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柯城区托育补贴拟确认发放对象公示
索引号: | 11330802002621679A/2024-86139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
发布单位: | 卫生健康局 | 成文日期: | 2024-12-10 | ||
发文字号: | 有效性: |
11330802002621679A/2024-86139
卫生健康局
2024-12-10
主动公开
发布时间:2024-12-10 17: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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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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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柯城区关于优化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十条措施实施细则》(柯卫发〔2023〕47号)文件规定,托育补贴发放对象的确认以家庭为单位,申领托育补贴家庭应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夫妻至少一方或入托子女具有柯城区户籍;
2.拟申报补贴的一孩、二孩、三孩为夫妻共同生育且符合国家政策和《浙江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的相关规定。以下情形不计入子女数:
①再婚夫妻再婚前生育的子女;
②夫妻收养的子女;
③已死亡的子女或失踪且经法定程序宣告死亡的子女;
④婚姻存续期间与配偶以外的人生育的子女。
3.在柯城辖区内已登记备案的托育服务机构入托满4个月。
4.入托子女年龄在0-3周岁(36个月)以内。
由家庭申请,经入托机构属地乡镇(街道)初审,区卫生健康局复审,现将2024年经初审、复审后符合柯城区托育补贴申领对象予以公示。
如有异议,请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向公示机关提出。
公示时间:2024年12月11日至2024年12月17日止。
举报电话:衢州市柯城区卫生健康局0570-3025094
衢州市柯城区卫生健康局
2024年1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