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医疗保险基金审计发现问题整改情况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1-03-01 16: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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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区府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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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收到市审计局关于医疗保险基金审计报告后,我区高度重视,明确责任分工,倒排时间计划,落实整改措施,有效推进问题整改。现将有关问题的整改情况公告如下:

一、关于“医疗救助追溯政策执行不到位”问题

(一)加快报销结算。由于医保信息系统内因病致贫操作模块开发滞后,功能不完善,导致我区29人医疗救助追溯政策执行不到位,其中2019年15人、2020年14人。因信息系统开发尚未到位,区医保局开展手工报销结算,29名对象报销结算工作目前已经完成。

(二)强化工作保障。针对此次发现的医疗救助资金保障不精准、不及时问题,我区积极强化与上级业务主管部门对接沟通,反馈救助制度、信息系统建设等方面问题建议。同时,要求区医保局加强自身建设,规范救助程序,强化业务培训,确保惠民政策精准及时落实到位。

二、关于“定点机构申报审核管理不到位”问题

督促区医保局进一步加强制度管理,严格按照《衢州市定点医药机构协议管理经办规程(试行)》要求,规范定点医药机构申报,加强准入审批管理,包括对资料进行审核、公示、公告,并妥善保管相关资料等。同时,加强工作人员管理教育,完善材料审核、复核制度,确保经办零差错。

三、关于“稽核处理处罚管理不到位”问题

针对稽核处理处罚问题,督促区医保局落实专人负责,确保及时、足额追回医保基金,对未及时交回处罚资金的医疗机构及时做好扣款工作。同时,要求区医保局积极组织对2021年5月1日即将施行的《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开展集中学习,进一步提升干部业务素质。

四、关于“柯城区医保局未及时支付居民医保基金联网结算医疗费用”问题

2020年12月,区医保局制定出台《柯城区医疗保险基金结算支付管理办法(暂行)》,进一步落实对定点医疗机构医疗费用款项支付结算工作,提高结算效率。下步,我区将督促区医保局严格执行制度,确保及时完成定点医疗机构结算拨付,保障定点医疗机构合法权益。

五、关于“年度清算医保基金未及时收回”问题

2020年11月30日,区医保局已按照《衢州市定点医药机构往来款暂行管理办法》收回1家医疗机构2019年度清算医保基金1.05万元。由于另外1家医疗机构已被柯城区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清算,区医保局已于2020年9月完成该机构需交回清算费用39.8万元的债权申报工作,目前正在等待清算结果。下步,我区将督促区医保局按照有关规定,及时与医疗结构清算医保基金并结算到位。

六、关于“大病保险基金划转不及时”问题

区医保局按照《衢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衢州市大病保险办法的通知》规定,已于2021年2月底完成2021年度大病保险基金划转工作。今后,我区将督促区医保局严格遵照规章制度,认真执行到位。

衢州市柯城区人民政府

2021年3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