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3080257773966XH/2023-81827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发布单位: 政府办公室 成文日期: 2023-02-25
发文字号: 柯政发〔2023〕16号 有效性: 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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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133080257773966XH/2023-818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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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宏观经济

  • 发布机构:

    政府办公室

  • 成文日期:

    2023-02-25

  • 文号:

    柯政发〔2023〕16号

  • 规范性文件编号:

    HKCD00-2023-0001

  •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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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有效

衢州市柯城区人民政府印发柯城区关于承接落实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3-13 15: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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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KCD00-2023-0001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直属各单位:

《柯城区关于承接落实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实施方案》已经区十届政府第26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衢州市柯城区人民政府

2023年2月25日

(此文件公开发布)

柯城区关于承接落实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的实施方案

(共8个领域55条政策)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中央、省委、市委经济工作会议的部署要求,进一步承接落实好省“8+4”经济政策体系,提振市场信心,稳定发展预期,加强各类政策协同发力、直达快享、快速见效,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现制定以下政策。

一、扩大有效投资政策(由区发改局牵头实施)

实施扩大有效投资专项行动,全力推动全区投资项目工作取得新突破,2023年,全区固定资产投资突破148亿元,增长15%以上,其中一季度确保增长15%,力争增长20%。

1. 重点推进“千项万亿”工程。强力推进全区3个省“千项万亿”工程项目,加强要素保障力度,确保完成年度计划投资3.7亿元。确保抽蓄项目10月底前开工、全年完成投资2000万元,灵鹫山赛训基地8月底前开工、全年完成投资5000万元,确保寺桥水库项目全年完成投资3亿元;确保浙西云仓城项目前期工作取得实质性进展。加大储备力度,争取更多重大项目列入年中调整计划。(责任单位:区发改局、区文旅体局、区水利局、区农业农村局、区交通运输局)

2. 积极争取上级资金支持。积极向上争取国家、省各类专项资金对重大项目的支持,严格按申报要求筹措落实配套资金。全力做好中央预算内项目储备和申报2023年争取中央预算内投资额度实现新突破,切实提高中央预算内资金支付率、完成率。抓好地方政府专项债券项目储备、申报、实施和发行、使用管理工作,力争储备专项债券46亿元以上,积极争取更多债券额度。加大金融工具项目谋划储备力度,争取更多项目列入国家备选清单。加快设备更新改造项目储备和贷款投放,及时协助足额拨付贴息资金,加快释放政策效应。(责任单位:区发改局、区财政局)

3. 强化土地要素支撑。以国土空间规划为依托,落实“项目跟着规划走,指标跟着项目走”的总体要求,全面梳理省以上重大基础设施项目,合理安排保障重点和保障时序。年内完成常山江航电枢纽、石七线、弈谷至石梁道路等3个省以上重大基础设施项目用地报批,使用国家新增建设用地指标2000亩,同时加快其他项目前期工作进度,争取更多项目纳入国家用地保障范围。落实好省重大产业项目奖励指标相关政策,支持省重大产业项目中的示范类制造业项目预支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完成顺丰项目84亩奖励指标申报,积极争取引领性制造业项目(东巨康)预支351亩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通过26县考核、批而未供和盘活存量以及省统筹等奖励,全年新增建设用地1000亩。取消标准农田占补平衡制度和永久基本农田示范区管理制度,简化用地预审审查,提高用地审批效率。符合要求的省级以上重大基础设施项目可实行分期分段办理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责任单位:柯城资规分局)

4. 加强用能要素保障。全力推进高耗低效企业整治、工业节能降碳技改,全年确保腾出存量用能空间0.5万吨标准煤以上。做好“十四五”新增能耗指标跨年度跨地区统筹使用工作。加快审批进度,全力做好优质项目能耗指标保障,确保完成东巨康、中唯精密等重大项目能耗指标保障。落实国家能耗单列的重大项目和原料用能以及可再生能源电力消费量,不纳入地方能耗强度和总量考核的政策。对通过淘汰落后产能腾出的规模以下企业存量用能空间,经第三方机构确权后,可用于平衡重大产业项目用能需求。(责任单位:区发改局、区经信局<商务局>、区生态工业服务中心)

5. 支持重点领域投资。加快柯城抽水蓄能电站等重大能源项目建设,继续对投产的光伏项目实行全额保障性并网,支持建设符合规定的农光互补项目,推进公共建筑、公共设施、工业园区及企业厂房、居民屋顶分布式光伏规模化发展,力争“十四五”新增光伏并网装机18万千瓦。强化存量资产盘活,力争储备更多盘活存量资产项目,2023年盘活存量资产规模10亿元以上,持续扩大有效投资。(责任单位:区发改局、区财政局、区国资服务中心)

6.支持企业技改投资。加大企业技改支持力度,力争全区工业企业技术改造投资增长15%以上。对符合条件且实际新增设备和技术投资额200万元(含)以上、800万元(不含)以下的技改项目,按新增设备和技术投资额的6%给予补助;对符合条件且实际新增设备和技术投资额800万元(含)以上的技改项目,按新增设备和技术投资额的8%给予补助。鼓励企业积极申报争取国家和省级各类奖补资金支持,国家、省级奖补可与区级投资奖补政策叠加享受。鼓励金融机构对列入年度计划的重点技术改造项目,加大贷款投放力度,落实技术改造融资无还本续贷、中长期贷款支持等政策。(责任单位:区经信局<商务局>、区金融服务中心、区生态工业服务中心)

二、科技创新政策(由区科技局牵头实施)

聚焦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大力实施省“315”科技创新体系建设工程,重点在高层次科技人才引育、关键核心技术攻关、科技企业培育等方面加大支持力度,支持引领产业高质量发展。2023年,力争全社会R&D经费投入强度达全市平均水平以上,规上工业企业研发经费支出占营业收入比重达2.42%以上。

7.积极争取省级财政资金支持。对照省教育、科技、人才一体化推进政策,2023年争取省财政补助资金600万元以上,其中原创性、引领性技术和关键核心技术攻关资金500万元以上。(责任单位:区科技局、区委组织部<人才办>)

8.推进科技金融深度融合。为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科技型中小企业每年提供最高500万元额度的财政贴息贷款服务,以LPR定价的并已结算利息的45%,给予科技金融合作贷款银行贴息。鼓励银行机构聚焦科技企业信贷服务,开展科技成果转化贷款、知识产权质押贷款、科技型中小企业研发贷款、“专精特新”贷款等融资业务,力争知识产权质押登记额达1亿元以上。(责任单位:区科技局、区金融服务中心、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9.加快高层次人才引育。建好用好产业发展研究院等平台,争取培育不少于3个省级重点企业研究院等省级及以上科技创新平台或人才平台,进一步探索市场化引育机制,每年力争落地1个高层次人才项目,持续推进科技成果转化收益分配机制建设,使科研人员、技术转移人员和管理人员收入与成果转化的实际贡献相匹配。对外国高端人才引进实施“一对一”上门服务、进一步简化流程,实现现场办结制度。坚持“不为我所有、但为我所用”理念,进一步建立完善“市区一体”机制。(责任单位:区委组织部<人才办>、区人力社保局、区科技局)

10.加强关键核心技术攻关。支持鼓励我区优势企业积极承接省原创性、引领性技术和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力争2023年承接省原创性、引领性技术和关键核心技术攻关项目1项以上,争取省财政补助经费300万元以上。支持金沃精工、泓芯半导体等龙头企业牵头组建创新联合体和共性技术平台。围绕市六大标志性产业链关键核心技术和重大技术难题,积极开展科技攻关,争取市级科技攻关项目2项以上,市财政补助100万元以上,开展区级科技计划项目,区财政补助经费不低于100万元。(责任单位:区科技局)

11.落实科技企业税收优惠政策。大力宣传并严格落实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和基础研究税收优惠政策,以及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减按15%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政策。纳税人提供技术转让、技术开发与之相关的技术咨询、技术服务免征增值税。对符合条件的居民企业技术转让所得不超过500万元的部分,免征企业所得税;超过500万元的部分,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责任单位:区税务局)

12.支持企业加大研发投入。对工业、服务业、建筑业企业等,其在税务部门申报年度允许加计扣除研发费占主营业务收入达到3%以上的,按核定的研发费用加计扣除额的5%给予补助,对加计扣除额的增量部分(与上年度比),再按增量的5%给予补助(上年度研发投入为零的,直接按研发费用加计扣除额的5%给予补助),单个企业最高补助金额不超过200万元。科技小巨人按核定的研发费用加计扣除额的20%给予补助,单个企业补助金额不超过100万元给予补助。科技小巨人企业按就高原则进行补助。(责任单位:区科技局)

13.支持双创载体建设。力争2023年村播基地获评省级优秀众创空间,争取省级资金50万元。对新认定的国家级、省级科技企业孵化器分别给予300万元、100万元的补助;对新备案的国家级、省级众创空间给予20万元、10万元的补助;新评定的优秀国家、省级众创空间按上级补助标准1:1配套补助。推行国有孵化器、众创空间为在孵企业减免办公、实验、科研和生产用房租金等政策。(责任单位:区科技局、区国资服务中心)

14.深化产学研合作。企业与高校院所开展技术合作并实现产业化的,按技术合作费用的30%给予补助,最高不超过100万元。(责任单位:区科技局)

三、“415X”先进制造业集群培育政策(由区经信局<商务局>牵头实施)

推进“五链”融合,打造“工业强区”2.0版,构建形成轴承智能制造和光电两大主导产业。2023年,力争规上工业增加值增长10%以上,制造业投资增长20%,规上工业总产值增长15%,全年突破1400亿元,其中一季度完成325亿元。

15.迭代升级大科创政策体系。聚焦科技创新、智能化改造、数字化改革、研发技改投入等方面,迭代完善大科创政策,区财政2023年预算安排2.1亿元左右,在符合国家和省有关规定前提下,每年从土地出让收入中提取0.5%以上作为“腾笼换鸟”专项经费,重点用于盘活工业用地、企业整治提升、宿舍型保障性租赁住房建设、产业园区配套设施完善等。2023年计划筹集保障性租赁住房455套(间)。(责任单位:区经信局<商务局>、区财政局、区住建局、区生态工业服务中心)

16.强化产业基金引导。发挥区域产业基金和工业发展基金引导作用,重点支持轴承智能制造和光电产业的牵引性、创新性项目,扎实推进金沃产业园、东巨康、鑫元电子、航电科技、元森电子、泓芯半导体等重点项目快建设、早投产。积极争取省产业基金支持我区重大产业项目。(责任单位:区国资公司、区经信局<商务局>)

17.优化金融支持服务。鼓励金融机构加大技改贷款、并购贷款投放力度,扩大制造业信用贷款、中长期贷款规模,保持制造业中长期贷款平稳快速增长势头。支持制造业企业股改上市、发债融资和并购重组等,提高制造业企业直接融资比重。建立政策性融资担保业务尽职免责、费用补贴和风险补偿机制,鼓励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加大对制造业的支持。(责任单位:区金融服务中心、区生态工业服务中心、振航公司)

18.加强工业用地保障。全区每年出让的国有建设用地中工业用地比例不低于30%,工业园区每年动态保持100—300亩熟地供应。深入推进工业全域土地综合整治,2023年消化批而未供土地1400亩,盘活存量建设用地500亩。继续推进高耗低效企业整治,开展工业全域治理,对“供而未用”、“用而未尽”、“建而未投”、“投而未达”和全区亩均税收5万元以下工业企业等开展整治,腾出用地和用能空间,在符合规划的前提下重点用于制造业重大项目。大力支持制造业重大项目申报省重大产业项目,争取省预支用地奖励指标支持。无缝对接省制造业“腾笼换鸟、凤凰涅槃”攻坚行动考核激励政策,争取省用地指标奖励支持。(责任单位:区经信局<商务局>、柯城资规分局)

19.加强用能保障。优先保障“6X”先进制造业集群重点企业的电、气、水、排污权等要素供应。“6X”先进制造业集群重大项目能耗指标纳入市盘子进行统筹平衡,积极争取符合条件的制造业重大项目国家能耗单列。对单位工业增加值能耗低于 0.52 吨标准煤/万元的新上项目,在项目所在地确保完成能耗双控目标任务的前提下,开辟节能审查“绿色通道”,对超过 0.52 吨标准煤/万元的制造业重大项目开展“一事一议”。依法依规腾退高耗低效企业。(责任单位:区发改局、区经信局<商务局>)

20.加强产业人才引育。发挥人才引育政策优势,激励各级各类人才计划向“6X”先进制造业集群倾斜。实施卓越工程师培养工程,培育卓越工程师20名左右。实施“新时代浙江工匠”培育工程,2023年新增培育高技能人才1100人。招引市外企业员工2200人。(责任单位:区经信局<商务局>、区人力社保局)

21.支持打造产业链“链长”服务体系。加强对轴承智能制造和光电产业链发展的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积极参与全省制造业高质量发展综合评价。(责任单位:区经信局<商务局>)

四、现代服务业高质量发展政策(由区服务业发展中心牵头实施)

加快构建现代服务业产业体系,抢抓服务业发展新机遇,深入贯彻落实省服务业高质量发展“百千万”工程和市服务业高质量发展“十百千”工程,2023年服务业增加值增速力争达到8%。力争一季度规上服务业营收增长15%以上。

22.打造资金保障体系。聚焦现代物流、县域商业体系、养老服务业等方面,积极争取省级农商互联农产品供应链项目建设资金、现代物流体系建设资金、现代服务业创新发展资金、诗路文化带建设资金、文化产业和风景发展资金等支持。落实区级财政资金保障,迭代完善服务业相关政策,支持服务业高质量发展。(责任单位:区财政局、区服务业发展中心、区发改局、区经信局<商务局>、区交通运输局、区文旅体局)

23.加快服务业重点平台建设。依托衢州市专业市场城,加快柯城区数字贸易供应链省级创新发展区建设,积极争取上级政策支持,全力推动顺丰丰泰智慧物流产业基地、柯城区数字经济中心、凯泰汽车商贸综合体二期等一批重点项目建设;加快推进衢州森联汽车综合体、衢州红星时代广场商业综合体、数字贸易科技园等一批重大项目尽早落地开工。(责任单位:区服务业发展中心、区发改局、柯城资规分局、区财政局)

24.培育服务业骨干企业。对新招引的具有重大推动、引领作用的服务业企业采取“一企一策”。符合条件的服务业骨干企业依法依规给予政策支持。支持企业申报各类政府产业基金、创新基金以及重大科技专项。落实首台套产品、“浙江制造精品”研发费用加计扣除及企业固定资产加速折旧等优惠政策。对并购重组涉及的资产评估增值、债务重组收益、不动产登记等,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给予税费优惠。(责任单位:区服务业发展中心、区发改局、区招商投资促进中心、区税务局、柯城资规分局、区财政局)

25.强化服务业人才支撑。贯彻落实省、市各类高质量就业创业政策,优化就业创业环境,加大青年大学生招引力度,加强政策兑现服务,争取2023年引进青年大学生7000人。对在衢初次创业或二次创业人员,给予最长3年最高80万元的创业担保贷款及贴息。对符合条件的人才可按规定享受住房保障、子女教育等方面的优惠政策,对顶尖人才实行“一事一议”。(责任单位:区人力社保局、区委组织部<人才办>)

26.加快信息服务业稳进提质。组织实施信息服务业重大项目,鼓励信息服务业企业牵头承担国家、省、市重大专项,统筹经信、科技、发改、商务、服务业发展中心等部门给予财政资金支持。全面落实国家集成电路产业和软件产业税收优惠政策,实现信息服务业企业所得税优惠全覆盖。加大列入首版次目录产品的推广应用,对获得省级以上首版次软件的企业给予一定奖励。(责任单位:区经信局<商务局>、区财政局、区税务局、区发改局、区科技局、区服务业发展中心)

27.加大对集成电路产业和软件产业项目支持力度。鼓励企业积极申报省级产业链协同创新项目、生产制造方式转型项目、首台套提升工程等。对列入省级重点工业互联网平台建设的单位,在省奖励的500万补助经费基础上再给予一定补助。全面落实国家集成电路产业和软件产业税收优惠政策,以及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企业增值税期末留抵退税政策。(责任单位:区经信局<商务局>、区财政局、区税务局)

28.持续推进文化旅游融合发展。持续推进文化旅游融合发展。加快推进运动休闲产业培育,优先保障青少年训赛基地等土地、资金要素,积极争取省文化和旅游重大项目;加强融合品牌培创建,对新评为国家级、省级工业旅游示范基地、中医药文化养生旅游示范基地、旅游科技示范园区、休闲旅游街区、研学旅游基地(营地)、采摘旅游体验基地的,给予企业资金奖励。对新评为3A级、2A级、A级市级示范性露营基地的,给予经营主体资金奖励;加强文旅商品开发,对获得全国、全省文旅类商品大赛一、二、三等奖或相应等级的,分别给予企业资金奖励;深化“一乡千宿”,对获评区级二星级以上星级民宿,省银宿以上等级民宿的,给予民宿业主资金奖励;对经文旅部门评定为主题性、特色类、定制类旅游演艺项目给予资金补助。(责任单位:区文旅体局、柯城资规分局、区发改局、区财政局)

29.支持人力资源服务业高质量发展。落实省市促进人力资源服务业高质量发展政策,推进人力资源服务平台建设,建设成柯城区特色劳务品牌人力资源专业园。(责任单位:区人力社保局)

五、世界一流强港和交通强省建设政策(由区交通运输局牵头实施)

配合市里全力推进常山江航电枢纽柯城段、衢江航道“四改三”等航道港口开发项目,谋划柯城区航埠作业区项目。加快推进淳安至江山公路(七里至石梁段)、弈谷至石梁公路、智造新城至甬金衢上高速石室互通公路等项目建设,启动320国道柯城段改建项目前期工作,高水平打造柯城区四好农村路建设,畅通内外通道,助力建成高水平交通强省。

30.积极争取财政要素支持。淳安至江山公路(七里至石梁段)项目加快推进,积极争取省道公路补助。力争2023年度交通运输发展专项资金补助5500万元,中央车购税补助3500万元,后续加大向上对接力度,积极争取项目省级资金、中央车购税资金及第二批交通运输发展专项资金补助。(责任单位:区交通运输局、区财政局)

31.推进农村公路品质升级。继续推进美丽交通建设项目的实施,启动“城乡融合、乡村畅行”四好农村路建设项目实施,推动“一县一路”项目建设。打造“四好农村路”升级版,提高“畅、美、养、安、智”协调发展水平,全面提升高水平交通强省、市提质创优促共富农村公路各项关键指标,争取山区26县交通考核指标排名争先进位。打造多产融合品牌路,进一步丰富交通路网,服务主城区,连接新农村,打通产业路,提升公路通行能力,服务水平。(责任单位:区交通运输局、区财政局、区农业农村局,各乡镇<街道>)

32.便利交通运输从业人员。加强指导有条件的“司机之家”完善设施设备,拓展优化服务功能,积极参加3A、4A、5A“司机之家”评选工作,争取省级补贴。强化“司机之家”宣传推广,通过“司机之家”小程序、行业交流群等多种形式进行宣传推广,指导“司机之家”运营单位及时动态更新完善位置信息、服务功能等。引导“司机之家”建设运营,根据本地区公路网络、物流通道和节点布局,引导更多的物流园区经营方、货运站场参与新增建设“司机之家”,为广大司机朋友提供更多服务。(责任单位:区交通运输局)

六、扩大内需和对外开放政策(由区经信局<商务局>牵头实施)

积极实施扩大内需战略,巩固提升对外开放优势,更大力度吸引和利用外资,全力扩出口、抢订单,扩内需、促消费,扩外资、拓增量。2023年,力争全区实到外资1300万美元,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长7%左右。

33.强化财政资金支持。迭代优化大商贸配套支持政策,研究制定出台新一轮外贸外资激励政策,推动外贸提档升级和开放开发桥头堡建设;开展各类促消费活动,在全市统筹发放消费补贴基础上,鼓励各区块、部门结合本地区、本行业消费特点,有序发放汽车家电、3C电子产品、农产品、家具家装、餐饮住宿、文旅、体育等各类消费券,提升人气商气。(责任单位:区财政局、区经信局<商务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区文旅体局)

34.持续释放传统消费潜力。贯彻落实中央、省级相关政策,继续实施新能源汽车免征购置税政策。支持老字号企业创新发展,培育精品国潮国货消费。鼓励发展夜间经济,提升我区省级夜间经济示范城市样板带动作用。打造省、市级智慧商圈,实现商圈服务大提升。(责任单位:区经信局<商务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各乡镇街道)

35.培育发展一批消费新场景。持续深入推进电商直播式“共富工坊”建设,依托四省边际直播产业创业街,以“红小播”共富工坊为基础,建立健全直播电商产品供应链体系,打造集生产、销售、售后为一体的电商直播式工坊。深挖短视频带货新赛道,延长直播电商生态链,以数字经济和新文旅融合发展为方向,深度打造创作者数字共富工坊。梳理挖掘一批具备产业基础的电商直播式“共富工坊”,依托专业服务机构将工作落细落实,积极申报省级项目,确保一个力争两个获得省级专项支持。(责任单位:区经信局<商务局>、各乡镇<街道>)

36.加大外贸支持力度。千方百计助力企业拓市场抓订单。指导企业赴日本、韩国、德国等重点国家和地区开展境外参展参会。全力保障外贸外资企业生产经营稳定。加大金融支持力度,进一步扩大短期出口信保承保规模和覆盖面。强化“订单+清单”系统监测,全面了解解决企业经营难题,确保五色清单信息反馈率和企业咨询反馈率双100%。加强全区重点外贸企业走访调研,点对点服务建沃精工、鲟龙公司、东巨康等龙头企业,做大增量、做优存量、做足变量。优化出台全区外贸进出口考核办法,强化结果导向和过程管控,激发全区乡镇街道抓外贸稳外资工作积极性。力争一季度全区外贸进出口总额3.6亿元,增速20%以上。(责任单位:区经信局<商务局>)

37.支持外贸新业态新模式发展。贯彻落实市大商贸政策和柯城区促进服务业发展政策跨境电商条款,加大跨境电商行业扶持力度。推动中国(衢州)跨境电商综试区柯城分区建设,加快柯城区休闲用品跨境电商产业集群发展,完善跨境电商人才培养服务基地建设。对接市跨境电商公共服务中心开展业务指导培训,积极引导传统外贸企业开展跨境电商业务转型。鼓励企业积极培育自主品牌,建设独立站和海外仓。持续推动企业通过跨境电商线上综合服务平台备案,提升平台备案监管方式出口数据。(责任单位:区经信局<商务局>)

38.深化全球大招商行动。积极开展项目招引,符合省招商引资基金导向的项目要全力争取政策扶持。加大赴境外招商引资洽谈力度,积极参加市招商中心组织的招商团组赴欧洲、日韩等地区开展境外招商,推动在外浙商、侨商回归投资。(责任单位:区招商投资促进中心)

七、乡村振兴和城乡一体化发展政策(由区农业农村局、区发改局牵头实施)

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建设高效生态农业强市,深化“千村示范、万村整治”工程,加快推进城乡风貌提升,打造高质高效、宜居宜业和美乡村。加快推进以县城为载体的新型城镇化,引导特色小镇高质量发展,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促进城乡一体化发展。

39.加大财政支持力度。重点围绕“产业富民、乡建富民、强村富民”三大主线,聚焦聚力农民增收,打造共富综合体,集聚数字农业科创园、未来乡村实验区、未来农业园区、“衢州有礼”诗画风光带建设。2023年配套建立区级“大三农”专项资金,资金盘子1亿元以上。聚焦山海协作平台建设,2023年省财政配套山海协作“产业飞地”和特色生态产业平台奖补资金各2400万元。(责任单位:区财政局、区招商投资促进中心、区农业农村局)

40.加大金融支持力度。加强与省担保集团的对接合作,2023年,力争全区政府性支农支小融资担保余额达到10亿元以上(含参股的信保公司)。政策性融资担保机构在保持平均操作费率不高于1%的基础上,对小微、“三农”市场主体给予优惠倾斜。(责任单位:区金融服务中心、区农业农村局)

41.推进土地综合整治和耕地垦造。以耕地保护为核心,坚持以建促保,高质量推进土地整治,2023年实现新增垦造耕地4500亩以上,年度新增入库4000亩。以国家级全域土地综合整治试点和省跨乡镇试点项目为重点,大力推进以农用地整治、村庄整治、低效用地整治、生态保护修复等为核心内容的土地综合整治工程,2023年新谋划实施土地综合整治项目2个,完成验收2个。(责任单位:柯城资规分局、区农业农村局)

42.支持农业高质量发展。改造提升高标准农田(绿色农田)1850亩,新建高标准农田2460亩,区财政按10%-20%统筹安排配套资金,用于支持高标准农田和改造提升。组织申报省级现代农业园区,新建市级未来农业园区 1 个。强化农业机械化支撑,争取建设省级现代化农事服务中心1个、区域性农事服务中心1个。支持数字农业工厂和未来农场建设,加快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设施建设整县推进试点项目,确保项目2023年度全部完工。(责任单位:区农业农村局)

43.加强种粮农民收益保障。严格落实中央、省、市财政各项涉农补贴政策,补贴标准、对象、范围均按照最新规定严格执行。全区规模种粮配套补贴标准原则上不低于上一年补贴标准,其中早稻补贴标准不低于350元/亩(省财政直接补贴120元/亩,市、县合计配套补贴230元/亩)。加大政策、项目向粮食生产功能区倾斜,优先扶持水稻集中连片种植。严格执行省定小麦、稻谷最低收购价政策,实行早稻订单全覆盖,每百斤奖励30元。继续实施政策性水稻种植完全成本保险,实施小麦、油菜种植和杂交水稻制种政策性农业保险政策。(责任单位:区农业农村局)

44.深化“千村示范、万村整治”工程。争创省级新时代美丽乡村示范县,建设柯城区“诗画南孔”新时代美丽乡村共同富裕示范带、历史文化(传统)村落保护利用重点村严村村、麻蓬村、谷口村。(责任单位:区农业农村局)

45.支持科技强农、机械强农。瞄准“3+X”产业需求,组织开展高效绿色种养殖、数字农业、智能农机装备、航天育种等领域技术攻关,2023年实施各级农业科技攻关项目1个以上,谋划实施“三农九方”项目、市级农科院联盟区域示范性项目3个以上。建立完善多层次、多渠道、精准化的特派员选派机制,2023年联动选派省市县特派员30人次以上,实现特派员乡镇与主导产业全覆盖,争取特派员经费100万元以上。落实中央、省级、市级农机购置补贴,组织实施丘陵山地宜机化改造和农艺农机融合示范试验,加大对水稻插秧机、谷物联合收割机、谷物烘干机等粮食生产重点机具报废更新力度,2023年推广先进适用农机具50台(套)以上。(责任单位:区农业农村局、区科技局)

46.推动特色小镇高质量发展。全面落实特色小镇财政政策,优先支持符合条件项目列入省重大产业项目和省重点项目。对特色小镇可根据实际需求积极申请调整四至范围,全力争取特色小镇考核优秀,争取更多要素保障。(责任单位:区发改局、区财政局)

47.加快县城综合承载能力提升。全区开展城镇化建设,实施人口集聚类、城市建设类、公共服务类等城镇化项目67个,总投资303.13亿元 。加强向上对接,争取更多的省级城镇化建设公共预算支出向我区倾斜。推动符合条件的金融机构设立以支持县城城镇化建设为主体的信贷资金。(责任单位:区发改局、区金融服务中心)

48.加快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加快人口集聚,2023年新增本地农业转移人口3400人以上。优化公共服务供给,制定出台积分管理办法,加快公共服务类设施建设。(责任单位:区发改局、柯城公安分局、智造新城公安分局)

49.加快新型城镇化建设。坚持以人为本、因地制宜,加快推进以人为核心的新型城镇化建设,2023年完成自然村整村搬迁15个,城镇化率达到78%以上。(责任单位:区加快新型城镇化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成员单位)

八、保障和改善民生政策(由区人力社保局牵头实施)

围绕就业、教育、社保、医疗、住房、养老等民生大事,实施公共服务“七优享”工程,确保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增量的三分之二以上用于民生领域。

50.充分发挥财政保障作用。按照社会政策要兜牢民生底线的要求,聚焦基本民生项目,做好民生政策保障和民生项目建设,区财政2023年预算安排192835.54万元(含上级补助资金和债券转贷收入)。其中,民生政策保障中学前教育、义务教育类保障资金5493万元,就业、人才类保障资金4425万元,困难群众、残疾人、优抚对象、孤儿及困境儿童等帮扶救助资金16344.7万元,医疗、卫生类财政补助资金31436.14万元,养老类财政保障资金15856.7万元,疫情防控财政保障资金19000万元,社区(村)运转和工作报酬财政保障资金16765万元;民生项目建设中学校类项目财政总投入32515万元,医院类项目财政总投入28000万元,保障性安居工程类项目财政总投入23000万元。(责任单位:区财政局)

51.支持推进“劳有所得”。大力推行企业建立健全工资合理增长机制,贯彻落实全市最低月工资和非全日制工作的最低小时工资标准,加大劳动保障巡查工作力度,切实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支持就业困难人员、高校毕业生等重点群体就业创业,进一步推进“1+5”零工综合体和零工之家布点建设,推广“创业带头人”数字服务应用,推动创业就业共富。落实社保助企纾困政策,根据省统一部署继续执行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费率政策,多渠道支持稳岗扩岗。扩大工伤保险制度保障范围,将用人单位招用的在校实习生和见习人员等不符合确立劳动关系情形的特定人员纳入工伤保险制度保障。(责任单位:区人力社保局)

52.支持推进“幼有善育”“学有优教”。扩大优质资源供给,实施建设巨化一小老旧学楼拆建工程、尼山小学改扩建工程、航埠新城初级中学新建工程、衢化职业技术培训学校(巨化中学)等4所学校,新增学位1470个。继续落实“新建一批、回收改造一批、优化整合一批”等措施,不断增加公办学位,完善办学条件,提高学前教育保教质量,力争公办园在园幼儿占比达到60%以上,确保优质园在园幼儿占比达到80%以上、普惠性幼儿园占比保持在90%以上。巩固并扩大跨区域6对教共体建设工作成果;扎实做好区域内教共体建设,确保共建型教共体比例保持在85%以上。积极推进“两创”工作,力争创成全国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区;积极申报创建全国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区,并力争通过省级预评估。(责任单位:区教育局)

53.支持推进“病有良医”。不断提升医疗服务水平及医院管理能力。深入实施医疗卫生“山海”提升工程,提档升级胸痛、卒中、创伤三大中心建设,完成4个特色专科建设,加强重症救治能力建设,改造提升重症监护室,落实硬件设施建设,加强重症监护人员基本技能培训,确保3月底完成全区新增30张ICU床位建设。夯实基层医疗网底,2023年6月底完成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站)新改扩建10家。加强妇幼保健及诊疗救治能力,完成柯城区妇幼保健院整体搬迁。推进三乙医院创建1家,加快医院定级2家。实行同质同标城乡居民免费健康体检,推动基本卫生健康服务更加普惠共享,2023年,完成健康体检人数8.2万人。(责任单位:区卫健局)

54.支持推进“住有宜居”“老有康养”。完善民生实事,大力构建城市住房保障体系。加快构建多主体供给、多渠道保障、租购并举的住房制度,扩大保障性租赁住房供给,着力解决困难群体和新市民、青年人等群体的住房问题,推动实现住有所居、住有宜居、职住平衡,不断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2023年度,计划筹集保障性租赁住房455套(间)。2023年新增认知障碍照护专区床位50张,针对认知障碍老人的个性化照护、身体残存机能康复训练、生活照料、心理干预、社会交往等专业性、全方位服务,通过数字赋能,进行智慧化管理;建设城乡老年食堂(助餐点)、助餐服务城乡社区覆盖率达到100%;康养联合体覆盖率达到50%以上、进一步发挥乡镇(街道)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的辐射、服务和转介作用。(责任单位:区住建局、区民政局)

55.支持推进“弱有众扶”。完善低收入群体救助帮扶和兜底保障机制,深化推进乡镇街、村(社)助联体服务站(点)规范化建设,加强困难群体动态监测,实现分层分类精准救助。落实残疾人两项补贴精准发放,落实孤儿和困境儿童基本生活保障。推进柯城区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站乡镇(街道)覆盖率达到100%。大力培育慈善组织,推进慈善信托发展。(责任单位:区民政局)

上述8个领域政策区级牵头单位要根据文件要求,会同财政金融、自然资源、能源、人才等4张要素保障清单牵头单位,抓紧出台深化细化的配套落实政策文件,及时做好政策的宣传解读、责任分解和落地实施。各单位需结合实际,尽快制定政策承接落实方案,推动各项政策举措精准滴灌、直达快享、尽快见效,确保基层有感、群众获益、企业得利。

本文件明确的各项政策措施除标明具体实施期限外,均为2023年全年实施有效。国家出台相关政策措施的,遵照执行。(本文有删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