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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308020026215051/2022-65423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发布单位: 民政局 成文日期: 2022-04-18
发文字号: - 有效性:

衢州市柯城区民政局关于开展区级基金会2021年度检查和报告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22-04-20 18:19 信息来源:民政局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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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区级基金会业务主管单位、区级基金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基金会管理条例》和《基金会年度检查办法》等有关规定,现就区级基金会2021年度检查和报告工作(以下简称“年检年报”)通知如下:

一、年检年报对象

凡2021年12月31日前经衢州市柯城区民政局批准登记成立的区级基金会,均应参加年度检查。其中,被认定为慈善组织的基金会,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的有关规定实行年度报告。

二、年检年报程序和时间

参加年检年报的基金会应于2022年6月30日前,按如下程序和要求完成材料的准备和报送工作。

(一)基金会自查并网上填报。请各业务主管单位及时通知、督促所主管的基金会按规定要求和期限进行自查和网上填报。基金会对照有关规定进行自查,登录浙江政务服务网衢州市柯城区(https://www.zjzwfw.gov.cn/zjservice/front/index/page.do?webId=72,建议使用“360 极速版”IE10内核及以上版本或“谷歌”浏览器登录)→法人服务→按部门→柯城区民政局→基金会年度检查”进行在线填报(注意区分公募资格和非公募资格)。输入基金会用户名和密码登录后,按照说明在线填写《基金会年度检查报告书》并在指定模块上传有关附件,确保内容真实、准确、完整,经法定代表人确认后,点击“提交”按钮。预审意见以短信方式反馈给基金会,网上预审通过后,基金会应当将《年度检查报告书》打印成A4大小纸质文本,经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基金会印章。

(二)业务主管单位初审。基金会于2022年5月31日前,将年检年报材料报送业务主管单位。业务主管单位要对其年检材料进行初审,签署年检意见(意见分“拟合格”“拟基本合格”“拟不合格”三种)并加盖业务主管单位印章,并上传至系统。

(三)登记管理机关审查。年检年报纸质材料经业务主管单位初审出具意见后,基金会于2022年6月30日前登录账户,依次点击“我的-办事记录-基金会年度检查办件-文书确认-请签字后上传”,将《报告书》尾页(即业务主管单位的签章页)以PDF或图片格式上传,点击“提交”按钮完成文书确认,并同步将纸质材料报送区民政局,由我局审查后作出年检结论并加盖年检印章。

(四)报送截止时间。各类年检年报对象均应在2022年6月30日完成材料报送,报送材料不齐全的,应当在10日内补正。逾期不予受理。

三、年检年报材料报送要求

(一)《基金会年度工作报告书》(2021年度);

(二)2021年度审计报告和专项信息审核报告;

(三)《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副本);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材料。

以上材料均需报送原件,其中第(一)(二)项材料需一式三份。

四、注意事项

(一)审计报告和专项信息审核报告应当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印发的《基金会财务报表审计指引》规定的格式出具。

(二)年检年报是登记管理机关和业务主管单位履行监督管理和业务指导的重要途径,也是法律法规明确的各基金会必须履行的法定义务。请各基金会严格按照相关要求,做好年检年报工作。

(三)具有慈善组织属性的基金会,在向登记管理机关报告的同时应通过“慈善中国”等平台向社会公开其年度工作报告和财务会计报告。

五、联系方式

填报系统故障咨询:0571—81050495

联系人:杨怡春 3021960

衢州市柯城区民政局

2022年4月1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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