〕3号),经乡党委政府同意,现将《沟溪乡2024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予以公布,请各承办单位(处室)按照相关规定认真组织实施。
附件:柯城区沟溪乡2024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衢州市柯城区沟溪乡人民政府
2024年3月14日
柯城区沟溪乡人民政府2024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序号 | 决策事项名称 | 决策主体 | 决策承办单位 | 法律政策依据 | 履行程序要求 | 计划完成时间 |
1 | 直坞小流域综合治理项目 | 柯城区沟溪乡人民政府 | 柯城区沟溪乡人民政府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浙江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 | 需履行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等决策程序 | 2024年9月 |
备注:各地各单位在申报年度重大行政决策目录清单时,在履行公众参与(按规定通过政府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时间不少于30日)、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等必经程序基础上,需履行专家论证、风险评估等决策程序的,应当在履行程序要求中载明。对涉及市场主体经济活动的决策事项,应当载明公平竞争审查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