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308020026201660/2023-70020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
发布单位: | 农业农村局 | 成文日期: | 2023-04-13 | ||
发文字号: | 柯农便签〔2023〕31号 | 有效性: |
关于开展2023年衢州市未来农业园区项目储备申报的通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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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乡镇(街道)、单位: 根据《关于印发2023年衢州市未来农业园区财政专项激励资金竞争性分配工作方案的通知》(衢农专〔2023〕15 号)文件精神,为聚力打造三大百亿产业,做大做强产业发展平台,经研究,决定开展2023年衢州市未来农业园区项目储备,现就申报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目标要求 聚焦特色农业产业,强化政策激励,吸引社会资本投资,提升平台能级,主要面向现代农业或一二三产高度融合的农业产业,原则上要位于“衢州有礼”诗画风光带沿线,与我区“3+X”特色农业产业(柑桔、蔬菜、中药材、鲟鱼)相契合。 二、申报条件 (一)投资规模较大。以“3+X”特色农业产业为遵循,园区总投资5000万元以上,有明确的企业投资主体;土地集中连片300亩以上。农田道路、水利沟渠、水电等基础配套设施完善,落实配套的建设用地。 (二)一二三产业深度融合。主导产业实现“产加销”融合“农文旅”一体化发展,建成后初步形成集种养、加工、物流、研发、服务、休闲等为一体的农业全产业链,年总产值达到1亿元以上。 (三)农业“双强”高质高效。耕地保护有效,宜机作业基础扎实,地力肥力得到有效提升,土地污染得到有效治理。大力推广运用农业实用新技术,实施良种良法,农产品质量安全可追溯,生产经营数字化水平较高,合理建设产地冷藏保鲜设施。加强与高校、科研院所合作,柔性引进高端人才。农业(除捕捞、林业外)亩均产出率达到8000元/亩以上。 (四)强村富民效应明显。项目对县域经济发展和乡村产业振兴发挥较强的带动作用,与村集体建立稳定的利益联结机制,创新联结模式,助力村集体经济增收。全产业链带动农户1000户以上,农民可支配收入原则上应高于当地平均水平的15%以上。 创建项目实施期限不超过2年。 三、重点建设内容 支持路、沟、渠及排、蓄、灌等农业基础设施建设。支持大棚、喷滴灌或水肥一体化、智能监控、病虫害物理和生物防控、集约化育苗、采后处理和冷链系统等自动化设备,引进新设施、新机具、新装备。农文旅三产融合所需的建筑及农业休闲设施设备。 四、奖励标准 2023年衢州市未来农业园区创建项目,由财政按不高于项目总投资50%进行奖励,奖励资金原则上控制在1600万(含)以内。同时,根据项目实际,对重大项目实行“一事一议”,财政资金将给予相应。 五、申报主体 柯城区范围内的已注册登记的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社、农业企业、国资公司。对近两年发生违反国家土地利用政策、重大生产安全和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重大农业环境污染或生态破坏、侵害农民权益等问题,实行“一票否决”。 六、申报材料及时间 项目申报表;项目实施方案(包括主体情况、建设内容、投资计划、组织保障等内容;相关附件材料(包括营业执照、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等与项目有关的证明材料)。申报材料一式三份报区农业农村局乡村产业科(联系人:吴文明,联系电话8033053),同时报送电子文稿。本项目储备工作常态化开展,条件成熟的项目经审批同意后开始实施。 七、其它要求 (一)申报储备项目应做到建设主体明确,建设内容详实、建设规模适度、工程量和投资测算准确、建设起止时间明确,自筹资金落实、项目建设能按时完成。 (二)已享受过财政资金扶持的项目不得重复申报,已立项建设期限内未开展项目建设(不可抗拒因素除外)或项目验收不合格的申报主体一律不予申报。已享受农机购置补贴的农机具不再享受项目补助。 (三)项目建设涉及行政许可的,由项目建设单位办理审批手续,未批建设内容不予奖励。 (四)项目建设地块其土地流转存续期必须在五年以上。 附件: 衢州市柯城区农业农村局 2023年4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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