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30802002621679A/2021-59534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发布单位: 卫生健康局 成文日期: 2021-09-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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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09-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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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关中秋、国庆出行!衢州市卫健委发布紧急提醒

发布时间:2021-09-16 10: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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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疫情形势严峻复杂,存在外溢风险。为切实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9月14日,衢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发布紧急提醒:

一、落实健康管理

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人员应暂缓来衢返衢,如已来衢返衢的,实行“14+7”健康管理措施,即先实施14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隔离期满核酸检测阴性者,继续实施7天居家健康观察。对福建省厦门市同安区(从8月30日开始追溯)、莆田市仙游县、泉州市泉港区界山镇、云南省德宏州瑞丽市,参照实施“14+7”健康管理措施;对福建省厦门市(除同安区外)、莆田市(除仙游县外)、泉州市泉港区(除泉港区界山镇外)来衢返衢人员实施“2+14”健康管理措施,即核验2天(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实施14天日常健康监测;对于福建省其他地区来衢返衢人员,到达后主动进行一次核酸检测。对入境人员严格实行“14+7+7”健康管理措施,并落实闭环转运及管理。入境人员在居家健康观察和日常健康监测期间,与其同一房屋共同居住人员,须在该入境人员居家健康观察第7天和日常健康监测第7天各做一次核酸检测,及时排查感染风险。

二、及时自觉申报

请8月26日以来有福建省莆田市、泉州市泉港区,8月30日以来有厦门市旅居史的来衢返衢人员,发现自己健康码为红码或黄码的人员,第一时间向所在单位、居住地社区(村)或住宿宾馆进行报备,并按要求主动配合接受集中隔离、居家医学观察、日常健康监测、核酸检测等防控措施。

三、主动健康监测

请广大市民日常做好自我健康监测,出现发热、干咳、乏力、咽痛、嗅(味)觉减退、腹泻等不适症状时,立即就近前往设置发热门诊(诊室)的医疗机构就诊(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如实告知流行病学史、旅居史和接触史。

四、合理安排出行

中秋、国庆假期将至,请广大市民密切关注国内疫情动态,合理安排出行,暂缓组织赴福建等疫情高风险省份旅游和疗休养。坚持非必须不前往中高风险地区所在设区市(直辖市为所在区)和已有本地阳性病例报告的地区。如必须前往,请全程规范做好个人防护,返衢后第一时间主动向所在单位、村(社区)或住宿宾馆报备,如实提供活动轨迹和个人健康状况,配合落实各项防控措施。

五、尽快接种疫苗

接种新冠病毒疫苗能对个体产生有效保护,显著降低感染率、重症率和病死率。请尚未接种新冠病毒疫苗或与第一剂次接种间隔时间已到的市民,尽快到就近接种点接种新冠病毒疫苗,尽快建立人群免疫屏障。

六、做好学校防控

高校返校师生员工和14天内有中高风险地区所在设区市旅居史的中小学校、托幼机构返校师生员工,返校时要严格查验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返校后,对14天内有中高风险地区所在设区市旅居史的师生员工,再开展一次核酸检测。家庭应配合学校做好学生及家人的健康监测。入境人员及有国内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的人员,在居家健康观察和日常健康监测期间应避免与家庭中的学生等其他人员接触。加强师生健康监测,按照要求设置相对独立的医学观察场所,对发现疑似症状的返校人员迅速采取健康管理措施并第一时间向属地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报告信息。

七、保持良好习惯

请广大市民科学佩戴口罩、勤洗手、常通风、不聚集,保持安全社交距离,咳嗽、打喷嚏时注意遮挡,使用公筷公勺,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出入医疗机构、养老院、机场、车站、码头、商场等公共场所时应积极配合测温、亮码、戴口罩等防控措施,进入医院时还应配合查验行程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