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求《2020年柯城区低效工业用地实施方案》意见的函

发布时间:2020-05-06 14: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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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经信局(商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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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见反馈

关于征求《2020年柯城区低效工业用地实施方案》意见的函现将《2020年柯城区低效工业用地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现面向社会各界征求意见,公示时间2020年5月6日--2020年5月14日,如有意见建议,请于5月14日前通过信函、电话等形式将意见建议反馈至区经信局。联系人:徐女士,联系电话3025755.地址:衢州市荷花西路109号4楼419室。

柯城区经济和信息化局

2020年5月6日

2020年柯城区低效工业用地实施方案

为整治柯城区“四无”企业(作坊)和“低散乱”企业经营乱象,提高土地产出效益,进一步优化产业布局,促进产业转型升级,推动我区工业实现高质量发展,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化“亩均论英雄”改革的指导意见》(浙政发〔2018〕5号)、《关于印发袁家军省长在全省深化“亩均论英雄”改革工作领导小组会议上的讲话要点和任务分工清单》(浙亩均办〔2019〕5号)、《衢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深化“亩均论英雄”改革的实施意见》(衢政发办〔2018〕18号)等文件精神,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按照“取缔非法、淘汰落后、盘活闲置、规范提升”的总体思路,通过政策引导和靶向施策,着力推进“四无”企业、个体工商户、亩均税收1万元以下的低效企业的全面整治提升,加大落后产能淘汰,坚决关停违法违规企业,努力实现柯城区工业经济高质量发展。

二、工作目标

2020年全面推进“低散乱”企业(作坊)整治,努力做好“四无”企业及提升无望低效企业的整治、出清,力争腾退盘活土地面积700亩;2021年在2020年的基础上,再腾退盘活土地面积500亩左右。

三、整治对象

(一)无证无照、无安全保障、无合法场所、无环保措施的“四无”企业;

(二)未经项目决策,擅自租用、借用他人厂房或利用自有闲置厂房开展生产经营活动;

(三)根据《衢州市柯城区人民政府关于深化“亩均论英雄”改革的实施意见》(柯政发〔2018〕107号)文件,区亩均办每年对全区规上企业和用地1亩(含)以上规下企业进行“亩均论英雄”综合评价,综合评价连续二年(自2017年起算)为D档的工业企业用地可认定为低效用地;

(四)年亩均税收未达到1万元的“低散乱”企业;

(五)个体工商户;

(六)连续停产半年以上,无法正常经营的“僵尸企业”;

(七)其他列入行业专项整治,需淘汰的“企业”。

四、整治措施

(一)“四无”企业整治

严格按照产业政策和产业结构调整需求,明确产业发展导向;全面界定企业生产经营合法合规性,对不符合产业导向,又因自身原因不能进行规范审批的企业,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依法限期处置或搬离。对符合产业规划,能够进行补办审批手续的企业,签订整治提升承诺书,在规定期限内完成相关审批手续,无故逾期一律不予办理。对涉水、涉气排放不达标,固废管理处置不当,安全隐患严重等整治无望的“四无”企业,依法限期处置或搬离。

(二)低产低效企业整治

对不符合产业导向或企业实际经营情况提升无望的,依法处置或限期搬离。对通过努力,亩均税收能够达标的,签订整治提升协议书,确保2020年亩均税收达到2万元/亩,2021年亩均税收须达《衢州市区新增工业项目“标准地”指标》要求的50%,2022年起亩均税收须达到《衢州市区新增工业项目“标准地”指标》要求的100%。若仍无法达标的,依法处置或限期搬离。

(三)个体工商户整治

由主管部门督促规范其加工生产情况。符合产业规划的个体户,对亩均税收已达到1万元/亩以上且承诺2020年达2万元的,由个体户提出申请,相关部门给予抓紧办理“个转企”相关审批手续。要求个转企后2021年亩均税收须达《衢州市区新增工业项目“标准地”指标》要求的50%,2022年起亩均税收须达到《衢州市区新增工业项目“标准地”指标》要求的100%。对亩均税收不达标的个体户,参照低产低效企业整治措施执行。

注:租用厂房的企业计算用地面积(亩)=租用厂房面积(平方米)×1.2×0.0015,自有用地企业按照土地登记面积计算。

(四)闲置用地及“僵尸企业”整治

按照相关规定,对购而未用、长期闲置、长期停建、没有兑现项目投资协议书和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工业用地及时依法启动相关处置程序。对长期停工、没有税收入库的工业用地,按照“一企一策”,采取土地收储、转让盘活、兼并重组、二次开发等方式,签订整治提升协议书,加快“腾笼换鸟”步伐,进一步优化土地资源配置。

(五)整合入园

对发展规模暂时达不到入园标准、但又符合产业和政策导向的小微企业,鼓励通过联合抱团、兼并重组等方式整合入园。引导规范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按产业定位入驻相应小微产业园。

五、工作安排

(一)调查摸底阶段(2020年5月—2020年6月)

以双港经济开发区管委会、航埠工业功能区管委会为主体,全面开展调查摸底,建立“一企一档一策”数据库。根据《衢州市柯城区人民政府关于深化“亩均论英雄”改革的实施意见》(柯政发〔2018〕107号)文件,区亩均办每年对全区规上企业和用地1亩(含)以上规下企业进行“亩均论英雄”综合评价,结合摸排情况和综合评价结果,各责任部门对排查结果作进一步核实,确保“低散乱”企业(作坊)无疏漏,并确定“低散乱”企业(作坊)整治方案,完成整治清单,明确整治方式、责任单位、整治措施、整治时限。

(二)评估签约阶段(2020年6月底—2020年9月)

全面启动整治行动,从严推进整治。对愿意实行土地收储的企业由第三方进行评估,按相关政策进行处置。对自愿申请按规定进行整治提升的企业,6月底前签订整治提升承诺书。整治进度实行每周排名通报。

(三)强势攻坚阶段(2020年9月底—2020年12月)

全面完成园区内“四无”企业和提升无望低效企业的整治;对可提升的企业进行签约整改,到2020年底完成整改提升。同时要从速推进“低散乱”企业(作坊)淘汰处置,加快厂房腾退,盘活可用资源,实现产业脱胎换骨,面貌焕然一新。

(四)巩固提升阶段(2020年12月底—2021年12月底)

结合行动中反映出来的问题,研究建立完善“低散乱”企业(作坊)治理长效机制,进一步巩固整治成效,防止问题反弹, 严防整而不止、禁而不消等问题。

意见反馈:关于公布《柯城区2020年低效工业用地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征求意见情况的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