衢州市柯城区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主要数据公报

发布时间:2022-04-14 15: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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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资源规划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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柯城区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衢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柯城分局

柯城区统计局

(2022年4月14日)

根据国务院、省市统一部署,我区于2018年9月起全面开展了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以下简称“三调”)工作。“三调”按照“全国统一领导、部门分工协作、地方分级负责、各方共同参与”的组织模式,统一采用土地利用分类标准、统一应用优于1米分辨率的卫星遥感影像为调查底图,创新应用“互联网+调查”机制,全流程严格质量管控,经历初始调查和统一时点更新两个阶段,全面完成调查任务。“三调”以2019年12月31日为标准时点,汇集了5.29万个调查图斑,全面查清了全区国土利用状况,掌握了各类国土资源家底。

经区政府同意,现将主要数据成果公布如下:

(一)耕地6407.28公顷(96109.20亩)。其中,水田4336.91公顷(65053.65亩),占67.69%;旱地2070.37公顷(31055.55亩),占32.31%。

位于2度以下坡度(含2度)的耕地3505.14公顷(52577.10亩),占全区耕地的54.71%;位于2-6度坡度(含6度)的耕地1529.96公顷(22949.40亩),占23.88%;位于6-15度坡度(含15度)的耕地1264.42公顷(18966.30亩),占19.73%;位于15-25度坡度(含25度)的耕地100.72公顷(1510.80亩),占1.57%;位于25度以上坡度的耕地7.04公顷(105.60亩),占0.11%。

(二)园地13107.49公顷(196612.35亩)。其中,果园12643.50公顷(189652.50亩),占96.46%;其他园地463.99公顷(6959.85亩),占3.54%。

(三)林地25001.26公顷(375018.90亩)。其中,乔木林地16445.13公顷(246676.95亩),占65.78%;竹林地6114.57公顷(91718.55亩),占24.46%;灌木林地447.99公顷(6719.85亩),占1.79%;其他林地1993.57公顷(29903.55亩),占7.97%。

(四)草地531.05公顷(7965.75亩),全部为其他草地。

(五)湿地121.22公顷(1818.30亩)。湿地是“三调”新增的一级地类,我区湿地全部为内陆滩涂。

(六)城镇村及工矿用地9808.10公顷(147121.50亩)。其中,城市用地5690.32公顷(85354.80亩),占58.02%;建制镇用地392.28公顷(5884.20亩),占4.00%;村庄用地3590.59公顷(53858.85亩),占36.61%;采矿用地49.49公顷(742.35亩),占0.50%;风景名胜及特殊用地85.42公顷(1281.30亩),占0.87%。

(七)交通运输用地2246.53公顷(33697.95亩)。其中,铁路用地237.28公顷(3559.20亩),占10.56%;公路用地889.94公顷(13349.10亩),占39.61%;农村道路595.23公顷(8928.45亩),占26.50%;机场用地518.74公顷(7781.10亩),占23.09%;管道运输用地5.34公顷(80.10亩),占0.24%。

(八)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2874.90公顷(43123.50亩)。其中,河流水面1526.33公顷(22894.95亩),占53.10%[1];水库水面364.56公顷(5468.40亩),占12.68%;坑塘水面751.89公顷(11278.35亩),占26.15%;沟渠84.61公顷(1269.15亩),占2.94%;水工建筑用地147.51公顷(2212.65亩),占5.13%。

“三调”是一次重大国情国力调查,也是党和国家机构改革后统一开展的自然资源基础调查。“三调”数据成果全面客观反映了我区国土利用状况,也反映自然资源管理方面的一些问题,对存在的问题必须按照有关要求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加以改进。综合分析全区耕地数量和人口增长、发展需求等因素,耕地保护形势仍然十分严峻,必须毫不动摇地坚持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坚守耕地保护红线和粮食安全底线,压实地方各级党委和政府耕地保护责任。要坚决遏制耕地“非农化”、严格管控“非粮化”,从严控制耕地转为其他农用地。从严查处各类违法违规占用耕地或改变耕地用途行为,规范完善耕地占补平衡。要坚持系统观念,加强顶层规划,因地制宜,统筹生态建设。必须继续坚持节约集约用地制度,提高土地开发利用效率。继续推动城乡存量建设用地开发利用,完善政府引导市场参与的城镇低效用地再开发政策体系。强化土地使用标准和节约集约用地评价,大力推广节地模式。

“三调”成果是制定我区经济社会发展重大战略规划、重要政策举措的基本依据,要加强“三调”成果共享应用,将“三调”成果作为国土空间规划和各类相关专项规划的统一基数、统一底图,发挥“三调”成果在服务生态文明建设、经济社会发展等方面的作用,为我区数字化改革夯实数据基础,推进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1]为确保占比加和为100%,该数据经过调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