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解读】《衢州市柯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信访工作制度》
一、出台目的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人民信访工作的重要思想,进一步加强柯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信访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建设,提高信访办理质量和办理效率,明确信访责任,依法保障信访人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二、出台依据
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信访工作责任制实施办法>的通知》(厅字〔2016〕32号)、《浙江省信访条例》、《中共浙江省委办公厅 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浙江省信访工作责任制实施细则>的通知》(厅字〔2017〕4号)、《中共衢州市委办公室 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衢州市信访工作责任制实施细则>的通知》(办字〔2017〕11号)、《中共衢州市委 衢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提高信访事项办理质量的通知》(衢信文〔2019〕2号)等国家、省、市相关文件要求,结合柯城区人社局工作实际,制定《衢州市柯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信访工作制度》。
三、主要制定内容
(一)明确工作原则。明确柯城区人社局信访工作的三项原则:“分类处理”原则、“分工协作”原则、“谁主管、谁负责”原则。
(二)清晰职责分工。清晰信访工作责任人、信访室、其他科室(单位)的工作职责。
(三)落实工作程序。依法、依规对信访事项进行登记、签收、转交办、办理、答复、归档、通报等工作。
(四)严格工作要求。对于接待、时限、质量、纪律等方面进行明确要求,保证信访办理过程的制度化、规范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