衢州市柯城区人民政府关于斗潭片区危旧房治理改造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决定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0-10-10 14: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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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区府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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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旧城区改建公共利益的需要,柯城区人民政府作出《衢州市柯城区人民政府关于斗潭片区危旧房治理改造国有土地上房屋实施征收的决定》(柯政发〔2017〕第143号),于2017年11 月2日发布《衢州市柯城区人民政府关于斗潭片区危旧房治理改造国有土地上房屋实施征收决定的公告》并附《斗潭片区危旧房治理改造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方案》。本项目签约搬迁期限45天,自2017年11月17日起至2017年12月31日止。

被征收人胡慧雄位于衢州市斗潭36幢-4号的房屋在斗潭片区危旧房治理改造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范围内。在征收补偿方案规定的签约期限内,经房屋征收部门、征收实施单位相关工作人员与被征收人进行了多次商谈,均未能达成征收补偿协议。为了确保斗潭回迁安置小区项目早日开工建设、广大斗潭老百姓早日回迁安置,同时保证斗潭片区危旧房治理改造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工作顺利进行,维护公共利益,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浙江省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衢州市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办法》等相关规定,柯城区人民政府于2018年5月4日就前述房屋作出《衢州市柯城区人民政府房屋征收补偿决定书》(柯政征补字〔2018〕第05号),因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行政判决书【(2019)浙行终1569号】认定前述补偿决定认定该房屋用途为住宅依据不足、责令重新作出补偿决定,房屋用途重新认定后,房屋征收部门于2020年7月22日书面通知胡慧雄重新进行协商签约,在通知的期限内胡慧雄仍无法与房屋征收部门达成征收补偿协议。现依法对被征收人胡慧雄位于衢州市斗潭36幢-4号的房屋重新作出征收补偿决定,内容详见《衢州市柯城区人民政府房屋征收补偿决定书》(附件)。

被征收人如不服本决定,可在决定书送达之日起六十日内向衢州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在决定书送达之日起六个月内依法向衢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特此公告。

附件:衢州市柯城区人民政府房屋征收补偿决定书(柯政征补字〔2020〕第1号)

衢州市柯城区人民政府

2020年10月10日

附件

衢州市柯城区人民政府房屋征收补偿决定书

柯政征补字〔2020〕第1号

被征收人:胡慧雄,男,1979年1月24日出生,汉族,住浙江省衢州市衢江区高家镇林家村154号,身份证号33082119790124xxxx。

被征收房屋地址:衢州市斗潭36幢-4号。

因旧城区改建公共利益的需要,柯城区人民政府作出《衢州市柯城区人民政府关于斗潭片区危旧房治理改造国有土地上房屋实施征收的决定》(柯政发〔2017〕第143号),于2017年11 月2日发布《衢州市柯城区人民政府关于斗潭片区危旧房治理改造国有土地上房屋实施征收决定的公告》并附《斗潭片区危旧房治理改造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方案》。房屋征收部门为衢州市柯城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房屋征收实施单位为衢州市柯城区征迁管理办公室。房屋征收范围为东至北门街、南至斗潭湖、西至衢江中路、北至西安路。本项目签约搬迁期限45天,自2017年11月17日起至2017年12月31日止。

被征收人胡慧雄位于衢州市斗潭36幢-4号的房屋已列斗潭片区危旧房治理改造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范围,该房屋建筑面积为24.55平方米,房屋用途经重新认定后仍为住宅,该房屋系混合结构。经选定的具有相应资质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金华凯宝土地房地产评估测绘规划有限公司评估,被征收房屋的评估金额为252129元(单价为10270元/平方米,不含装修、附属物价值)。另因建设年代久远,该房屋的规划许可资料无处查询,结合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行政判决书【(2019)浙行终1569号】认定要求以及该房屋被征收前确实作店面房使用的实际情况,经柯城区斗潭片区危旧房治理改造征收指挥部研究决定,同意胡慧雄该被征收房屋可以参照商业用途进行评估定价、选择补偿方式,经金华凯宝土地房地产评估测绘规划有限公司评估,被征收房屋按商业用途的评估金额为414355元(单价为16878元/平方米,不含装修、附属物价值)。

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行政判决书【(2019)浙行终1569号】生效后,根据判决要求房屋用途进行重新认定,房屋征收部门于2020年7月22日书面通知胡慧雄重新进行协商签约,在通知的期限内胡慧雄仍无法与房屋征收部门达成征收补偿协议。衢州市柯城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于2020年8月27日报请本区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补偿决定,并提出了《关于斗潭片区危旧房治理改造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被征收人胡慧雄的补偿决定方案》,提出四种补偿方式供被征收人任意选择一种进行补偿。

一、住宅货币补偿及相应标准

(一)被征收房屋价值:252129元;

(二)搬迁费:2000元;

(三)临时安置费:7200元;

(四)被征收房屋装饰装修价值的补偿:44118元;

合计:305447元。

二、住宅产权调换及相应标准

(一)被征收房屋补偿

1、被征收房屋价值:252129元;

2、搬迁费:4000元;

3、临时安置费:14400元(暂按24个月计,具体在安置房交付结算据实结算);

4、被征收房屋装饰装修价值的补偿:44118元;

合计:314647元。

(二)产权调换房屋

1、确定产权调换房屋:坐落于斗潭东7幢1单元105室,期房;设计建筑面积为:62.9㎡;结构:混合;房屋用途:住宅,最终建筑面积以确权登记为准。

2、产权调换房屋价值为:872165元。

3、对前述产权调换房屋不满意的,被征收人可在征求补偿决定方案意见期限内至房屋征收部门(地址:衢州市区浮石路188号六楼,联系人:余仲飞;联系电话:0570-3392663)在剩余可选住宅房源中按选房办法选择产权调换房屋,逾期不选择产权调换房屋的,产权调换房屋由征补偿决定确定。

(三)价差结算

被征收人以本条第(一)款确定的被征收房屋补偿金额与房屋征收部门根据《斗潭片区危旧房治理改造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方案》有关差价结算规则对产权调换房屋进行价差结算。

三、商业货币补偿及相应标准

(一)被征收房屋价值:414355元;

(二)搬迁费:737元;

(三)临时安置费:19889元;

(四)停产停业损失:20718元;

(五)被征收房屋装饰装修价值的补偿:44118元;

合计:499817元。

四、商业产权调换及相应标准

(一)被征收房屋补偿

1、被征收房屋价值:414355元;

2、搬迁费:1473元;

3、临时安置费:39778元(暂按24个月计,具体在安置房交付结算据实结算);

4、停产停业损失:20718元;

5、被征收房屋装饰装修价值的补偿:44118元;

合计:520442元。

(二)产权调换房屋

被征收人可在征求补偿决定方案意见期限内至房屋征收部门(地址:衢州市区浮石路188号六楼,联系人:余仲飞;联系电话:0570-3392663)在剩余商业房源中选择产权调换房屋,逾期不选择产权调换房屋的,产权调换房屋由征补偿决定确定。

(三)价差结算

被征收人以本条第(一)款确定的被征收房屋补偿金额与产权调换房屋市场评估价值进行差价结算。

本区人民政府对上述补偿决定方案进行了审查,认为衢州市柯城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提出的补偿标准和补偿方式符合《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国务院令第590号)的有关规定,并已将《关于斗潭片区危旧房治理改造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被征收人胡慧雄的补偿决定方案》送达被征收人。

在通知的重新协商签约期限内,经房屋征收部门、征收实施单位多次做工作,被征收人依然提出评估价格太低,要求参照斗潭西区不老神鸡店的补偿价格43337元/平方米补偿,一方面其主张的该价格不真实,另一方面其要求也不符合《斗潭片区危旧房治理改造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方案》的规定,双方无法就征收补偿安置事宜达成协议,且被征收人收到《关于斗潭片区危旧房治理改造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被征收人胡慧雄的补偿决定方案》后,在法定期限内未就补偿方式作出选择。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国务院令第590号)第二十六条之规定,本区人民政府就胡慧雄所有的位于衢州市斗潭36幢-4号的房屋,作出房屋征收补偿决定如下:

一、对被征收人胡慧雄所有的位于衢州市斗潭36幢-4号的房屋,按照《斗潭片区危旧房治理改造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方案》规定,给予产权调换安置。

(一)被征收人产权调换可获得的补偿:314647元。该补偿款于本补偿决定送达之日即可支付,用于抵偿产权调换的房屋价款。

(二)本区政府确定斗潭东区7-1-105(期房)作为被征收人产权调换房屋。该房屋建筑面积为63.15㎡,最终建筑面积以不动产登记部门确认为准;结构为钢混;房屋用途为住宅。该产权调换房屋价值为872165元(详见产权调换房屋评估报告,编号:金凯宝斗潭安置估字〔2017〕第20450号),最终以房屋交付时结算价为准。

(三)产权调换房屋交付时,被征收人与房屋征收部门按照《斗潭片区危旧房治理改造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方案》第四条规定据实结清价差款。

二、限被征收人胡慧雄于收到本决定书十五日内与衢州市柯城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办理衢州市斗潭36幢-4号房屋征收补偿安置移交手续。

三、被征收人如不服本决定,可在本决定书送达之日起六十日内向衢州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在本决定书送达之日起六个月内依法向衢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附件:衢州市斗潭36幢-4号(胡慧雄)征收补偿表


附件

衢州市斗潭36幢-4号(胡慧雄)征收补偿表

补偿方式

补偿决定补偿标准(元)

合计

被征收房屋价值

搬迁费

临时安置费(暂按24个月计,具体在安置房交付结算据实结算)

配合评估奖

按期腾空搬迁奖励

单元(组)奖、楼幢(片)奖

装饰装修价值的补偿

附属物价值的补偿

产权调换

314647

252129

4000

14400

0

0

0

44118

0