柯城区国有企业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减免中小企业房租有关事项的通知
区属国有企业:
为深入贯彻落实区委区政府关于疫情防控的决策部署,根据《柯城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令》(第14号)精神,进一步发挥国资国企担当,加大企业扶持力度,全力支持企业共渡难关。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支持对象
受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影响,生产经营遇到困难的企业。
二、支持措施
(一)减轻企业负担。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期间,承租国有资产类房屋用于生产经营的中小企业和个人,免收3个月房租。
(二)扶持“双创”载体。政府举办的科技创业园、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对疫情期间为承租的中小企业及团队减免3个月的房租。对在疫情期间为承租企业及团队减免租金的其他各类载体,优先予以政策扶持。
三、办理程序
(一)传达通知。区属国有企业对各自涉及的企业进行网络、电话联系,及时将《柯城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令》(第14号)的精神传达到各承租的入驻企业及个人。
(二)调查确定。各区属国有企业组织专人第一时间调查掌握企业存在的实际困难,并梳理确定拟租金减免的方式以及所涉金额等。
(三)办理到位。各国有企业从“有利企业、方便操作”的角度,按照“未缴则免、续租可延”的原则,通过免收租金、延长使用期限的支持方式,主动及时为承租企业办理上述事宜。
本通知自2020年2月4日起施行,执行至2020年4月30日。如中央、省、县(市、区)出台相关支持政策与我市现有其他政策不一致的,按照不重复享受、就高原则执行。
(联系人:方小伟;联系方式:3081289)
衢州市柯城区国资服务中心
2021年4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