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衢州市柯城区集体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安置实施办法(试行)》政策解读

发布时间:2020-09-30 1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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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征迁事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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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出台背景

为规范集体土地上房屋征收工作,保障补偿安置工作依法、规范、有序地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衢州市《关于印发衢州市区集体土地房屋征收补偿安置办法的通知》(衢政发〔2019〕20号)等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结合柯城区实际,制定此办法。

二、  主要内容

《衢州市柯城区集体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安置实施办法(试行)》共认定原则、安置户认定、安置人口认定、征收房屋认定、安置面积认定、安置房结算、征收奖励、认定程序、责任追究、附则等十章三十六条。

第一章“认定原则”主要对“一户一宅”原则、“合法面积”原则、“封顶安置”原则、“托底保障”原则进行解释说明。

第二章“安置户认定”主要阐述了安置户认定的资料依据及多种情况下“户”的计算。

第三章“安置人口认定”主要说明了安置人口的确认依据,及对特殊情形下可增加1个安置人口数、可列入安置人口、不列入安置人口的情况进行解释说明。

第四章“征收房屋认定”主要解释了“三证两表”齐全与“三证两表”不全时房屋认定规则,及建房审批手续齐全,但未办理“三证”或经批准改建、扩建、修建的房屋认定规则。

第五章“安置面积认定”主要从产权调换安置、货币补偿安置、迁建安置等方面对安置面积认定做解释说明。

第六章“安置房结算”对被征收房屋价格的确定及产权调换安置房的结算做了详细说明。

第七章“征收奖励”主要从配合房屋征收调查及评估奖、按期签约腾空奖励、整村完全签约奖励、残值补助奖励、结算优惠奖励等方面做了解释说明。

第八章“认定程序”对认定工作涉及的相关部门、单位明确工作范围,且对认定程序的主要流程进行说明。

第九章“责任追究”主要阐述责任主体、相关部门的职责和工作要求,及违法违规的处罚方式。

第十章“附则”表明:本办法自发文之日起施行,原《柯城区集体土地上房屋征收认定办法(试行)》(柯政办发〔2019〕4 号)同时废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