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308020026215644/2023-82233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发布单位: 林业局 成文日期: 2023-10-18
发文字号: 柯林〔2023〕56号 有效性: 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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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13308020026215644/2023-82233

  • 主题分类:

    林业

  • 发布机构:

    林业局

  • 成文日期:

    2023-10-18

  • 文号:

    柯林〔2023〕56号

  • 规范性文件编号:

    HKCD65-2023-0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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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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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有效

衢州市柯城区林业局 衢州市柯城区财政局关于印发衢州市柯城区油茶产业发展三年行动(2023-2025年)油茶生产扶持政策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10-20 17: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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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林业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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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增强油料供应保障能力促进产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浙政办发〔2020〕51号)、浙江省林业局等3部门关于印发《浙江省油茶产业发展三年行动方案(2023-2025年)》的通知(浙林改〔2023〕30号)等文件精神和要求,为进一步提升我区油茶保供能力,促进我区油茶产业持续发展,特制定衢州市柯城区油茶产业发展三年行动(2023-2025年)油茶生产扶持政策。

一、扶持政策

(一)以村为单位,油茶造林相对集中连片20亩以上,经验收合格,给予实施主体每亩2000元补助。

(二)2009年(不含2009年)之前营造的油茶低产林,面积相对集中连片10亩以上,实施抚育改造后,经验收合格,给予实施主体每亩1500元补助。

(三)2009年(含2009年)之后营造的油茶低产林,面积相对集中连片10亩以上,实施抚育改造后,经验收合格,给予实施主体每亩600元补助。

(四)2022年(含2022年)之后新造良种油茶抚育两年(连片抚育面积10亩以上),经验收合格按每年每亩300元补助。

二、项目管理

实行项目申报制和项目库管理,同时加强与涉农部门之间项目对接,避免项目多头申报、重复补助、虚报错报现象发生。

三、项目验收

项目实施完成后由实施主体提出书面验收申请,区林业局委托第三方,按设计标准和浙林改〔2022〕75号文件等相关规程进行验收。

四、资金拨付

根据验收结果和补助标准,经公示后,由区林业局下达资金补助文件,项目实施单位或个人凭验收单和资金补助文件到区林业局办理资金拨付手续,林业企业(包括合作社、家庭农场等)通过政企通平台申报补助资金。另外,对于列入国家油茶重大项目实施的,按照该项目管理政策规定执行。

五、落实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要做好油茶产业发展的组织发动工作,共同推进我区油茶产业持续健康发展。

(二)广泛宣传发动。通过广播、印发资料、培训等多种方式,深入宣传油茶产业发展前景和我区油茶生产的有利条件及扶持政策,积极营造油茶产业发展的良好氛围,正确引导山区群众积极开展油茶生产。

(三)加强技术指导。油茶保供工作由各乡镇政府组织实施,林业部门负责技术指导。在建设过程中,实行林技员责任制,确保基地建设质量。

(四)加强资金管理。加强油茶发展专项资金监督和管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套用、移用补助资金,区财政局将不定期对资金使用进行监督检查和资金绩效评价。

本文件自发文之日起实施,有效期暂定3年,《衢州市柯城区林业局衢州市柯城区财政局关于印发衢州市柯城区促进木本油料生产扶持政策的通知》(柯林〔2021〕6号)文件同时废除。

衢州市柯城区林业局    衢州市柯城区财政局

2023年10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