衢州市柯城区九华乡产业发展贡献奖励暂行办法(试行)

发布时间:2023-06-27 1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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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九华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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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衢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推进创新驱动加快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意见和关于促进大商贸高质量发展若干意见的通知》(衢政办发201935号)、《衢州市大商贸政策实施细则》(衢市监综〔2020〕9号)和《衢州市柯城区人民政府关于促进服务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试行)》(柯政发〔2020〕31号)文件精神,充分鼓励潜力企业扩大生产、加快发展的积极性,建立健全政府和企业之间的双赢机制,提升九华乡产业综合竞争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根据国家、省、市、区有关规定,结合我乡经济发展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奖励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在九华乡固定收入范围,工商注册在九华乡,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认真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和财经制度,没有社会信用失信,且符合奖励要求的各类实际生产经营企业(包括金融保险企业)及个体工商户。

二、奖励政策

(一)强化帮扶

九华乡各业务科室要落实好上级稳企业稳发展扶持政策,帮助企业对接职能部门解决企业发展困难,积极帮助企业加快发展。

(二)综合贡献奖励

九华乡对为九华乡经济社会产业发展作出贡献,并申报综合贡献奖励的企业进行企业综合贡献度评价,评价内容包含企业综合经济情况、产业发展情况、社会信用情况、环境保护情况四个方面,由九华乡经济发展办公室、乡财政管理办公室根据企业提交材料评定,企业评分与奖励金额于公开公示后兑现。

   奖励标准为:1万元/分

  (三)区级服务业奖励

在享受九华乡综合贡献奖励的同时,九华乡可为符合标准的企业申报区级服务业奖励,具体包含升规奖励、转企奖励、在库奖励、新注册企业奖励等,奖励细则以《衢州市柯城区人民政府关于促进服务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试行)》(柯政发〔2020〕31号)文件为准。九华乡为企业提供政策解读、奖项分析、申报材料指导以及向上对接申报等服务。

三、申请与审批

(一)申报时间

每年申请综合贡献奖励的时间为1月份,具体申报材料要求以当年要求为准。

(二)申报审批程序

1.申请综合贡献奖励的程序为:企业申请→乡经济发展办公室、乡财政管理办公室初审→乡党政领导班子联席会议审定批准→公示5个工作日→乡财政拨款。

2.申请区级奖励资助的程序为:企业申请→乡经济发展办公室初审→区业务主管部门复审→开通平台申报通道填报并审核→平台公示→区业务主管部门协同区财政部门兑现。

四、其他

1.如《衢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推进创新驱动加快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意见和关于促进大商贸高质量发展若干意见的通知》(衢政办法〔2019〕35号)、《衢州市大商贸政策实施细则》(衢市监综〔2020〕9号)和《衢州市柯城区人民政府关于促进服务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试行)》(柯政发〔2020〕31号)文件修改,所涉内容相同的条款参照调整后的规定执行。

2.综合贡献奖励资金由九华乡财政体制收入超过收入基数的乡级分成部分支出,当年收入基数未完成的,奖励资金待下一年度超收分成后兑现;当年超收分成不足兑现所有奖励资金的,以各企业综合贡献评分分别占所有申报企业总评分的比例兑现部分奖金,剩余部分待下一年度超收分成后兑现。

3.区级奖励资金由区财政统一安排,主管部门协同财政审核后统一兑现。

4.凡需特别奖励的,可按一事一议的办法由九华乡党政领导班子联席会议审定后再执行。

5.本办法自2021年3月1日起施行

       衢州市柯城区九华乡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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