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柯城区石室乡人民政府2022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的通知
为进一步规范重大行政决策,促进依法、科学、民主决策,提高决策质量和效率,根据《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713号)、《浙江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省政府令第337号),经乡政府同意,现将《柯城区石室乡人民政府2022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予以公布,请按照相关规定认真组织实施。
附件:柯城区石室乡人民政府2022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石室乡人民政府
2022年2月22日
柯城区石室乡人民政府2022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序号 | 事项名称 | 决策主体 | 决策承办单位 | 法律政策依据 | 履行程序要求 | 计划完成时间 |
1 | 石室乡响春底村道路与晒谷场基本设施建设 | 石室乡人民政府 | 石室乡人民政府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等 | 需要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等程序。 | 2022年12月31日前完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