衢州市柯城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区十届人大二次会议第91号建议的答复函

发布时间:2023-07-20 15:07

访问次数:

发布机构:

信息来源:住建局

信息来源:

分享:

叶兰花代表:

你在区十届人大二次会议期间提的《关于柯城区政府对城区自建房院内符合安装充电桩条件居民给予支持落实安装的建议》(第91号),区政府已交由我局办理,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近年来,为了减少电线私拉乱接现象,进一步消除消防安全隐患,我区正在有序推进电动车充电桩的布点工作。据了解,目前新新街道花园前村、黄家街道黄家村等地均有布置电动车充电桩,为居民电瓶车充电提供方便。您提到的城区其他未安装充电桩的区块,我局去年年底也组织街道进行了初步摸排,今年计划对荷花街道清莲里片区开展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整改工作。目前清莲里片区的消防安全隐患问题初步摸排结束,即将开展集中整治。我区也会结合安全隐患整治工作,在合适的地点布置电动车充电桩,布点工作由区建投公司负责。我们力争通过增加电动车充电桩,有效缓解村民和租户充电难问题,减少因私拉乱接电线和入户充电等引起的安全隐患。下步,我局也会积极向区委区政府提议,有序推进其他未布点区块电动车充电桩的安装工作。

感谢您对柯城经济社会发展的关心,希望您继续为柯城区高质量发展建设四省边际共同富裕先行示范区建言献策。

衢州市柯城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年5月4日

建议原文:

关于建议柯城区政府对城区自建房院内符合安装充电桩条件居民给予支持落实安装

近年来,多起火灾中,都因为电动车充电时私拉电线发生了严重火灾,造成了经济损失和人员伤亡。区委区政府在便民充电桩工作中做了大量的工作,在城区内安装了便民充电桩,给居民带来了方便的同时,也减少了安全隐患。但是,现在电动车是每个家庭的主要交通工具,依靠小区仅有的几个充电桩,不能满足居民群众的日常需求。

通过日常的走访、调研,群众反映,像新新街道就率先在自建房内安装了充电桩,得到了居民的好评。建议区委区政府对城区其他未安装充电桩的区块,能参照新新街道的模式给予落实安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