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30802002621521N/2022-65679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
发布单位: |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就业局) | 成文日期: | 2022-04-29 | ||
发文字号: | 有效性: |
11330802002621521N/2022-65679
劳动就业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就业局)
2022-04-29
主动公开
发布时间:2022-04-29 15:26
访问次数:
发布机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就业局)
信息来源:
信息来源:人社局
根据《浙江省财政厅 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浙江省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浙财社〔2019〕40号)相关规定,结合我区企业经济快速增长情况下对临时用工和求职需要大量增加的实际情况,为规范零工市场的管理,更好地服务我区经济建设,服务广大灵活就业市场的需要,柯城区人才和就业管理中心(以下称就业中心)计划建立柯城区“零工之家”,为灵活就业人员及雇主提供更为完善的零工服务。
为更好地发挥“零工之家”作用,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筹建和运营柯城区“零工之家”,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有意向参与筹建和运营的人力资源公司和社会组织应具有劳务派遣服务、人力资源服务、劳务中介等相关资质,且在衢州市范围内合法经营3年以上、具有零工管理运营服务经验、为柯城区企业提供优质招工服务、且完成招工人数成效突出的优先。
二、有意向参与筹建和运营的单位应具有良好的企业经营管理信誉,诚信度高,经营期间无违法行为,若有诸如拖欠工人工资等情况的将不予考虑。
三、有意向筹建和运营的公司向就业中心递交申请,审核通过后双方签订运营服务协议,年底按照考核评分情况给予一定的运营补贴,考核不合格的不予支付。
四、“零工之家”场地、设施、设备和工作人员由运营公司自行出资筹建(同区域不得重复筹建)。按照统一标准装修,有统一标识,并遵守相关管理规定和工作职责要求,接受区人才和就业管理中心监督。
五、“零工之家”要配具有一定专业能力专职工作人员不少于两人,经系统培训后上岗,开展零工推介服务、就业情况跟踪及台账资料整理等工作,工作内容和成效接受区就业中心指导。
六、“零工之家”严格规范运营。运营公司应按照劳动法规和其他法律法规开展工作,独立承担相应责任,特别是做好劳动安全及疫情防控等事项。
七、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2年5月11日止。
八、报名地点:荷三路231号230办公室;
联系人:赵玉凌;联系电话:3022886。
特此公告。
衢州市柯城区人才和就业管理中心
2022年4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