补报销4500万元!“惠衢保”保障范围再扩大,有何标准?如何结算?

发布时间:2021-09-10 1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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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医保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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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万人将受益补报销4500万元

@各位参保人

“惠衢保”年中结算补报销工作启动了

谁可以补报销?有何些标准……

一起来看看

补报销对象:参加了2021年度惠衢保,并在1-8月办理了住院出院结算的参保人员。

补报销标准:以上人员在定点医疗机构住院治疗期间发生的乙类费用的自理部分、自费的诊疗及材料费用(不含美容、整形等负面清单内非疾病治疗项目)对3000元以上部分按比例进行报销。

备注:为确保合理治疗、避免过度医疗,制定了负面清单,将一些整形、美容类项目和部分费用昂贵、可替代、非必需的医疗服务项目、医用材料纳入负面清单。

至此,“惠衢保”共聚四大保障责任——

责任一:自付医疗费用保障。因疾病或者遭受意外事故,经医院诊断必须接受住院治疗或特殊病种门诊治疗的,在指定医疗机构发生合理且必要的符合大病报销支付范围的经大病保险、医疗救助报销后的剩余费用按照50%比例给予报销,最高报销50万元,起付线同大病保险起付线。

责任二:自费药品费用保障。因疾病或者遭受意外事故,经医院诊断必须接受治疗,在定点医院住院时发生的合理且必要的目录外药品费用(浙江省医保目录外国药准字、国药进字药品,衢州市外异地就医的责任内费用按50%计入)在起付线以上部分按照60%比例给予报销,最高报销50万元,起付线标准为0.3万元。

责任三:药房购药费用保障。因疾病或者遭受意外事故,经医院诊断必须接受药物治疗的,在衢州市内指定药房购买目录内27种医院外购高额自费特殊药品费用(适应症按照药品说明书的实时更新)在起付线以上部分按照50%比例给予报销,最高报销50万元,起付线标准为0.5万元。

责任四:自理及其他自费费用保障责任。因疾病或者遭受意外事故,在定点医疗机构住院治疗期间发生的乙类费用的自理部分、自费的诊疗及材料费用(相关自理及自费费用不包含惠衢保负面清单内项目,负面清单商保公司可定期调整,需报市医保部门批准后执行)对3000元以上部分按比例进行报销,其中3000元-1万元按20%比例报销,1万元(含)-5万元按25%比例报销, 5万元(含)以上部分按40%比例报销,最高支付额度为20万元。

补报销方式:将利用医保结算系统内数据进行统一结算,1-8月补结算相关结算款项将由市医保局直接转账至社保卡关联银行卡中,9月1日开始上线一站式理赔,整体工作预计从9月初开始,于9月底前完成。

待遇查询及政策咨询方式

各县区行政服务中心惠衢保专窗,具体地点及联络电话如下:

市行政服务中心

0570-3079648

浙江省衢州市柯城区花园东大道169号

柯城区行政服务中心

0570-3392008

柯城区荷三路231号柯城区行政服务中心8号楼一楼西厅

衢江区行政服务中心

0570-3828060

衢江区府前路8号行政服务中心二楼

龙游县行政服务中心

0570-7039778

龙游县鹏程路18号县行政服务中心二楼

江山市行政服务中心

0570-4119814

江山市虎山街道万商广场5号江山市行政服务中心西大厅一楼

常山县行政服务中心

0570-5650096

常山县紫港路2号行政服务中心三楼

开化县行政服务中心

0570-6013633

24小时咨询服务热线:114转5

其他事项

目前,新增“惠衢保”定点(特药)药房:衢江区人民医院:9月1日开始正常供应!

江山定点药房变更如下:

衢州德信行天福堂大药房有限公司鹿溪路店

地址:江山市虎山街道鹿溪南路188幢204号、206号电话:0570-41111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