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求《柯城区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项目实施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0-05-21 16:10

访问次数:

信息来源:

信息来源:农业农村局

分享:

现将《柯城区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项目实施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示时间2020年5月21日——2020年5月27日,如有建议意见,请于5月27日前通过信函、电话等形式将意见建议反馈至柯城区农业农村局。联系人:杨小仙;联系电话:0570-8762017;联系地址:衢州市柯城区荷花西路109号219室。

附件:《柯城区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项目实施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

柯城区农业农村局

2020年5月21日

柯城区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项目实施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

为加快促进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组织发展,推动农业生产规模化、组织化发展,根据《浙江省农业农村厅 浙江省财政厅关于做好2019年农业生产发展等资金项目实施工作的通知》(浙农计发〔2019〕26号)精神,结合柯城区农业产业生产发展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补助对象

补助对象为柯城区范围内具有一定服务设备和服务能力的专业化农业服务组织、服务型农民合作社、村级经济合作社、乡镇等服务主体。

二、补助内容

对粮油、柑橘、蔬菜、中药材等四个主要产业中的生产领域开展社会化服务,重点支持作业成本高、外部特征强、单个作业效果差的插秧直播、收割烘干、钻孔施肥、集约化育苗、整地挖沟、统防统治、整形修剪7个环节。引导农户广泛接受低成本、便利化、全方位的农业生产托管服务,实现专项服务标准化、综合服务全程化,着力实现农业增效、农民增收。

三、补助标准

根据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发展情况,财政补助占服务价格的比例原则上不超过30%,单季作物亩均补助规模不超过100元。农业生产社会化主体服务价格应低于市场价格,让利农户。

粮油产业:1.插秧直播。水稻机械化统一育插秧、直播服务,且面积累计达到100亩(含)以上的,给予每亩50元补助。2、收割烘干。对收割粮油服务给予24元/亩补助,烘干作业给予20元/亩补助(按1000斤/亩折算)。

柑橘产业:钻孔施肥。对柑橘进行钻孔施肥作业服务,达到1000亩以上,给予100元/亩补助。

蔬菜产业:蔬菜规模集约化育苗服务并种植推广100亩以上,给予每亩100元补助(种植面积)。

中药材产业:整地翻土起垄服务达到100亩以上给予48元/亩补助,挖沟服务达到100亩以上给予27元/亩补助。(柑橘转型涉及整地翻土参照执行)

试点服务环节:采取一事一议补助标准,区农业农村局按程序选择农业主体和试点区域开展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统防统治和整形修剪环节试点推广,每年每亩补助标准不超过100元。1.统防统治。试用无人机对水稻、柑橘开展专业化统防统治服务,一般一季两次,每次给予18元/亩补助。2.整形修剪。由区农合联负责组建专业的服务团队,对全区的柑橘精品园、示范户进行先行试点,对6年以上树龄柑橘修剪每次给予64元/亩补助。

四、补助方式

采取先申报再服务后补助的方式。服务主体在服务前需申报服务计划并与服务对象签订服务合同,明确双方的责任和义务,如实记录服务过程,服务作业完成后经服务对象签字确认,按流程提供证明材料,申请财政补助资金。单户服务金额达1000元以上的需要银行转账,同一服务内容,不得重复享受财政补助。

五、申报时间及材料

(一)申报时间

开展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的主体要于当年的11月份前申报。逾期未上报申报材料的,视作自动放弃。

(二)申报材料

(1)柯城区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主体服务计划申报表;

(2)柯城区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项目资金补助申报表

(3)柯城区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主体承诺书;

(4)柯城区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情况汇总登记表;

(5)服务主体与服务对象签订的托管服务合同。

六、补助程序

1.初审。服务主体向服务对象所属乡镇(街道)提出申请,乡镇(街道)对申报材料进行初审、确认、签注意见,汇总后报送区农合联。

2.审核。区农合联对乡镇(街道)报送的申请材料进行复查和抽查,形成意见送区农业农村局。

3.评审。区农业农村局相关科站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并委托第三方中介机构,对项目进行审计。

4.公示。区农业农村局将通过审计后的补助结果(包括补助对象、补助金额、服务面积等内容)在《今日柯城》和柯城区政务网进行公示。

5.资金拨付。公示无异议后,由区农业农村局拨付补助资金。

七、工作要求

(一)强化工作监管。区农业农村局负责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方案制定、业务督查和指导,区农村合作经济管理站负责省市的业务对接。区农合联负责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项目实施,注重服务方式创新和探索,不成熟的服务环节需要先行先试,重点实施柑橘产业的社会化服务经验总结,根据社会化服务开展情况分类建立台账和档案,加强项目监管。区财政局负责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资金预算安排,监督资金执行情况。

(二)加大政策宣传。通过农业科技大篷车、农民信箱、广播、横幅、宣传栏等形式,大力宣传解读政策,积极营造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项目惠农政策良好氛围,使农民群众和服务主体准确理解掌握政策内容。

(三)严格资金管理。要加强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项目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补助资金专款专用,严禁截留挪用。服务主体对申报材料的规范性、可靠性、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对骗取套取补助资金的单位和个人,退回财政补助资金,取消三年申报资格,并依法依规进行查处。

(四)抓好绩效考评。年度项目实施结束后,由区农业农村局牵头围绕政策目标实现、任务清单完成、资金使用管理等方面组织开展绩效自评,及时总结典型模式、成果经验以及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和改进措施。

2019年度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参照此文件执行。

附件:1. 柯城区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主体服务计划申报表

2. 柯城区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项目资金补助申报表

3. 柯城区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主体承诺书

4. 柯城区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情况汇总登记表

附件1

柯城区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主体服务计划申报表

服务主体(盖章)


法人代表


联系电话


服务能力(机器设备、职工人员)


服务内容


服务对象


服务地点


服务面积


乡镇(街道)

意见

农合联意见

区农业农村局

经办人:

分管领导:

(盖章)

年  月  日

经办人:

分管领导:

(盖章)

年  月  日

业务科站:

分管领导:

(盖章)

年  月  日

附件2

柯城区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项目资金补助申报表

申请主体


联系人


电话


服务内容


总面积


总户数


服务时间


涉及行政村


服务质量


申请资金(元)



乡镇

(街道)

意见

经办人:             负责人:                   (盖章)

年  月  日

区农合联

意见

经办人:              负责人:                  (盖章)

年  月  日

区农业农村局意见

业务科站:              负责人:                (盖章)

年  月 日








注:附服务合同和汇总表,服务收费需银行转账凭证。

附件3

柯城区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主体承诺书

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本人本着“诚信申报”的原则,郑重承诺:

一、严格按照规定向上级部门申报服务面积。

二、保证申报的全部材料真实、可靠、准确。

三、接受区农业农村局和区农合联的业务管理。

四、服务价格应低于市场价格,让利农户。

五、如虚假申报社会化服务补贴面积,骗取财政补助资金,一经发现核实,本人同意退回财政补助资金,取消三年内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补助申报资格。如有虚报、冒报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面积或申报材料内容不齐全、不真实的,本人无条件接受相关处罚,逾期未申报的后果自负。由此产生的经济损失、法律责任由本人自行承担。

承 诺 人:

承诺时间:    年  月  日

附件4

柯城区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情况汇总登记表

服务所属乡镇(街道):

序号

被服务对象

联系电话

服务时间

服务地址

服务

环节

服务面积(亩)

户主签字

确认

备注
































































服务主体(法人)签字:                                   服务主体盖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