衢州市公安局柯城分局关于区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第144号建议的答复函

发布时间:2023-12-20 10: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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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公安柯城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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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昱代表:

您在区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期间提出的《关于春节期间禁燃烟花爆竹对居民做好解释说明的建议》(第144号),区政府已交由我局办理,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一、双禁工作现状

柯城区根据全市烟花爆竹“双禁”工作统一部署,于2022年10月28日发布了《柯城区人民政府关于全区禁止经营和燃放烟花爆竹的通告》,明确自2022年12月1日起,在我区行政区域内全域全时段禁止经营和燃放烟花爆竹。“双禁”通告发布后,得到了辖区绝大部分群众的理解和支持,但同时也出现了代表您建议中提出的部分居民表现出不理解、不支持,并且在朋友圈、微博等公众社交平台上鼓动解禁、交流如何钻管理漏洞购买烟花燃放,甚至于出现“禁燃是反对中国传统文化”等明显带有煽动色彩的言论。

二、双禁工作开展

(一)强化政策解读。柯城区在发布《柯城区人民政府关于全区禁止经营和燃放烟花爆竹的通告》的同时,配套印发了政策解读文件,并专门制作成解读视频。通过政策解读对《通告》的制定背景、制定依据、主要内容、研判过程、实施时间等进行详细的解释,使辖区群众对《通告》的出台有一个较为清晰的认识,内容更加通俗易懂,确保让群众看得懂、记得住。

(二)强化宣传引导。《通告》发布后,区里制定了《柯城区全域禁止经营和燃放烟花爆竹宣传报道方案》,梳理了宣传计划任务清单。各部门单位紧扣“双禁”工作推进的时间节点,通过整合各类新闻宣传平台、开展“双禁宣传八进”行动、整合社会资源拓展宣传渠道等举措,充分利用各类宣传平台、宣传阵地、宣传方式,精心策划选题,整体宣传造势,线上线下互动,开展多形式、全方位、多层次、全覆盖的集中宣传、专题报道,广泛宣传禁放烟花爆竹的相关规定和重要意义,聚焦社会反响、禁放实效,正确引导社情民意、社会舆论,营造好全社会关心支持、共同参与的良好氛围。

(三)强化示范引领。第一时间发动党员干部、财政供养人员、在校师生及家长、烟花爆竹从业人员等群体带头倡导移风易俗,第一时间签订烟花爆竹“双禁”工作承诺书。做好“大手拉小手”进校园、开学第一课等内容的宣传报道工作,利用老师、家长、学生三个群体广泛宣传,特别是在寒假期间的安全教育,重点强调玩烟花爆竹的危害,提升重点群体的安全意识。通过8090理论宣讲等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深入群众,全面提高群众的知晓率、参与度和支持率。

三、下一步措施

(一)广泛发动,深入宣传。各新闻媒体继续推进“双禁”工作宣传力度,将“双禁”工作与文明城市的创建工作相结合,创新报道形式,大力宣传倡导环保、低碳、绿色的生活方式。执法部门、志愿劝导队要广泛组织发动,创新方式方法,利用群众喜闻乐见、生动活泼、寓教于乐的形式,提升宣传效果,营造良好氛围。

(二)形式多样,全面覆盖。坚持线上线下联动,为“双禁”工作营造良好网络环境,多策划推出短视频、图解、H5等群众喜闻乐见的融媒体产品,做到电视有图像、广播有声音、报纸有篇幅、网络有点击、街面有活动、道路有横幅,形成“双禁”工作家喻户晓、人人参与的良好氛围。继续深入开展“八进”行动,实现宣传工作在单位、学校、工地、社区、家庭等全覆盖,促进全社会树立“双禁”意识。

(三)突出重点,精准引导。重点突出春节、元宵、清明、中元、元旦等重要时间节点,有针对性开展宣传发动、排查清零、联合执法、宣传引导等工作,保持“双禁”工作的连贯性和持续性。积极推进“双禁”示范乡镇(街道)、村(社)创建行动,让辖区群众清楚“双禁”常态化是趋势,进一步巩固辖区双禁成果。

感谢您对柯城经济社会发展的关心,希望您继续为柯城区高质量发展建设四省边际共同富裕先行示范区建言献策。

                     


  衢州市公安局柯城分局

2023年6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