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308020026171276/2023-72567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
发布单位: | 营商环境建设办公室 | 成文日期: | 2023-09-12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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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3308020026171276/2023-725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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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商环境建设办公室
2023-09-12
主动公开
发布时间:2023-09-12 14: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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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营商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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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2023年度衢州市“双随机、一公开”跨部门联合抽查事项清单以及计划》(衢营商发〔2023〕6号),结合我区实际情况,制定《2023年度柯城区“双随机、一公开”跨部门联合抽查事项清单计划》现印发给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统筹协调。各抽查任务牵头部门要积极会同参与部门,按照清单和计划明确的要求,有序推进落实联合抽查任务。区级部门要加强与条线市级部门联合抽查工作的对接协调,按照“应纳尽纳”“能联尽联”原则,进一步拓展联合抽查参与部门和抽查事项。科学统筹部门联合随机抽查和“综合查一次”,支持执法监管“一件事”所涉事项采用部门联合随机抽查方式开展检查,提高跨部门综合监管水平,防止执法扰企和增加基层负担。
二、严格闭环管理。各部门要依托省行政执法监管(互联网+监管)平台(以下简称平台)双随机抽查模块,对照清单和计划要求,依次设置联合抽查清单、计划和任务,确保环环相扣,顺向可追、逆向可溯。充分应用“通用+专业”信用风险分类结果,实施差异化精准监管。检查方式明确为现场检查的,抽查任务牵头部门要细化实施方案,加强事前沟通,组织协调参与部门联合上门检查,防止应联合未联合、应实地未实地检查,有效落实“进一次门、查多项事”要求。各部门要将检查结果准确录入“浙政钉·掌上执法”系统,依法依规做好结果公示。对检查发现的问题,属于本部门管辖的,要依法依规处置;不属于本部门管辖的,应及时移交相关部门处置。
三、强化督查督促。 “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作为中央和国家机关督查检查考核内容之一。各部门要高度重视,按时保质推进部门联合随机抽查工作,确保各部门跨部门监管率达到50%以上,到期任务按时完成率100%,信用风险分类结果应用率争取达到100%,双随机抽查次数占比争取达到50%以上,检查结果公示率和发现问题后续处置率达到100%。除季节性检查任务、专项任务外,各部门联合抽查任务原则上要求于11月30日前全部完成,各部门指标完成情况将作为年底考核的重要依据,进行相应加扣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