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助企纾困】诊所由“审批制”改为“备案制”

发布时间:2023-02-21 13: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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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12月,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同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制定《诊所备案管理暂行办法》,诊所正式由“审批制”改为“备案制”,这是自医疗领域“证照分离”改革以来的又一重大新举措。

诊所推行备案制管理后,适用《诊所备案管理暂行办法》的普通诊所、口腔诊所、医疗美容诊所、中西医结合诊所、中医(综合)诊所五类诊所不再需要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而是进行事前备案,在材料齐全且符合备案要求后获发《诊所备案凭证》,即可开展执业。在《办法》施行前已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诊所,要在一年过渡时限内及时换证。

诊所审批改备案,准入更快捷。取消了原来申请前5个工作日的公示改为发证后20日内向社会公示;取消了审批中的现场勘验环节改为发证后45日内进行现场核查;办理时限由原来的法定45日压缩为“即审即办”;《诊所备案凭证》不再设置有效期。这些变化,都大大增加了开诊所的便捷性。准入门槛降低的同时,通过强化事中事后监管,保证医疗安全,防范医疗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